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4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东园鹿子母讲堂

尔时,世尊晡时从禅起,出讲堂,于堂阴中大众前,敷座而坐。尔时,世尊叹优陀那

“法无有吾我,  亦复无我所;
 我既非当有,  我所何由生?
 比丘解脱此,  则断下分结。”

时,有一比丘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云何‘无吾我,亦无有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脱此,则断下分结’?”

佛告比丘:“愚痴无闻凡夫计色是我、异我、相在;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多闻圣弟子不见色是我、异我、相在,不见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亦非知者,亦非见者。此色是无常,受、想、行、识是无常;色是苦,受、想、行、识是苦;色是无我,受、想、行、识是无我;此色非当有,受、想、行、识非当有;此色坏有,受、想、行、识坏有;故非我、非我所,我、我所非当有。如是解脱者,则断五下分结。”

时,彼比丘白佛言:“世尊!断五下分结已,云何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告比丘:“愚痴凡夫、无闻众生于无畏处而生恐畏。愚痴凡夫、无闻众生怖畏无我、无我所,二俱非当生,攀缘四识住。何等为四?谓色识住、色攀缘、色爱乐、增进广大生长;于受、想、行,识住、攀缘、爱乐、增进广大生长。比丘!识于此处,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增进广大生长。

“若作是说:‘更有异法,识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若增进广大生长’者,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益生痴,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比丘!离色界贪已,于色意生缚亦断,于色意生缚断已,识攀缘亦断,识不复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受、想、行界离贪已,于受、想、行意生缚亦断,受、想、行意生缚断已,攀缘亦断,识无所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识无所住故不增长,不增长故无所为作,无所为作故则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脱,解脱故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比丘!我说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槃、灭尽、寂静、清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生灭以不乐  及三种分别
 贪著等观察  是名优陀那

[校勘]

“优陀那”,巴利本作 Udāna。

“法……结”,巴利本作 Nocassa noca me siyā na bhavissatīti。 Evam adhimuccamāno bhikkhu chindeyya orambhāgiyāni saññojanānīti。

“二”,元本作“一”。

“问”,宋、元、明三本作“闻”。

“受”,宋、元、明三本作“受界”。

[注解]

鹿子母讲堂:即“鹿母讲堂”,佛陀的道场之一,是由鹿母出资设立的大讲堂,在舍卫城。

优陀那偈:佛陀不问自说的感性语。

非当有:不是应当要有的;不是永存的。

比丘解脱此: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比丘胜解此”,指比丘彻底了解“法无有吾我,亦复无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的意义。

下分结:即“五下分结”:身见、戒取、疑、贪欲、瞋恚。断除五下分结,即为第三果圣者。

亦非知者,亦非见者:在觉知的这个也不是我、在看到的这个也不是我。按:这是“识阴非我”的举例,参见卷六第133经将识阴举例为“见”(眼识的作用)、“闻”(耳识的作用)、“觉”(鼻舌身三识的作用)、“识(知)”(意识的作用),这里的例子则更精简为“知、见”。

漏尽:断尽烦恼。

意生缚:意识所生的结缚。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前半段讲如何“断五下分结”,也就是证三果。本经后半段讲如何进一步证得四果阿罗汉,彻底断除三毒,尤其是愚痴(无明),而得解脱。

本经中所说的“四识住”,可参见卷二第39经的说明。有同学问说:“五阴既然是积聚起来的,为何说‘四识住’,看似‘识’和‘色受想行’是不同组?”其实五阴在因缘中本来就有不同的次序,例如“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在因缘中因为有“色”,而有“识”,再有“受、想、行(思是最主要的行)”,刹那间积聚完成。

[进阶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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