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大师讲睡眠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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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广论卷二十二》 1.彼等为三士道之理 2.如是无上瑜珈部一切道,若顺所化修果次第,摄为三类, 3.上者现世成佛,中者中有成佛,下者转生成佛。 4.其先修习共道,次受清净灌顶,守护三昧耶戒,三根皆同。 5.其不同者,初是能学二种次第及行。於此若得幻身现身决定成佛。如 『五次第论』云「自加持次第,若未获得者,经续及仪轨,徒劳空无 益。若得自加持,一切佛本性,则能於现生,成佛定无疑。」 6.第二谓已满足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得心远离,然於现生未修三行之一。 於临终时,先发是愿,愿能现证死有光明真胜义谛,於死有後当起幻身。 如是死时,顺死渐次而修入光明之次第,即能现起死有光明。由此力故, 於馀凡人成中有时,即成幻身。 7.『摄行论』云: 「若修行者虽证圣谛,然由宿习串习之力,务农、营商承事等事,种种 散乱,於三种行俱未修行,及馀行者因缺资具,不能圆满经说仪轨,故未 修行。 此等於命终时为更受後有耶?为即得成金刚持耶?答云:若已证得圆满 次第一切皆修,则於现世而般涅盘,无可疑惑。 若知真实但由资缘不具,未能如经所说而修诸行,然能离一切见而命终 者即胜义谛。次受生者即世俗谛。谓证真已若入光明弃舍凡蕴,当发坚固 愿心,以自加持次第而起。若能如是作意而住,则馀生中亦定不舍彼作意, 故能证得一切种智。」 此说若得幻身,则於此身定能成佛。 8.『宝性论』云:「圣者永拔除,死老及病苦,业烦恼力生,此无故彼无。」 此说大乘圣人永断业力之死。 9.『菩萨地说』,入地已後不乏资财故。故此所说未得幻身而证光明,未断业 力之死,由资具匮乏故。 10.如是行者,是未得幻身之异生。 11.此於死後得幻身者,是最初得,若现证此中之光明,必须先得幻身,故於死 时证光明者,亦非现证。 12.此是死後不起中有而成幻身,成就唯从风心所起金刚萨□行相之身,非成凡 常中有身已再依彼身而修幻身。 13.得幻身已次於彼身修所馀道,即於彼身而得成佛。 14.『口授论』说即生成佛道次第云: 「自加持次第,是故瑜伽师,当於多劫中,正勤讲说此。」 後云: 「自心入法界,明喜如虚空,次成有神通,五龄童身时,乐圆满无比,次往 他生时,现诸变化身,皆悉能善证。」此与『摄行论』同。 15.说成中有乐圆满无比者,谓成报身。此是道位三身,以『五次第论』说幻身 为报身故。即於初次第时,『释论』亦说入光明为法身。最初依怙为报身故。 故非究竟之三身也。 16.『口授论』中虽说颇瓦如是成就,然说颇瓦能否是成就实有二类。能成就者, 谓「五龄童身时」,是於成中有时能起幻身,非是成中有已次修幻身。故如 『摄行论』中所说智德,须於现身证得。成彼身已再修馀道,亦如上说。 17.若不能得如是三身,则说生为持明之主,渐修大印悉地。 18.『口授论』云: 「若未成三身,则成持明主,渐次修大印。说以此三相,而成彼悉地。」 此说现生中有。转生三种成佛。 19.其中有成佛者,即如上述由离方便,到中有时,以有善巧方便教授,成就金刚 萨□行相天身,即於彼身成佛。如是现生成佛以及中有成佛,唯由修未修行之 力,果有远近,其道相同。 20.其转生成佛者。有灌顶已唯护三昧耶与戒律,未多修道,有虽修道唯修生起次 第以下,或有得心远离以下圆满次第。以此为例,馀部诸道亦应准知。 21.颇瓦非是现生成佛之道,以『口授论』说是中有成佛转生成佛之共道路。 22.龙猛、智足二派论中,说修中有为报身相,除前述之道外,未说馀道。成报身 後修行馀道,虽未明说,意谓於前现生成佛之时,已说得幻身後,现证光明, 依彼教授即能了知。 23.又为於死有时能知死有光明与彼和合,至中有位能自了知中有而修中有教授。 临受生时能於男女交会灭除贪□生胜妙处。故於现在当发决定空见,修习道位 光明,及缘生起次第天身明了坚固,修幻教授。 24.解脱道者修猛利火。 25.贪爱道者依止业印不离乐空之心。 26.弥拉师说此是麻跋大师心要教授。 27.为欲将来认识死光明故,现在修习与死渐次最相随顺睡眠光明是善方便。此谓 渐收明相至最微细,顿入睡眠,现起无念重无分别,即是近得。以此应比知明 增二相。次於已过无念重无分别未起梦境之间,现如无云之虚空时,正是睡眠 光明。 28.『摄行论』云: 「次经多生展转修习,学无我法,了知清净加行,当与本性境相合杂,以此 渐次缘胜义谛,其渐次者谓令蕴等入微细界,细界入心,心入於思,思入无明, 以是加行而入睡眠。 心思入无明之刹那,即成忘念。後无忘念智性,即是光明。又解脱时得风 自性,便有馀梦相起,乃至识未散动当於尔时观睡光明,此即名为各别自证离 身语相真胜义谛内证菩提。」 29.若未能知睡眠光明界限,则或有以无念重无分别为睡光明,或以梦位引生无分 别定为睡光明。 30.此虽是於究竟生起次第,三远离等圆满次第已有力者,修习最无戏论时说,然 於未到彼位之前,亦可与彼随顺而修。 31.睡眠光明根本,乃至风未动时而有,风散动後即入梦相。故欲任持彼时,先当 发愿任持不失勿令入梦,即於尔时摄持其心,此即「乃至」等义。又於尔时当 忆正见所抉择义而修,非但修习如无云之虚空而已。 32.此若不能安住彼定须起定时,莫令入於凡常梦相应勤现起金刚萨□之身,以生 起次第时空後多起天身,圆满次第亦如是说。 33.渐收现境如无云虚空者,随顺死有,故从彼起定时极似中有。若於死有修习法 身,中有定须修报身故。 34.此任持睡眠光明之教授,不依馀缘,但能持梦,即能修习。此光明与起梦身法, 是合修死光明与合修中有之教授心藏,故师长应详为解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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