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4 第102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晨朝著衣持鉢,入王舍城乞食。次第乞食,至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舍。

時,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①,住於門邊,遙見佛來。見已,白佛作是言:「住!住!領群特ⓐ②,慎勿近我門!」

佛告婆羅門:「汝知領群特、領群特法耶?」

婆羅門言:「我不知領群特,亦不知領群特法,沙門瞿曇知領群特及領群特法不?」

佛言:「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是時,婆羅門即放事火③具,疾敷床座,請佛令坐,白言:「瞿曇!為我說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佛即就座為說偈言:

「瞋恚心懷恨,  隱覆諸過惡,
 犯戒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如是等士夫,  當知領群特。
 憋ⓑ暴貪悋惜,  惡欲慳諂偽,
 無慚無愧心,  當知領群特。
 一生二生者④,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
 若殺縛椎ⓒ打,  聚落及城邑,
 無道以切責,  當知領群特。
 住止及行路,  為眾之導首,
 苦切諸群下,  恐怛ⓓ相迫愶⑤,
 取利以供己,  當知領群特。
 聚落及空地,  有主無主物,
 掠護ⓔ為己有,  當知領群特。
 自棄薄其妻,  又不入婬舍,
 侵陵他所愛,  當知領群特。
 內外諸親屬,  同心善知識,
 侵掠彼所受ⓕ,  當知領群特。
 妄語欺誑人,  詐取無證財,
 他索而不還,  當知領群特。
 為己亦為他,  舉責及財與ⓖ,
 或復順他語,  妄語為他證,
 如是妄語者,  當知領群特。
 作惡不善業,  無有人知者,
 隱諱覆藏惡,  當知領群特。
 若人問其義,  而答以非義,
 顛倒欺誑人,  當知領群特。
 實空無所有,  而輕毀智者,
 愚癡為利故,  當知領群特。
 高慢自稱舉,  毀壞於他人,
 是極卑鄙慢,  當知領群特。
 自造諸過惡,  移過誣他人,
 妄語謗清白,  當知領群特。
 前受他利養,  他若ⓗ來詣己,
 無有敬報心,  當知領群特。
 沙門婆羅門,  如法來乞求,
 呵責而不與,  當知領群特。
 若父母年老,  少壯氣已謝,
 不勤加奉養,  當知領群特。
 父母諸尊長,  兄弟親眷屬⑥,
 實非阿羅漢,  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
⑦,  當知領群特。
 初上ⓘ種姓生,  習婆羅門典,
 而於其中間,  習行諸惡業,
 不以勝生故,  障呵責惡道,
 現法受呵責,  後世墮惡道,
 生旃陀羅家,  世稱須陀夷⑧,
 名聞遍天下,  旃陀羅所無,
 婆羅門剎利,  大姓所供養,
 乘於淨天道,  平等正直ⓙ住,
 不以生處障,  令不生梵天,
 現法善名譽ⓚ,  後世生善趣,
 二生汝當知,  如我所顯示,
 不以所生故,  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  名為婆羅門,
 業為領群特,  業為婆羅門。」

婆羅門白佛言:

「如是大精進,  如是大牟尼⑨,
 不以所生故,  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  名為婆羅門,
 業故領群特,  業故婆羅門。」

時,事火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轉得信心,以滿鉢好食奉上世尊。世尊不受,以說偈得故,偈如上說。

時,事火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見食瑞應已,增其信心,白佛言:「世尊!我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不?」

佛告婆羅門:「汝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戒ⓝ。」即得出家,獨靜思惟,如前說,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時,婆羅豆婆遮婆羅門得阿羅漢,心善解脫,自覺喜樂,即ⓞ說偈言:

「非道求清淨,  供養祠祀火,
 不識清淨道,  猶如生盲者。
 今已得安樂,  出家受具足,
 逮得於三明⑩,  佛所教已作。
 先婆羅門難,  今為婆羅門,
 沐浴離塵垢,  度諸天彼岸。」

[校勘]

ⓐ 「領群特」,巴利本作 Vasalaka。

ⓑ 「憋」,宋、元、明三本作「弊」。

ⓒ 「椎」,宋、元二本作「搥」,明本作「槌」。

ⓓ 「怛」,宋、元、明三本作「恒」。

ⓔ 「護」,宋、元、明三本作「詆」。

ⓕ 「受」,元、明二本作「愛」。

ⓖ 「財與」,宋、元、明三本作「與責」。

ⓗ 「若」,大正藏原為「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若」。

ⓘ 「初上」,宋、元二本作「和上」,明本作「和尚」。

ⓙ 「直」,宋、元、明三本作「真」。

ⓚ 「譽」,宋本作「舉」。

ⓛ 「事火婆羅豆婆遮」,巴利本作 Aggikabhāradvāja。

ⓜ 「於」,大正藏原為「為」,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於」。

ⓝ 宋、元、明三本無「戒」字。

ⓞ 「即」,宋、元、明三本作「而」。

[註解]

① 火具:引火生火的器具。

② 領群特:領群的特牛(公牛)。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旃陀羅」(賤民),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賤民」。

③ 事火:祭祀供養火天。這類外道認為火是諸天之口,因此投供物入火中以供養。

④ 一生二生者:胎生和卵生的眾生。

⑤ 迫愶:脅迫;以威勢相逼迫。「愶」通「脅」。

⑥ 父母諸尊長,兄弟親眷屬:這邊疑有闕漏,相當的《別譯雜阿含經》經文為「父母兄弟及姊妹,罵詈惡口無遜弟」,指對親屬的惡口。

⑦ 實非阿羅漢,自顯羅漢德,世間之大賊:其實不是解脫的聖人,卻大妄語自稱是解脫的聖人,這是欺世盜名的大賊。

⑧ 須陀夷:比丘名,七歲時和佛問答流利,因此佛陀破例允許他未滿二十歲即受具足戒。出身旃陀羅(賤民)種姓。又譯為「須陀延」、「蘇陀夷」。

⑨ 大牟尼:寂靜的聖者,指佛陀。「牟尼」是「寂靜」的意思。

⑩ 三明:宿命明(了知自己及他人過去世種種的智慧)、天眼明(了知自己及他人未來世種種的智慧)、漏盡明(了知四聖諦、解脫煩惱及輪迴的智慧)。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四

此經此卷,國、宋二本文義全同,皆有十九經,總二十五紙。丹本有十五經,若依宋藏式ⓐ寫之,可成二十七紙。又其文義與國、宋二本全別,未知去取。今撿國、宋本經,則下流函中,此經第四十二卷耳。宋藏錯將彼卷重刊于此,為初四卷,國亦仍之者,錯也。故令去彼,取此丹本經焉ⓑ。

[校勘]

ⓐ 「式」,大正藏原為「或」,今依據高麗藏改作「式」。

ⓑ 宋、元、明三本無「此經……經焉」一百零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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