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41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时,有生闻梵志来诣佛所,与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昙!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

佛告婆罗门:“非一向得。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饮食;若生畜生、饿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罗门,饿鬼趣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中者,得汝施食。”

婆罗门白佛:“若我亲族不生入处饿鬼趣中者,我信施,谁应食之?”

佛告婆罗门:“若汝所可为信施亲族不生入处饿鬼趣者,要有余亲族知识生入处饿鬼趣中者,得食之。”

婆罗门白佛:“瞿昙!若我所为信施亲族不生入处饿鬼趣中,亦更无余亲族知识生入处饿鬼趣者,此信施食,谁当食之?”

佛告婆罗门:“设使所为施亲族知识不生入处饿鬼趣中,复无诸余知识生饿鬼者,且信施者自得其福,彼施者所作信施,而彼施者不失。”

婆罗门白佛:“云何施者行施,施者得彼达[*]嚫?”

佛告婆罗门:“有人杀生行恶,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业迹……”如淳陀修多罗广说,“而复施诸沙门、婆罗门,乃至贫穷、乞士,悉施钱财、衣被、饮食、灯明、诸庄严具。婆罗门!彼惠施主若复犯戒,生象中者,以彼曾施沙门、婆罗门钱财、衣被、饮食,乃至庄严众具故,虽在象中,亦得受彼施报,衣服、饮食,乃至种种庄严众具。

“若复生牛、马、驴、骡等种种畜生趣中,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报,随彼生处所应受用,皆悉得之。婆罗门!若复施主持戒,不杀、不盗,乃至正见,布施诸沙门、婆罗门乃至乞士钱财、衣服、饮食,乃至灯明,缘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报,衣被、饮食,乃至灯明众具。

“复次,婆罗门!若复持戒生天上者,彼诸惠施天上受报,财宝、衣服、饮食,乃至庄严众具。婆罗门!是名施者行施,施者受达[*]嚫,果报不失。”

时,生闻婆罗门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从座[*]起去

[校勘]

“生闻”,巴利本作 Jāṇussoṇi。

“更无”,大正藏原为“无更”,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更无”。

“者”,大正藏原为“而”,宋本作“其”,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者”。

“失”,宋本作“大”。

“达”,宋、元二本作“哒”。[*]

“去”,元本作“起”。

[注解]

生闻:不曾听过的,即“某人”。“生”指“不熟悉”,“闻”指听过。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音译为“婆罗门”,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

信心布施:以信心施与祭祀(亡者)。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亡者供养会”。

非一向得:不是一定得到。

达嚫:供养僧众时,所供养的财物叫做达嚫,而受供的僧人会回报说法或咒愿,也叫达嚫。有转(施主的)财施成为(僧人的)法施的意义。

十不善业迹: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又译为“十恶业道”、“十恶业”、“十业迹”。

淳陀修多罗:即本卷第1039经。

庄严具:又作“严具”,指穿戴身上或装饰环境之装饰物。“庄严”此处为“装饰”之义。

坐受其报:此处指受用之前布施的果报。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布施祭祀已投生六道的亲属,只有投生于入处饿鬼道的亲属能直接收到布施的食物;另一方面,布施的人本身果报不失,于未来世还是会受到布施的善报。

[进阶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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