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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三十五第972经说的婆罗门三谛,到佛陀说的三谛,有什么关系?
David Chiou:
本经记载佛陀见到很多印度传统婆罗门教的出家人在讨论什么才是真理,因此佛陀强调传统婆罗门教符合佛法的部分,试着随顺而转变他们的观念。
婆罗门教有“不杀生”戒,但为了取悦天神、求得保祐,却可以宰杀畜生以作牲礼。因此佛陀先肯定婆罗门教的“不杀生”戒,再强调对一切众生不分贵贱的慈心才是不杀生的关键,不应该基于自我而牺牲掉不杀生戒以求保祐。
婆罗门教认为世间的事物都会灭去,要融入大梵天才能得永生。佛陀肯定世间因缘而生、因缘而灭,要婆罗门实际观察一切皆因缘生灭,故意跳过了婆罗门教误以为大梵天永生的观点。
婆罗门教认为自己以及尘世的事物都是幻影,大梵天才是真我。佛陀肯定自我及世间都是虚妄的,故意跳过了婆罗门教误以为有真我的观点。
有善根的人听到这番开示,就可能进修三学:
利根的人甚至能奠定三解脱门的基础:
可惜在场的婆罗门教出家人没有一人想通而修行佛法,就只能继续流转生死了。
David Chiou:
以上提到三解脱门的对应有点太深、太复杂,可能绝大多数的读者读了后一头雾水,因此“读经拾得”中就不提对应三解脱门的部分。
若要看古代论中对此经文的解读,则可参考: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40〈使揵度2〉:“佛经说。婆罗门梵志有三谛。是婆罗门梵志谛。云何为三。
婆罗门梵志。作如是说。不应害众生。如是说者。此言是实。是名婆罗门梵志初谛。
婆罗门梵志。复作是说。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如是说者。此言是实。是名婆罗门梵志第二谛。
婆罗门梵志。复作是说。所有集法。皆是灭法。如是说者。此言是实。是名婆罗门梵志第三谛。
问曰。此中何者是婆罗门。何者是谛。答曰。佛法外道。是婆罗门。向所说三谛。是名谛。余悉非谛。不害众生者。不杀一切众生。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我不属彼。彼不属我。所有集法悉是灭法者。所有生法。皆当归灭。复有说者。此佛法内。名婆罗门谛者。向所说三谛。佛为对外道故说此经。外道自言是婆罗门。而逼切他。所以者何。为祠祀故。杀牛羊水牛及余种种众生。佛作是说。若逼切众生。不名婆罗门。实义婆罗门者。谓不恼害一切众生。外道自言。是婆罗门。为天女色故。而修梵行。佛作是说。婆罗门者。不应为天女色而修梵行。实义婆罗门。不为女色。不为居家。无所染著。外道自言。是婆罗门。而贪著断常见。佛作是说。婆罗门者。不应贪著断常。若知集法即是灭法。是实义婆罗门。
复次此经说。三解脱门方便。不害一切众生。是空解脱门方便。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是说无作解脱门方便。所有集法悉是灭法。是说无相解脱门方便。
如三解脱门。三三昧。三种身。三学。三修。三净说亦如是。”(CBETA, T28, no. 1546, p. 298, c16-p. 299, a14)
Wayne Wayne:
《杂阿含经》和《别译杂阿含经》说婆罗门三谛,对应的南传经文则是说婆罗门四谛,多了“无常”。
《瑜伽师地论》也说三谛:
何等三处?谓不应害一切众生,是名初处。
此所说处,唯谛唯实,无有虚妄。是故于此初处,无语言过失染污其心。(唯说符合因果正见的教导,不说谄取的话)。
又彼于是处,不由谛实言论方比于他,谓己为胜、若等、若劣。是故彼于此处,无憍慢过失染污其心。
又彼于此处审观德失,观彼所缘能增善法。
又能摄益身心无罪现法乐住,于诸有情多住慈想,昼夜修学;
又于此处非信他行,内自正觉为谛为实,然于谛实不妄执著。
如是一切行无常,是名第二处。余如前说。
一切法无我,是名第三处。余如前说。
此中差别者,于第二谛,应言于一切行多住生灭观,昼夜修学。于第三谛,应言于一切法多住无我我所想,昼夜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