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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壹阿含经卷第四十

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姿>婆]译

善恶品第四十

[导读:十恶、十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什么是恶、什么是善?佛经通常列举十恶业及十善业。十恶是:

  1. 杀生:杀人、畜。
  2. 偷盗:偷窃。
  3. 邪淫:不正当的性关系。
  4. 妄语:说谎。
  5. 两舌:离间。
  6. 恶口:骂人。
  7. 绮语:花言巧语。
  8. 贪欲:贪心。
  9. 瞋恚:生气。
  10. 邪见: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见解。


十恶又称为十不善业迹、十恶业道,行十恶会感召地狱、饿鬼、畜生这三恶道。

相反的则是十善:

  1. 不杀生:不杀人、畜,悲念众生。
  2. 不偷盗:不偷窃。
  3. 不邪淫:没有不正当的性关系。
  4. 不妄语:不说谎。
  5. 不两舌:不离间。
  6. 不恶口:不骂人。
  7. 不绮语:不花言巧语。
  8. 不贪欲:不贪心。
  9. 不瞋恚:不生气。
  10. 正见:正确的见解。


十善又称为十善业迹、十善业道,行十善会感召天道或人道,甚至成为解脱的基础。

十善或十恶中,前三个是属于身业,接着的四个是属于口业,最后三个是属于意业。身、口、意三业清净,修行才能有所成就。

(一)[0780c21]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有众生奉行十法,便生天上;又行十法,便生恶趣;又行十法,入涅槃界。

“云何修行十法,生恶趣中?于是,有人杀生、盗劫、淫泆、妄言、绮语、恶口、两舌斗乱彼此、嫉妒、瞋恚、兴起邪见,是谓十法。其有众生,行此十法,入恶趣中。

“云何修行十法,得生天上?于是,有人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言、[*]绮语、恶口,不两舌斗乱彼此,嫉妒、恚害、兴起邪见。若有人行此十法者,便生天上。

“云何修行十法,得至涅槃?所谓十念: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念天、念戒、念施、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谓修行十法,得至涅槃。比丘当知,其生天及恶趣者,当念舍离;其十法得至涅槃者,善修奉行。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含=鋡【圣】*

  “含”,圣本作“鋡”。
  “鋡”,大正藏原为“含”,今依据圣本改作“鋡”。

三=二【圣】*

  “三”,圣本作“二”。
  “二”,大正藏原为“三”,今依据圣本改作“二”。

(东晋…译)十三字=符秦建元年三藏昙摩难提译【宋】【元】,=符秦三藏昙摩难提译【明】,〔东晋…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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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丽】,七=六【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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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䛴【圣】*

  “绮”,圣本作“䛴”。
  “䛴”,大正藏原为“绮”,今依据圣本改作“䛴”。

(不)+嫉【宋】【元】【明】

  “嫉”,宋、元、明三本作“不嫉”。
  大正藏无“不”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恚害=瞋恚【宋】【元】【明】【圣】

  “恚害”,宋、元、明、圣四本作“瞋恚”。
  “瞋恚”,大正藏原为“恚害”,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瞋恚”。

[注解]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行十恶生恶道,行十善生天上,行十念向涅槃。

十念的详细内容,参见《增壹阿含经》卷二〈广演品 3〉。

(二)[0781a08]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由十恶之本,外物衰耗,何况内法!云何为十?所谓杀、盗、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斗乱彼此、嫉妒、害、心怀邪见。由杀生报故,众生寿命极短;由不与取故,众生生便贫贱;由淫泆报故,众生门不贞良;由妄语[*]故,众生口气丑弊,致不鲜洁:由[*]绮语[*]故,致土地不平整;由两舌报故,土地生荆棘;由恶口报故,语有若干种;由嫉妒故,以致谷不丰熟;由恚害报故,多诸秽恶之物;由邪见报故,自然生八大地狱。因此十恶报故,使诸外物衰秏,何况内物。是谓,比丘!当念舍离十恶之法,修行十善法。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恚害=瞋恚【元】【明】【圣】

  “恚害”,元、明、圣三本作“瞋恚”。
  “瞋恚”,大正藏原为“恚害”,今依据元、明、圣三本改作“瞋恚”。

〔害〕-【宋】

  宋本无“害”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害”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报)+故【宋】*【元】*【明】*

  “故”,宋、元、明三本作“报故”。
  大正藏无“报”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淫=淫【宋】*【元】*【明】*

  “淫”,宋、元、明三本作“淫”。
  “淫”,大正藏原为“淫”,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淫”。

丑=臭【元】【明】【圣】

  “丑”,元、明、圣三本作“臭”。
  “臭”,大正藏原为“丑”,今依据元、明、圣三本改作“臭”。

整=正【宋】【元】【明】

  “整”,宋、元、明三本作“正”。
  “正”,大正藏原为“整”,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正”。

棘=蕀【圣】

  “棘”,圣本作“蕀”。
  “蕀”,大正藏原为“棘”,今依据圣本改作“蕀”。

秏=耗【明】

  “秏”,明本作“耗”。
  “耗”,大正藏原为“秏”,今依据明本改作“耗”。

[注解]

语有若干种:有各种不同的语言。

八大地狱:等活地狱、黑绳地狱、众合地狱、号叫地狱、大叫地狱、炎热地狱、大热地狱、无间地狱,详见《增壹阿含经》卷36〈八难品 42〉第2经、《长阿含经》卷十九〈地狱品 4〉。这整句话是说八大地狱的成立是由于世界上许多邪见的人的感召,如果一个世界的人都没有邪见,自然不会有八大地狱。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施于人者都会回报在自己身上。

本经并且表示十恶的恶业甚至能对外在造成负面的影响,何况是对自身内在的影响。

这在经中没有多加说明,一个可能的解读为:恶口是向对方发出恨意、希望对方痛苦,这样的心态自然会造成群体的不团结,在语言上的显现为无法互相沟通的不同语言。

古代一些民族有人们离开天上后,语言由一变多的故事,例如旧约圣经表示因为人们建造一座能够通天的高塔,上帝就把他们的语言打乱,让他们不能再明白彼此,并把他们分散到世界各地。本经提到“语有若干种”也反映类似的现象,不过造成不同语言的主因是人们所造的业力,而不是上帝。

[进阶辨正]

研讨:由恶口报故,语有若干种

(三)[0781a24]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波斯匿王往至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波斯匿王往白世尊言:“如来审有是语:‘施我获福多,余者获福少;施我弟子,勿施余人。’设有人作是语者,岂非毁如来法乎?”

佛告王曰:“我无此语:‘独应施我,勿施余人。’大王!当知,我恒有此语:‘若比丘钵中遗余掷著水中,软虫食之犹得其福,何况施人而不获福乎?’但,大王!我有是语:‘施持戒人,其福益多,胜于犯戒之人。’”

尔时,波斯匿王前白佛言:“唯然,世尊!施持戒人,其福倍多于犯戒之人者上。”

王复白佛言:“尼揵子来语我言:‘沙门瞿昙知于幻术,能回转世人。’世尊!此语为审乎?为非耶?”

佛告王曰:“如是,大王!如向来言:‘我有幻法,能回转世人。’”

王白佛言:“何者名为回转幻法?”

佛告王曰:“其杀生者其罪难量,其不杀者受福无量;其不与取者获罪无量,其不盗者获福无量;夫[*]淫泆者受罪无量,其不[*]淫者受福无量;其邪见者受罪无量,其正见者获福无量。我所解幻法者,正谓此耳。”

是时,波斯匿王白世尊言:“若当世间人民、魔、若魔天、有形之类,深解此幻术者则获大幸。自今已后,不复听外道异学入我国界,听四部之众恒在我宫,常当供养,随其所须。”

佛告大王:“勿作是语。所以然者,施畜生之类,犹获其福;及施犯戒之人,亦获其福;施持戒之人,福亦难量;施外仙道之人,获一亿之福;施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辟支佛及佛,其福不可量。是故,大王!当兴发意,供给当来过去诸佛、声闻弟子。如是,大王!当作是学。”

尔时,波斯匿王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软=蠕【元】【明】,=濡【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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揵=健【圣】

  “揵”,圣本作“健”。
  “健”,大正藏原为“揵”,今依据圣本改作“健”。

已=以【宋】【元】【明】【圣】

  “已”,宋、元、明、圣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以”。

畜=众【明】

  “畜”,明本作“众”。
  “众”,大正藏原为“畜”,今依据明本改作“众”。

〔犹〕-【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犹”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犹”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仙道之=道仙【圣】

  “仙道之”,圣本作“道仙”。
  “道仙”,大正藏原为“仙道之”,今依据圣本改作“道仙”。

[注解]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神棍谈布施时,目的是要信众供养自己,把钱骗到自己的口袋。

佛陀谈布施时,则只是如实告知布施的原理,不是为了自己。

本经中佛陀表示布施众生都会有福报,而供养持戒修行的人福报很大,胜于供养犯戒的人。

(四)[0781b28]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食后皆集普会讲堂,咸共论说此义,所谓论者,衣裳、服饰、饮食之论,邻国、贼寇、战斗之论,饮酒、淫泆、五乐之论,歌舞、戏笑、妓乐之论。如此非要,不可称计。

尔时,世尊以天耳听闻诸比丘各作是论,即往至普会讲堂所,问诸比丘:“汝等集此欲何所论说?”

是时,诸比丘白世尊言:“我等集此共论此不要。”

是时,佛告诸比丘曰:“止!止!比丘!勿作此论。所以然者,此论非义,亦无善法之趣,不由此论得修梵行,不得灭尽涅槃之处,不得沙门平等之道。此皆俗论,非正趣之论。汝等已离俗修道,不应思惟败行之论。汝等设欲论者,当论十事功德之论。云何为十?若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闻能与人说法、无畏无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汝等设欲论者,当论此十事。所以然者,润及一切,多所饶益,得修梵行,得至灭尽无为之处,涅槃之要也。汝今族姓子已出家学道,应当思惟此十事。此论者,正法之论,去离恶趣。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A. X. 70. Kathāvat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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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圣】

  “事”,圣本作“之事”。
  大正藏无“之”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已=以【宋】【圣】

  “已”,宋、圣二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以”。

勤=懃【圣】*

  “勤”,圣本作“懃”。
  “懃”,大正藏原为“勤”,今依据圣本改作“懃”。

已=以【宋】【元】【明】【圣】

  “已”,宋、元、明、圣四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以”。

[注解]

不要事:不重要的事。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第四至七经都表示比丘不应谈论世事,若要有所言谈,应谈十事功德之论: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闻能与人说法、无畏无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

这个教诫佛陀时常强调,例如《杂阿含经》卷十六第407经:“汝等比丘慎莫思惟世间思惟。所以者何?世间思惟非义饶益,非法饶益,非梵行饶益,非智、非觉,不顺涅槃。”《杂阿含经》卷十六第411经中佛陀也表示出家人不应议论“王事、贼事、斗战事、钱财事、衣被事、饮食事、男女事、世间言语事、事业事、诸海中事。[……]若论说者,应当论说:‘此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所以者何?此四圣谛以义饶益、法饶益、梵行饶益、正智、正觉、正向涅槃。”

(五)[0781c23]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皆集普会讲堂,各生此论:“今舍卫城谷米勇贵,乞求难果。世尊又说:‘依于饮食,人身得存,四大依倚心所念法,法依善趣之本。’我等今日便当差次立人乞求。使乞求之人得见好妙色,得极妙更乐,得衣裳、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不亦善耶?”

尔时,世尊清净无瑕秽以天耳遥闻诸比丘各生此论。尔时,世尊即往至普会讲堂所,在众中坐,告诸比丘:“汝等集此为何论义?”

比丘对曰:“我等所论:‘今舍卫城乞求难得,欲共差次一人次第乞食,随时得见好色妙服,及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我等所论正论此耳。”

佛告比丘:“若乞求比丘四事供养: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复用见色、声、香、味、细滑法乎?我恒教敕,乞食求有二事:可亲、不可亲。设得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增益恶法,无有善法,此不可亲。若得乞求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增益善法,不增恶法,此便可亲。汝等比丘,于此法中,欲作何等之论?汝等所论者,非正法论,当舍此法,更莫思惟,不由此得至休息灭尽涅槃之处。

“设欲论者,当论此十法。云何为十?若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闻能与人说法、无畏无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汝等设欲论者,当论此十事。所以然者,润及一切,多所饶益,得修梵行,得至灭尽之处、无为涅槃界。此论者沙门之义,当念思惟,勿去离心。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勇=涌【元】【明】*

  “勇”,元、明二本作“涌”。
  “涌”,大正藏原为“勇”,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涌”。

立=人【元】【明】

  “立”,元、明二本作“人”。
  “人”,大正藏原为“立”,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人”。

饮=饭【圣】*

  “饮”,圣本作“饭”。
  “饭”,大正藏原为“饮”,今依据圣本改作“饭”。

论=谓【宋】【元】【明】【圣】

  “论”,宋、元、明、圣四本作“谓”。
  “谓”,大正藏原为“论”,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谓”。

〔见〕-【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见”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见”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乎=于【圣】

  “乎”,圣本作“于”。
  “于”,大正藏原为“乎”,今依据圣本改作“于”。

〔食〕-【元】【明】【圣】

  元、明、圣三本无“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食”字,今依据元、明、圣三本删去。

[注解]

差次:排定次序。

[对应经典]

 

(六)[0782a26]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各集普会讲堂,作是异论:“今舍卫城乞食难得,非比丘所安之处,我等可立一人次第乞食。此乞比丘,能办衣被、[*]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无所乏短。”

尔时,众中有一比丘,白诸人曰:“我等不堪任在此乞求,各共诣摩竭国于彼乞求,又且谷米丰贱,饮食极饶。”

更复有比丘说曰:“我等不宜在彼国乞食。所以然者,阿阇世王在彼治化,主行非法,又杀父王,与提婆达兜为友。以此因缘故,不宜在彼乞求。”

复有比丘说曰:“今此拘留沙国土,人民炽盛,饶财多宝,宜在彼土乞求。”

复有比丘作是说:“我等不宜在彼土乞食。所以然者,恶生王于彼土治化,极为凶弊,无有慈仁,人民麤暴,好喜斗讼。以此因缘,故不应在彼乞食。”

复有比丘说曰:“我等宜在拘深婆罗㮈城,优填王所治之处,笃信佛法,意不移动,我等宜在彼土乞食,所愿无违。”

尔时,世尊以天耳闻诸比丘各生此论,即严整衣服,至诸比丘所,在中央坐,问诸比丘曰:“汝等集此欲何等论,为说何事?”

是[事>时],比丘白佛言:“我等集此各兴此论:‘今舍卫城谷米[*]勇贵,乞求叵得,各当共诣摩竭国界,于彼乞求,又彼国土饶财多宝,所索易得。’其中或有比丘说曰:‘我等不宜彼国乞食。所以然者,阿阇世王在彼治化,主行非法,又杀父王,与提婆达兜为友。以此因缘,故不宜在彼乞求。’其中复有比丘说曰:‘今拘留沙国,人民炽盛,饶财多宝,宜在彼国乞食。’复有比丘作是说:‘我等不宜在彼乞食。所以然者,恶生王于彼治化,为人[*]凶恶,无有慈仁,好喜斗讼。以此因缘,故不宜在彼乞食。’复有比丘说曰:‘我等宜在拘深[*]婆罗㮈城,优填王所治之处,笃信佛法,意不移动,宜在彼乞食,所愿无违。’在此所论,正谓此耳。”

尔时,佛告诸比丘:“汝等莫称讥王治国家界,亦莫论王有胜劣。”

尔时,世尊便说此偈:

夫人作善恶,  行本有所因,
 彼彼获其报,  终不有毁败

 夫人作善恶,  行本有所因,
 为善受善报,  恶受恶果报。

“是故,比丘!勿兴斯意论国事缘,不由此论得至灭尽涅槃之处,亦不得沙门正行之法。设欲作是论,非是正业。汝等应当学十事论。云何为十?若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闻能与人说法、无畏无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汝设欲论者,当论此十事。所以然者,普润一切,得修梵行,得至灭尽涅槃之处。汝等已出家学道,离于世俗,当[*]勤思惟,勿去离心。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多=诸【明】

  “多”,明本作“诸”。
  “诸”,大正藏原为“多”,今依据明本改作“诸”。

食=求【圣】

  “食”,圣本作“求”。
  “求”,大正藏原为“食”,今依据圣本改作“求”。

凶=凶【宋】*【元】*【明】*【圣】*

  “凶”,宋、元、明、圣四本作“凶”。
  “凶”,大正藏原为“凶”,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凶”。

“深”,圣本作“睒”。*

(诸)+比【圣】

  “比”,圣本作“诸比”。
  大正藏无“诸”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今+(此)【宋】【元】【明】【圣】

  “今”,宋、元、明、圣四本作“今此”。
  大正藏无“此”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补上。

〔所〕-【宋】

  宋本无“所”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所”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劣=如【宋】【元】【明】【圣】

  “劣”,宋、元、明、圣四本作“如”。
  “如”,大正藏原为“劣”,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如”。

有=得【元】【明】

  “有”,元、明二本作“得”。
  “得”,大正藏原为“有”,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得”。

(善)+论【元】【明】

  “论”,元、明二本作“善论”。
  大正藏无“善”字,今依据元、明二本补上。

已=以【宋】*【圣】

  “已”,宋、圣二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以”。

[注解]

拘留沙:在拘留国中。其中“拘留”是古代印度十六大国之一,位于恒河上游西岸,相当于现今的德里所在,“沙”为地方的复数语尾。又译为“拘留搜”、“拘楼瘦”、“拘流沙”。

拘深:古代印度都市名,是十六大国之一的跋蹉国(拔沙国)的首都,相当于现今的 Kosam,位于恒河支流 Yamunā 河沿岸。当时有以首都名作为国号的习惯,因此跋蹉国又称为拘睒弥国。另译为“拘舍弥”、“拘睒弥”、“俱睒弥”。

夫人作善恶,行本有所因,彼彼获其报,终不有毁败:人们行善或作恶,造下了业力的原因,一一将获得其果报,这果报是逃不掉的。“夫”是发语词,表提示作用。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对于出家修行者而言,议论别人没办法让自己在修行上前进,别人做好,他自己会有好报,但是修行者不会借由讨论他人甚至政治得到涅槃。要讨论也不是不行,只是方向要正确,例如戒定慧的实践方法就是适合讨论的。

(七)[0782c22]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众多比丘集普会讲堂各兴此论:“今波斯匿王主行非法,犯圣律教,谶比丘尼得阿罗汉道,十二年中闭在宫内,与共交通。又不事佛、法、比丘僧,无笃信之心向阿罗汉,则无信心于佛、法、圣众,我等宜应远离,勿止此土。所以然者,王行非法时,王大臣亦行非法,大臣以行非法,左右吏佐亦行非法;吏佐已行非法,诸庶人类亦行非法。我今宜在远国乞求,不止此邦。又可观彼风俗之化,已见风俗之化,则见殊异之处。”

尔时,世尊以天耳听闻诸比丘各兴此论,即往至诸比丘所,在中央坐。尔时,佛告诸比丘:“汝等集此为何论说?”

众多比丘白世尊言:“我等在此论波斯匿王,主行非法,犯圣律教,十二年中闭谶比丘尼,在深宫内,接待以色。又得道之人行过三界,然王亦不事佛、法及众僧,无笃信之心向阿罗汉;已无此心,则无此心于三尊。我等宜远游,不须住此。所以然者,王行非法时,臣佐、人民亦复行恶,又观世间风化之法。”

尔时,世尊告曰:“汝等勿论国界之事,当自克己,思惟内省,挍计分别。言此论者不合至理,亦复不令人得修梵行,灭尽无为涅槃之处,当自修己,炽然法行自归最尊。若比丘能自修己,兴隆法乐者,此人之类便为我躬自所生。云何,比丘!能自炽然,兴隆法乐,无有虚妄,自归最尊?于是,比丘!内自观身,身意止,自摄其心,除去乱想,无有忧愁;外自观身,身意止,自摄其心,除去乱想,无有愁忧;有复内外观身,身意止;内观痛,外观痛,内外观痛;内观心,外观心,内外观心;内观法,外观法,内外观法,法意止,自摄其心,除去乱想,无有愁忧。如是,比丘!能自[*]炽然其行,兴隆法乐,自归最尊。诸有将来、现在比丘,能自炽然不失行本,便为我之所生。

“是故,比丘!若欲有所论,当论于十事。云何为十?所谓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闻能与人说法、无畏无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汝等设欲论者,当论此十事。所以然者,润及一切,多所饶益,得修梵行,至灭尽之处、无为涅槃界。此论者沙门之义,当念思惟,勿去离心。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以=已【元】【明】

  “以”,元、明二本作“已”。
  “已”,大正藏原为“以”,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已”。

〔风〕-【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风”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风”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内〕-【宋】,=向【元】【明】

  ????

(彼)+得【圣】

  “得”,圣本作“彼得”。
  大正藏无“彼”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挍=校【宋】【元】【明】

  “挍”,宋、元、明三本作“校”。
  “校”,大正藏原为“挍”,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校”。

炽然=然炽【宋】*【圣】

  “炽然”,宋、圣二本作“然炽”。
  “然炽”,大正藏原为“炽然”,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然炽”。

愁忧=忧愁【圣】

  “愁忧”,圣本作“忧愁”。
  “忧愁”,大正藏原为“愁忧”,今依据圣本改作“忧愁”。

有=又【宋】【元】【明】

  “有”,宋、元、明三本作“又”。
  “又”,大正藏原为“有”,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又”。

〔法〕-【宋】【元】【明】【圣】

  宋、元、明、圣四本无“法”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法”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删去。

论于=于论【宋】【元】【明】

  “论于”,宋、元、明三本作“于论”。
  “于论”,大正藏原为“论于”,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于论”。

〔解脱成就〕-【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无“解脱成就”四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解脱成就”四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注解]

三尊:同于“三宝”,即佛、法、僧。

挍计:即“计较”。

炽然法行:非常精进地依法修行。“炽然”是猛烈燃烧的样子,这里形容非常地精进。“炽然法行”又译为“炽然于法”。

自归最尊:(依法修行以)自行体证佛法。又译为“自归依”。

兴隆法乐:非常精进地达到修行成就的安乐。

身意止:即“身念处”,以身体为专注对象而安住正念。按,“四念住”又译为“四意止”。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中佛说:“若比丘能自修己,兴隆法乐者,此人之类便为我躬自所生。”可知精进修行而有成的人为佛陀的法子。

其余经中也有说清净的僧众是佛真子,如《杂阿含经》卷四十五第1212经中佛陀说:“汝等为子,从我口生,从法化生,得法余财”(CBETA, T02, no. 99, p. 330, a13-14),《中阿含经》卷二十九〈大品1〉第121经:“谓汝等辈是我真子,从口而生,法法所化,汝当教化,转相教诃。”(CBETA, T01, no. 26, p. 610, a17-18)

波斯匿王早年暴恶无信,后来因末利夫人的引导而笃信佛法。本经所载的事件,应是在波斯匿王尚未信佛前发生的。后来在佛陀及佛弟子的转化下,波斯匿王成为虔诚的佛弟子,也印证了佛陀所教诫:“汝等勿论国界之事,当自克己,思惟内省”的远见。

四念处是重要的修行方法,可参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四

本经中“当自修己,炽然法行,自归最尊”一段,是讲要依四念处修行以自行体证佛法,对应到以下常见经文:《长阿含经》卷二第2经游行经:“云何自炽燃,炽燃于法,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阿难!比丘观内身精勤无懈怠,忆念不忘,除世贪忧;观外身、观内身外身,精勤不懈怠,忆念不忘,除世贪忧。受、意、法观,亦复如是。”(CBETA, T01, no. 1, p. 15, b7-12)

[进阶辨正]

什么是“兴隆法乐”

(八)[0783b10]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舍卫国城中有一长者,与作坐禅屋。尔时,罗随其日数,止彼屋中,后便人间游化。时,彼长者窃生此心:“我当往觐尊者罗[*]云。”尔时,长者见罗[*]云房中,寂寞不见人住,见已,语诸比丘曰:“尊者罗[*]云今为所在?”

比丘报曰:“罗[*]云在人间游化。”

长者报曰:“唯愿诸贤差次人在吾房中住。世尊亦说:‘造立园果,及作,近道作圊厕,持用惠施,长夜获其福,戒法成就,死必生天上。’以是之故,我与罗[*]云作屋耳。今罗[*]云不乐我房,唯愿诸贤差次人住我房中。”

诸比丘对曰:“如长者教。”尔时,诸比丘即差次一比丘住房中。

是时,尊者罗[*]云便作是念:“我离世尊积久,今可往问讯。”是时,尊者罗[*]云即往至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须臾之间,即从座起,还诣房中,见有异比丘在屋中住。见已,语彼比丘曰:“谁持我房与卿使住?”

比丘报曰:“众僧差次令我住此房中。”

是时,罗[*]云还至世尊所,因此缘本,具白世尊:“不审如来,众僧差次我房,使道人在此止住耶?”

佛告罗[*]云:“汝往至长者家,语长者曰:‘我所行法无有身、口、意行有过乎?又非身三、口四、意三过乎?长者先持房施我,后复持与圣众。’”

是时,罗[*]云受佛教已,即往长者家,语长者曰:“我非有身三、口四、意三过[*]乎?”

长者报曰:“我亦不见罗[*]云身、口、意过也。”

罗[*]云语长者曰:“何故夺我房舍持与圣众?”

长者报曰:“我见房空,是故持施圣众。时我复作是念:‘尊者罗[*]云必不乐我房中。’故持惠施耳。”

是时,罗[*]云闻长者语已,即还至世尊所,以此因缘,具白如来。是时,世尊即告阿难:“速打,诸有比丘在祇洹精舍者,尽集普会讲堂。”时,阿难即受佛教,召诸比丘在普会讲堂。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惠施清净,汝等善思念之。”尔时,诸比丘从佛受教。

世尊告曰:“彼云何名为惠施清净?于是,比丘!若有人以物惠施,后复还夺更与余人,此名为施不均整,非平等施。若复有人夺彼人物,持施圣众;若复有人还夺圣众,持用与人,此非为平等之施,亦非清净之施。转轮圣王自于境界犹得自在,比丘于己衣钵亦得自在。若复彼人口不见许,而取他人物与人者,此非平等之施。我今告诸比丘,施主见与,受主不见与者,此非平等之施。若复彼比丘会遇命终,当持此一房在众中结,传告唱令:‘某甲比丘命终,今持此房在众分处,欲安处何人?随圣众教。诸贤!任使某甲比丘住者,各共忍之。’若不听者,今便说再三,亦当作是说之。若众僧一人不听而与者,则非平等之施,则为杂浊之物。今还与罗[*]云房,清净受之。”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云=云【宋】【元】【明】

  “云”,宋、元、明三本作“云”。
  “云”,大正藏原为“云”,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云”。

云=云【明】*

  “云”,明本作“云”。
  “云”,大正藏原为“云”,今依据明本改作“云”。

(在中坐禅)+随【宋】【元】【明】【圣】

  “随”,宋、元、明、圣四本作“在中坐禅随”。
  大正藏无“在中坐禅”四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补上。

果=果【圣】

  “果”,圣本作“果”。
  “果”,大正藏原为“果”,今依据圣本改作“果”。

舡=船【宋】【元】【明】【圣】

  “舡”,宋、元、明、圣四本作“船”。
  “船”,大正藏原为“舡”,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船”。

圊=清【圣】

  “圊”,圣本作“清”。
  “清”,大正藏原为“圊”,今依据圣本改作“清”。

座=坐【圣】

  “座”,圣本作“坐”。
  “坐”,大正藏原为“座”,今依据圣本改作“坐”。

使=便【圣】

  “使”,圣本作“便”。
  “便”,大正藏原为“使”,今依据圣本改作“便”。

乎=于【圣】*

  “乎”,圣本作“于”。
  “于”,大正藏原为“乎”,今依据圣本改作“于”。

椎=唯【宋】,=稚【元】,=推【圣】

  ????

磨=摩【圣】

  “磨”,圣本作“摩”。
  “摩”,大正藏原为“磨”,今依据圣本改作“摩”。

[注解]

罗云:比丘名,以严持戒律、精进修道闻名,誉为“密行第一”。他是佛陀未出家求道前的儿子,又译为“罗睺罗”。

桥舡:桥船。

圊厕:厕所。

不审如来,众僧差次我房,使道人在此止住耶:不知道是不是佛陀的意思,让出家众排定次序用我的房间,使得修行人在这住呢?

身三、口四、意三过:即十恶。身三:杀生、偷盗、邪淫;口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三:贪欲、瞋恚、邪见。

彼人口不见许,而取他人物与人者,此非平等之施:没有得到别人亲口允许,而拿别人的东西供养他人的话,这样不是平等的布施。

羯磨:作授戒、忏悔等业事的一种宣告式。借由此宣告文而成就该事。

[对应经典]

 

(九)[0784a06]

闻如是:

一时,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所,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

时,尊者大均头在静寂之处,兴此念想:“诸前后中央之见,云何得知?”尔时,大均头到时,着衣持钵,到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均头白世尊言:“今此诸见,前后相应。云何得灭此见,又使余者不生?”

世尊告曰:“于是,均头!此见所出与所灭之处,皆是无常、苦、空。均头知之,当建此意。夫见之法六十二种,要当住十善之地,除去此见。云何为十?于是,均头!他好杀生,我等应当不杀;他好盗,我不盗;他犯梵行,我行梵行;他妄语,我不行妄语;他行两舌斗乱彼此、绮语、恶口、嫉妒、恚、邪见,我行正见。

“均头当知,如从恶道得值正道,如从邪见得至正见,回邪就正,犹如有人自己没溺,复欲渡人者,终无此理。己未灭度,欲使他人灭度者,此事不然。如有人自不没溺,便能[*]渡人,可有此理。今亦如是,自般涅槃,复使他人取灭度者,可有此理。是故,均头当念,离杀,不杀灭度;离盗,不盗灭度;离淫,不[*]淫灭度;离妄语,不妄语灭度;离绮语,不[*]绮语灭度;离麤言,不麤言灭度;离斗乱彼此,不斗乱彼此灭度;离嫉妒,不嫉妒灭度;离恚,不恚灭度;离邪见,得正见灭度。

“均头当知,若凡夫之人便生此念:‘为有我耶?为无我耶?有我无我耶?世有常耶?世无常耶?世有边耶?世无边耶?命是身耶?为命异身异耶?如来死耶?如来不死耶?为有死耶?为无死耶?为谁造此世?’生诸邪见:‘为是梵天造此世?为是地主施设此世?又梵天此众生,地主造此世间;众生本无今有,[*]已有便灭。’凡夫之人无闻、无见,便生此念。”

尔时,世尊便说此偈:

“自然有梵天,  此是梵志语,
 此见不真正,  如彼之所见。
 我主生莲华,  梵天于中出,
 地主生梵天,  自生不相应
 地主刹利种,  梵志之父母,
 云何刹利子,  梵志还相生?
 寻其所生处,  诸天之所说,
 此是叹誉言,  还自著难。
 [焚>梵]天生人民,  地主造世间,
 或言余者造,  此语谁者审?
 恚欲之所惑,  三事共合集,
 心不得自在,  自称我世胜
 天神造世间,  亦非梵天生,
 设复梵天造,  此非虚妄耶?
 寻迹遂复多,  审谛方言虚,
 其行各各异,  此行不审实

“均头当知,众生之类所见不同,其念各异。此诸见者皆是无常,其有怀抱此见,则是无常变易之法。若他人杀生,我等当离杀生;设他盗者,当远离之,不习其行,专其心意,不使错乱,思惟挍计,邪见所兴,乃至十恶之法皆当去离,不习其行。若他瞋恚,我等学于忍辱;他人怀嫉妒,我当舍离;他兴憍慢,我念舍离;若他自称、毁余人,我等不自称、不毁他人;他不少欲,我等当学少欲;他人犯戒,我修其戒;他人有懈怠,我当精进;他人不行三昧,我行三昧。当作是学。他人愚惑,我行智慧。其能观察分别其法者,邪见消灭,余者不生。”

是时,均头受如来教已,在闲静之处,思惟[*]挍计,所以族姓子,出家学道,著三法衣,修无上梵行: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造已办,更不复受有,如实知之。是时,均头便成阿罗汉。

尔时,均头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宋】【元】【明】【圣】

  宋、元、明、圣四本无“大”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大”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删去。

与=兴【宋】【元】【明】【圣】

  “与”,宋、元、明、圣四本作“兴”。
  “兴”,大正藏原为“与”,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兴”。

渡=度【宋】【元】【明】【圣】*

  “渡”,宋、元、明、圣四本作“度”。
  “度”,大正藏原为“渡”,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度”。

淫=淫【宋】*【元】*【明】*

  “淫”,宋、元、明三本作“淫”。
  “淫”,大正藏原为“淫”,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淫”。

绮=䛴【圣】

  “绮”,圣本作“䛴”。
  “䛴”,大正藏原为“绮”,今依据圣本改作“䛴”。

(有)+我【宋】【元】【明】【圣】

  “我”,宋、元、明、圣四本作“有我”。
  大正藏无“有”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补上。

(造)+此【圣】

  “此”,圣本作“造此”。
  大正藏无“造”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生〕-【圣】

  圣本无“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生”字,今依据圣本删去。

“羇”,圣本作“[穴/(革*(立/(可-一)))]”。

〔生〕-【宋】【元】【明】【圣】

  宋、元、明、圣四本无“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生”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删去。

挍=校【宋】*【元】*【明】*【圣】

  “挍”,宋、元、明、圣四本作“校”。
  “校”,大正藏原为“挍”,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校”。

他+(人)【宋】【元】【明】

  “他”,宋、元、明三本作“他人”。
  大正藏无“人”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注解]

大均头:比丘名,七岁即出家,是舍利弗尊者出家前的弟弟,也是舍利弗尊者的侍者,在佛陀教他如何灭外道六十二见后证得阿罗汉果。又译为“均头”、“纯陀”、“大纯陀”、“周那”、“摩诃周那”。

见之法六十二种:即“六十二见”佛陀时代外道对于宇宙和人生的六十二种错误的见解,包括常见论、半常半无常论、有边无边论、种种论、无因论、死后有想论、死后无想论、死后非想非非想论、断灭论、现世涅槃论等。详见《长阿含经》卷十四第21经梵动经。

我主生莲华,梵天于中出,地主生梵天,自生不相应:(相传刹帝利种祖先是地主,所拥有的)地上生出了莲花,而(婆罗门教记载)莲花中生出了梵天,刹帝利种祖先的拥有物生出了梵天(婆罗门教记载为创世主而)生出刹帝利种祖先自己,这是不合理的。??

羇:马络头,套住马口的嘴套,在这里形容如马络头般地套住自己。同“羁”。

恚欲之所惑,三事共合集,心不得自在,自称我世胜:被瞋恚(瞋)、贪欲(贪)所迷惑(痴),三事(贪瞋痴)加在一起,心没有解脱,才会自称我是世间第一(造物主)。

寻迹遂复多,审谛方言虚,其行各各异,此行不审实:追寻这些传说的来源,会发现很多线索,仔细考察才会说这些是虚假的,这些造作各式各样,都禁不起仔细考察。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均头比丘七岁出家,一直生活在僧团中,或许因此对于佛教之外的世界甚至外道的见解仍较好奇。例如《长阿含经》卷十二第17经清净经记载他见到外道尼犍子过世后,弟子分裂成两派互相竞争,觉得是件大事,而向佛陀请问。

本经中他觉得外道的见解也看似圆融,而向佛陀请问,因此佛陀为他解说这些外道见解的本质,让他能了解了本质后,自然就不会被看似圆融的见解所困惑了,均头比丘听了后精进修行,而证得阿罗汉。

也看如何节录: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budadigest/permalink/1253130611527439/

[进阶辨正]

研讨:《增壹阿含经》卷四十三〈善恶品 47〉第9经的偈子

研讨:均头与大均头是否为同一人

(一〇)[0784c16]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地狱众生受其罪报,极至一劫,或有其中间夭者;受畜生罪报,极至一劫,其间有中夭者;受饿鬼报,极至一劫,其间有中夭者。比丘当知,郁单曰人寿千岁,无有中夭者。所以然者,彼土人民无所系属,设于彼命终,生善处天上,无有堕落者。弗于逮人民寿五百岁,亦有中夭者;瞿耶尼人民寿二百五十岁,亦有中夭者;阎浮提人民极寿百岁,亦有中夭者多。

“正使人寿命极至十十,人民之兆以寿[*]十十,其行不同,性分各异。初十幼小,无所识知;第二十少多有知,犹不贯了;第三十欲意炽盛,贪著于色;第四十多诸伎术,所行无端;第五十解义明了,所习不忘;第六十悭著财物,意不决了;第七十懈怠憙眠,体性迟缓;第八十无有少壮之心,亦无荣饰;第九十多诸病痛,皮缓面皱;第[*]十十诸根衰秏,骨节相连,多[*]忘意错。比丘知之,设人寿百岁,当经历尔许之难。设人寿百岁,当经三百冬、夏春、秋,计其寿命,盖不足言。若人寿百岁,当食三万六千食,其间或有不食时:瞋不食,不与不食,病不食。计彼食与不食,及饮母乳,取要言之,三万六千食。比丘!若人寿百岁其限岁数,饮食之法其状如是。

“比丘当知,阎浮地人民,或寿极长与无量寿等。过去久远不可计世,有王名疗众病,寿命极长,颜色端正,受乐无量。尔时,无疾病、老、死之患。时,有夫妇二人生一子,子便命终。是时,父母抱举令坐,又持食与,然彼子不饮、不食,亦不起坐。何以故尔?以命终故。是时,彼父母便生此念:‘我子今日何为瞋恚,不肯食饮,亦不言语?’所以然者,由彼人民不闻死亡音响之所致也。

“尔时,彼父母便复念曰:‘我子今已经七日不饮、不食,亦复不知何由默然?我今可以此因缘,往白疗病大王使知。’是时,父母往至王所,以此因缘,具白大王。是时,大王便作是念:‘今日已闻死亡音[*]响。’王告之曰:‘汝等可持此小儿到吾所。’尔时,父母即抱小儿至国王所。王见已,告父母曰:‘此儿已命终。’时,父母白王言:‘云何名为命终?’王告曰:‘此儿更不行起、言对、谈说、饮食、戏乐,身体正直,无所复为,故名为命终。’是时,夫妇复白王言:‘如此之变,当经几时?’王告之曰:‘此儿不久身体烂坏,膖胀臭处,无所复任。’尔时,父母不信王语,复抱死儿,还至家中,未经几时,身体尽坏,极为臭秽。是时,父母方信王语云:‘此儿不久身体膖胀,尽当坏败。’

“是时,夫妇复抱此膖胀小儿至国王所,而白王言:‘唯然,大王!今持此儿奉贡大王。’时,父母亦不啼哭。所以然者,由不闻死亡之音故。是时,大王剥取其皮,而作大鼓,复敕作七重楼阁,持此鼓安处其上,即敕一人:‘汝当知之,令守护此鼓,百岁一击,无令失时。’受王教诫,百岁一击。时,诸人民闻此鼓音,怪未曾有,语诸人曰:‘何者音[*]响,为是谁声,乃彻于斯?’王告之曰:‘此是死人皮之[*]响。’众生闻已,各兴念曰:‘奇哉!乃闻此声。’

“汝等比丘,尔时王者,岂异人乎?莫作是观。所以然者,尔时王者,即我身是也。以此知之,昔日阎浮地寿命极长,如今阎浮地人民极为短命,灭者难限。所以然者,由杀害多故,致命极短,华色失乎!由此因缘,故致变怪。

“比丘当知,阎浮地五十岁,四天王中一日一夜。计彼日夜之数,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四天王寿命五百岁,或复有中夭者。计人中之寿十八亿岁,还活地狱一日一夜。计彼一日一夜之数,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还活地狱极寿千岁,复有中夭者。计人中之寿三十六亿岁,计人中百岁,三十三天一日一夜,计彼日月年岁之数,三十三天寿千岁,其间或有中夭者。计人中之寿三十六亿岁,阿鼻地狱中一日一夜,复计彼日月之数,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计彼日夜之数寿二万岁,计人中之寿,寿一拘利。如是,比丘!计此之寿转转增倍,除无想天。无想天寿八万四千劫,除净居天不来此世。是故,比丘!勿怀放逸,于现身上得尽有漏。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壹阿[*]含经卷第四十[*]三

经言“百岁当经三百冬夏秋”,谓冬夏秋各一百,故言三百;而不言春者,此顺西域三时也。言三时者,寒热雨三也。言冬即彼寒时,夏即彼热时,秋即彼雨时。然彼三时各四月,计一年有十二月。今以冬夏秋拟彼三时,而月数少,盖译者不善方言也。

[校勘]

十十=一百【圣】*,十=二【宋】*

  ????

大正藏在“十十”二字之间有一[*]符号,今依据前后文删去。

〔幼〕-【宋】

  宋本无“幼”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幼”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伎=技【宋】【元】【明】

  “伎”,宋、元、明三本作“技”。
  “技”,大正藏原为“伎”,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技”。

忘=妄【宋】【圣】*

  “忘”,宋、圣二本作“妄”。
  “妄”,大正藏原为“忘”,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妄”。

秏=耗【明】

  “秏”,明本作“耗”。
  “耗”,大正藏原为“秏”,今依据明本改作“耗”。

〔春〕-【宋】【元】【明】【圣】

  宋、元、明、圣四本无“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春”字,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删去。

疗=辽【圣】

  “疗”,圣本作“辽”。
  “辽”,大正藏原为“疗”,今依据圣本改作“辽”。

正=政【圣】

  “正”,圣本作“政”。
  “政”,大正藏原为“正”,今依据圣本改作“政”。

病老死=老病【宋】【元】【明】

  “病老死”,宋、元、明三本作“老病”。
  “老病”,大正藏原为“病老死”,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老病”。

死=病【圣】

  “死”,圣本作“病”。
  “病”,大正藏原为“死”,今依据圣本改作“病”。

响=向【圣】*

  “响”,圣本作“向”。
  “向”,大正藏原为“响”,今依据圣本改作“向”。

已=以【圣】*

  “已”,圣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圣本改作“以”。

已=以【宋】【圣】

  “已”,宋、圣二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圣二本改作“以”。

行起=起行【圣】

  “行起”,圣本作“起行”。
  “起行”,大正藏原为“行起”,今依据圣本改作“起行”。

诫=戒【宋】【元】【明】【圣】

  “诫”,宋、元、明、圣四本作“戒”。
  “戒”,大正藏原为“诫”,今依据宋、元、明、圣四本改作“戒”。

灭=减【圣】

  “灭”,圣本作“减”。
  “减”,大正藏原为“灭”,今依据圣本改作“减”。

乎=采【圣】

  “乎”,圣本作“采”。
  “采”,大正藏原为“乎”,今依据圣本改作“采”。

〔无想…净居天〕十六字-【宋】

  宋本无“无想…净居天”六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无想…净居天”六字,今依据宋本删去。

(计)+无【元】【明】【圣】

  “无”,元、明、圣三本作“计无”。
  大正藏无“计”字,今依据元、明、圣三本补上。

除=余【圣】

  “除”,圣本作“余”。
  “余”,大正藏原为“除”,今依据圣本改作“余”。

壹=一【宋】【元】【明】

  “壹”,宋、元、明三本作“一”。
  “一”,大正藏原为“壹”,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一”。

+(光明皇后愿文)【圣】

  圣本在“??”字之后有光明皇后愿文。
  大正藏无“光明皇后愿文”六字,今依据圣本补上。

此记依宋元明载

  ???

〔夏〕-【宋】【元】

  宋、元二本无“夏”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后有一“夏”字,今依据宋、元二本删去。

[注解]

郁单曰: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人寿千岁,是四大洲中果报最殊胜的大同世界,但没有佛法。另译为“北俱卢洲”、“郁单越”、“郁多罗提舍”。

彼土人民无所系属:那个地方的人民没有亲属的负担。按,北俱卢洲是大同世界,婴儿由路人顺便抚养七天即成人,不分谁是谁的亲戚,也都长得一样庄严,大地自然长出充分的粮食,没有盗贼等恶人。

弗于逮: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人寿五百岁,义译为“东胜身洲”,因为此洲的人类身形殊胜。另译为“弗婆提”、“弗婆提舍”、“弗婆鞞陀提”。

瞿耶尼: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人寿二百五十岁,义译为“西牛货洲”,因为此洲以牛作为货币。另译为“拘耶尼”、“拘陀尼”、“瞿陀尼”、“瞿陀尼迦”。

阎浮提:此世界的四大洲之一,我们居住于此。另译为“南瞻部洲”、“阎浮洲”、“阎浮里”。

无端:没有限制。

亦无荣饰:也不在意打扮、装饰。

拘利:有说百万,也有千万。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