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636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巴连弗邑鸡林精舍。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为汝说修四念处。何等为修四念处?

“若比丘!如来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出兴于世,演说正法,上语亦善,中语亦善,下语亦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显示。若族姓子、族姓女正见从佛闻法,得净信心,正志如是修学,见在家和合欲乐之过,烦恼结缚,乐居空闲,出家学道,不乐在家,处于非家,欲一向清净,尽其形寿,纯一满净,鲜白梵行:‘我当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作是思惟已,即便放舍钱财亲属,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正业正其身行正语护口四过正命正命清净,正精进习贤圣戒。正念守诸根门护心正念。眼见色时,不取形相,若于眼根住不律仪,世间贪忧、恶不善法常漏于心,而今于眼起正律仪;耳、鼻、舌、身、意起正律仪,亦复如是。

彼以贤圣戒律成就,善摄根门,来往、周旋、顾视、屈伸、坐卧、眠觉、语默,住智、正智。彼成就如此圣戒,守护根门,正智、正念,寂静远离,空处、树下、闲房独坐,正身、正念,系心安住。断世贪忧,离贪欲,净除贪欲;断世瞋恚、睡眠、掉悔、疑盖,离瞋恚、睡眠、掉悔、疑盖,净除瞋恚、睡眠、掉悔、疑盖。断除五盖恼心慧力羸诸障阂分、不趣涅槃者。是故,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受、心、法法观念住,亦如是说。是名比丘修四念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其”,宋、元、明三本作“于”。

“须发”,大正藏原为“发须”,今依据高丽藏改作“须发”。

“今”,明本作“令”。

宋、元、明、圣四本无“盖”字。

[注解]

如来:依于真理而来成佛,即指佛陀。“如来”是古印度对觉者十种常见的称号(如来十号)之一,如来十号是:如来、应(供)、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古来对于如何断句为如来十号,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个合理的看法为,“世尊”是佛弟子对佛陀的尊称、对佛德性的总称,因此算十号之外的总称。)

应:应受人、天的供养。另译作“应供”,音译“阿罗汉”。

等正觉:完全契于真理、遍于一切的觉悟。另译作“正遍知”。

明行足:智慧(宿命明、天眼明、漏尽明等三明)与行为(戒、定等)皆圆满具足。

善逝:彻底地到达彼岸,不再退没于生死之海。

世间解:了解世间一切的事理。

无上士:至高无上的人。

调御丈夫:能调御一切可以度的人,让他们修行。“丈夫”指勇健修行的人。

天人师:天与人的导师。

上语亦善,中语亦善,下语亦善:开头、中间、结尾都是善的。又译为“初、中、后善”、“初善、中善、竟亦善”。

善义善味:意义正确,文句正确。

纯一满净,梵行显示:完全清净地修行而没有任何隐藏。“梵行显示”又译为“梵行清白”。

族姓子:原义为婆罗门大族的子弟,引申为信佛行善的男子。另译为“善男子”。

正其身行:端正身业;不做杀生、偷盗、邪淫的邪行。

护口四过:守护口业,不犯四种过失:妄语(说谎)、恶口(骂人)、绮语(花言巧语)、两舌(挑拨离间)。

正命:正当的谋生。

守诸根门:守护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根接触到合意的六境时不生贪,接触到不合意的六境时不生瞋。

护心正念:守护内心,安住于四念处。

律仪:遵守法则;约束举止。相当的南传经文作“自制”。

五盖恼心:五盖和种种心的烦恼。

慧力羸:心被烦恼覆盖而使慧力衰弱。

诸障阂分:各种障碍的部分。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正定前的准备

本经详细解释完成四念处的主要次第。分析本经,可知八正道的前六个正道可帮助第七个正道(正念,也就是四念处),而成为正定的基础。(如果不知道“八正道”是什么,可参见卷二十八)

本经中所举的修学次第是:从佛闻法得净信心 → 出家学道 → 正业、正语、正命、持戒 → 守护根门,护心正念 → 贤圣戒律成就,善摄根门,行住坐卧正智、正念 → 断五盖。

《中阿含经》卷三十五〈梵志品2〉第144经算数目揵连经中说得更详细,摘要如下:

初来学道 → 身、口、意护命清净 → 观身、受、心、法 → 身念处莫念欲相应念、法念处莫念非法相应念 → 守护诸根……守护念心而得成就,恒起正知 → 行住坐卧皆正知之 → 断五盖 → 得正定 → 漏尽。

八正道的最后二个是“正念”及“正定”。在“正念”中,“身念处”的基础是持戒,而从守护根门开始,“法念处”的修行从调伏五盖、培养七觉支开始;七觉支之首的“念觉支”即四念处,“念觉支”能次第促成其余各觉支后达成“定觉支”,最后成就“舍觉支”。

  • 善摄根门 = 律仪 = 无漏法经 = 四品法经

佛陀常教导我们遇到可爱的六境不起贪,遇到不可爱的六境不起瞋。

这也就是“善摄根门”、就是第一等的“律仪”、就是“无漏法经”、就是“四品法经”:

善摄根门:

本经:“守诸根门,护心正念,眼见色时,不取形相,若于眼根住不律仪,世间贪忧、恶不善法常漏于心,而今于眼起正律仪;耳、鼻、舌、身、意起正律仪,亦复如是。”(CBETA, T02, no. 99, p. 176, b4-7)

《杂阿含经》卷九第255经:“多闻圣弟子眼见色已,于可念色不起缘著,不可念色不起瞋恚;常摄其心住身念处,无量心解脱、慧解脱如实知,于彼所起恶不善法寂灭无余,于心解脱、慧解脱而得满足;解脱满足已,身触恶行悉得休息,心得正念,是名初门善调伏守护修习。如眼及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亦复如是。”(CBETA, T02, no. 99, p. 64, a29-b7)

律仪:

《杂阿含经》卷四十三第1170经:“云何律仪?多闻圣弟子若眼见色,于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念色不起恚想,次第不起众多觉想相续住,见色过患;见过患已,能舍离。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律仪。”(CBETA, T02, no. 99, p. 313, a8-12)

无漏法经:

《杂阿含经》卷四十三第1176经:“云何无漏法经?多闻圣弟子眼见色,于可念色不起乐着,不可念色不起憎恶,系念而住,无量心解脱、慧解脱如实知,于彼已起恶不善法无余灭尽;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CBETA, T02, no. 99, p. 316, b27-c3)

四品法经:

《杂阿含经》卷九第245经:“有眼识色可爱、可念、可乐、可著,比丘见已,知喜不赞叹、不乐着坚实,有眼识色不可爱、念、乐、著,比丘见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随魔,自在,乃至解脱魔系。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经。”(CBETA, T02, no. 99, p. 58, c26-p. 59, a2)

[进阶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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