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第1028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有众多比丘集于伽梨隶讲堂①ⓐ。时,多有比丘疾病。
尔时,世尊晡时从禅觉,往至伽梨隶讲堂,于大众前敷座而坐ⓑ。坐已,告诸比丘:“当正念、正智以待时②,是则为我随顺之教。比丘!云何为正念?谓比丘内身身观念处③,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调伏世间贪忧④;外身⑤身观念处、内外身⑥身观念处,内受、外受、内外受,内心、外心、内外心,内法、外法、内外法法观念处,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调伏世间贪忧,是名比丘正忆念。
“云何正智?谓比丘若来若去,正知ⓒ而住,瞻视ⓓ观察,屈伸ⓔ俯仰,执持衣钵,行、住、坐、卧、眠、觉,乃至五十、六十⑦,依语默正智行。比丘!是名正智。
“三受的因缘如是,比丘!正念、正智住者能起乐受,有因缘,非无因缘。云何因缘?谓缘于身,作是思惟:‘我此身无常、有为⑧、心因缘生;乐受亦无常、有为、心因缘生。’身及乐ⓕ受观察无常,观察生灭,观察离欲,观察灭尽,观察舍彼,观察身及乐受无常,乃至舍已,若于身及乐受贪欲使者永不复使⑨。
“如是,正念、正智生苦受因缘,非不因缘。云何为因缘?如是缘身,作是思惟:‘我此身无常、有为、心因缘生;苦受亦无常、有为、心因缘生。’身及苦受观察无常,……乃至舍,于此及苦受瞋恚所使,永不复使。
“如是,正念、正智生不苦不乐受因缘,非不因缘。云何因缘?谓身因缘,作是思惟:‘我此身无常、有为、心因缘生;彼不苦不乐受亦无常、有为、心因缘生。’彼身及不苦不乐受观察无常,……乃至舍,若所有身及不苦不乐受无明所ⓖ使,使永不复使。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于色厌离,于受、想、行、识厌离,厌离已离欲,离欲已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乐觉⑩所觉时, 莫能知乐觉,
贪欲使所使, 不见于出离。
苦受所觉时, 莫能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见出离道。
不苦不乐受, 等正觉所说,
彼亦不能知, 终不度彼岸。
若比丘精勤, 正智不倾动,
于彼一切受, 黠慧能悉知。
能知诸受已, 现法尽诸漏,
依慧而命终, 涅槃不堕数⑪。”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 “伽梨隶讲堂”,巴利本作Gilānasālā 。
ⓑ “坐”,宋、元、明三本无“坐”字。
ⓒ “知”,元、明二本作“智”。
ⓓ “瞻视”,宋、元、明三本作“视瞻”。
ⓔ “伸”,大正藏原为“申”,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伸”。
ⓕ “乐”,宋、元、明三本作“乐受乐”。
ⓖ “所”,大正藏原为“使”,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所”。
[注解]
① 伽梨隶讲堂:为音译,义译为病院。相当的南传经文作“病房”。
② 正念、正智以待时:具有正念、正智地活过一生。按:可参考本卷第1029经:“正向待终期”,卷三十六第994经:“正智正系念,唯待终时至”,《中阿含经》卷十八第74经八念经:“我不乐于死,亦不愿于生,随时任所适,立正念正智”。相当的南传经典作“具念地、正知地等待死时”。
③ 内身身观念处:正念安住在身体内,觉知当下的身体状态或本质。“内身”指自身以内。
④ 外身:自身以外,有解为他人(例如不净观时,观他人不净)、也有解为身外的物理世界(例如四界分别观时,观察身外的物理世界也是由四大地、水、火、风构成的)。
⑤ 内外身:自身以内及以外(不再主观地区分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观地、不执着地、如实地觉知)。
⑥ 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调伏世间贪忧:勤奋努力,清澈觉知(现前的对象)、清晰理解(解脱的智慧),调教、驯服世间的贪与忧。
⑦ 乃至五十、六十:(长期如此)甚至五十、六十年。也有解为处于甚至五十、六十人(的群众中,心都不乱)。相当的南传经文没有这几个字。
⑧ 有为:有造作的;因缘而生的。“为”是“造作”的意思。
⑨ 于身及乐受贪欲使者永不复使:对于身体以及乐受的贪欲烦恼,永不再起(这种贪欲烦恼)。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凡在身上与在乐受上的贪烦恼潜在趋势,那个被舍断”。
⑩ 乐觉:乐受。这里的“觉”是“受”的异译。
⑪ 涅槃不堕数:灭除烦恼、生死而不落入轮回之数。这里的“数”即“俗数法”,指世俗上的现象、约定俗成的称呼。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表示要随时具有正念、正智,当有感受时:
- 如果是乐受:观察乐受是由于有身体而因缘所生,是无常的,观察生灭、离欲、灭尽、弃舍,而能永不再起对于身体以及乐受的贪欲烦恼。
- 如果是苦受:观察苦受是由于有身体而因缘所生,是无常的,观察生灭、离欲、灭尽、弃舍,而能永不再起对于身体以及苦受的瞋恚烦恼。
- 如果是不苦不乐受:观察不苦不乐受是由于有身体而因缘所生,是无常的,观察生灭、离欲、灭尽、弃舍,而能永不再起对于身体以及不苦不乐受的无明烦恼。
其中观察生灭无常能让人“知苦”,观察离欲以“断集”、观察灭尽以“证灭”、观察弃舍以“修道”,因此而能证知四圣谛。
本经在义理上贯串了前几经所说:随时具有正念、正智,以观察第1024经所说的五阴无我、1025经说的六根因缘而生三受,因缘生灭所以无我,以及第1026、1027经所说的离贪欲、瞋恚、愚痴等一切烦恼。(划底线的内容为本经及下一经中直接提到的佛学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