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岂是如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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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 tjm.bbs@bbs.cis.nctu.edu.tw [=InterNet E-mail=]
标  题: 上帝岂是如此? (III) 兼答 rocling 兄 -- tjm 整理
发信站: 国际网路信件 (Sun Jun  4 22:25:52 1995)


发信人: fellowship@cis_nctu (团契之家), 信区: religion
标  题: 上帝岂是如此? (III) 兼答 rocling 兄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Jan 20 16:25:01 1995)
转信站: cis_nctu


<问题>

: 发信人: rocling (风尘驼), 信区: 'religion'
: 标  题: 纵容弟娶寡嫂陋习的公义的耶和华
: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Jan 14 18:44:07 1995)
: 对有人不想生出此种乱伦之子的人
: 公义的耶和华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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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您是说创世记第三十八章的故事是吧?
大概兄不知道当时的背景吧,不过你有没有注意文中就有答案了?

    其实这不是乱伦,又没有兄妹结婚,这那叫乱伦,看看琼瑶的连续剧
不都是这样的事例吗?
  请注意这是那时以色列人的定规:要帮死去的兄长立後免得他的名字
在本族中消失。
    而当时弟弟要帮兄长立後,让兄长不至於绝後,你看三十八章第8节,
他们的父亲不是说这是本分吗?第九节不是说明弟弟的恶心吗?第九节不是
说明这个背景吗?後来第26节,犹大不是承认他的错吗?

    不懂当日的背景,就立刻下评论,似乎不是一个诚恳的研究者的行径,
至於文中有的答案,故意隐匿不说明,造成事实故意的隐瞒,我看真的是
奇怪的用心。

--
在 Fellowship 中互相作肢体,连於元首基督,在爱中建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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