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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年7月13日 1:33:27

雜阿含經卷第一

(一)~(二)

[讀經拾得]

本經中「於色當正思惟」是指什麼?就是下一句話「觀色無常如實知」。其餘經中也有更詳細的說明,例如《雜阿含經》卷十第259經中,舍利弗尊者說要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

(三)~(八)

[讀經拾得]

  • 《中阿含經》卷四十三〈根本分別品2〉第165經溫泉林天經:「慎莫念過去,亦勿願未來,過去事已滅,未來復未至。現在所有法,彼亦當為思,念無有堅強,慧者覺如是」
  • 《中阿含經》卷四十三〈根本分別品2〉第166經釋中禪室尊經:「若比丘不樂過去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過去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念過去……若比丘不樂未來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未來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願未來……若比丘不樂現在色,不欲、不著、不住,不樂現在覺、想、行、識,不欲、不著、不住,如是比丘不受現在法。」

(九)

[讀經拾得]

  • 生活上的體驗

除了從邏輯上分析外,也可從生活中體會此經所說的道理,例如:

  1. 色無常,無常即苦:身體會一直變化老去,有時健康有時生病,被無常逼迫著就是苦。人會喜愛一些事物,所喜愛的事物會因無常而消逝或不如預期,也是苦。
  2. 苦即非我:生病時痛不欲生,會寧願沒有這個病苦的身體、寧願不把身體視為我。身體的病痛不是我所能完全主宰控制的,自然不是自在的「我」。
  3. 非我者亦非我所:究竟來看,既然連「我」都沒有,哪還有什麼東西是「我所擁有」的呢?
  • 進一步的修行

和此經同義的《中阿含經》卷二十九〈大品1〉第120經說無常經中則有寫道:「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修習三十七道品,無礙正思正念」。「當觀色無常」後,還須搭配實際的修行(道品),而不只是字面上的理解,才能真實正觀。

(一〇)~(一一)

[讀經拾得]

本經中說「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表示由無常的東西組合起來的成品,自然也是無常的。

例如一棟大樓,它的組成是水泥、鋼筋、磚頭、木板等等。這些東西都不是永恆的,有一天會敗壞,因此這些東西組合起來的大樓也不是永恆的。

同理,佛陀說我們認為的「我」,是由五陰組合起來的,我們要觀察這些組合物是不是無常的?若是,則組合起來的「我」也是無常的。

(一二)~(一三)

[讀經拾得]

  • 《雜阿含經》卷二第41、42、58等經有定義味、患、離:「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
  • 《中阿含經》卷二十五〈因品4〉第99經苦陰經有舉出色及受的味、患、離的實例。《增壹阿含經》卷十二〈三寶品21〉第9經則以通俗的例子說明五欲及五陰的味、患、離。
  • 色、受、想、行、識之「味」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色味:漂亮的東西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受味:舒服的感受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想味:取相清晰,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行味:造作而成功,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識味:正確的識別,讓人愛著於其滋味。

什麼是愛著於「識味」?以打坐時來舉例,明明是要練習專注在打坐的方法上、放下其它一切,但是腦袋一直轉、停不下來,也算是因為染著於識,無法放下。

  • 色、受、想、行、識之「患」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色患:漂亮的東西會毀壞。
  受患:舒服的感受會消逝。
  想患:取相不一定清晰。
  行患:造作可能失敗。
  識患:識別可能錯誤。
  • 色、受、想、行、識之「離」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色離:見美不貪著,見醜不嫌惡。
  受離:受苦不生瞋,受樂不忘形。
  想離:心中不管浮現什麼相,都不貪著。
  行離:自己的意志是否能貫徹、都不起煩惱。
  識離:不管識別正確或錯誤,都不執著。

在禪修中觀照的實例,在卷八將有更細部的討論,屆時可參見卷八第198209經的「讀經拾得」。

(一四)

[讀經拾得]

  • 「隨順覺」是什麼意思?

「隨順覺」即隨順著「覺」、依從著「覺」。例如「於色味隨順覺」,是指體驗到色的滋味時,要隨順著「覺」、依從著「覺」。

禪師說:「吃飯時吃飯、睡覺時睡覺。」在吃飯、睡覺時都有正念、正知,也可說是「隨順覺」。


  • 為什麼於「色離」也要隨順覺?

「色離」應該能夠離於苦,為什麼於「色離」也要隨順覺?

《中阿含經》卷十八〈長壽王品2〉第75經淨不動道經:「若比丘如是行: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本有者,便盡得捨。阿難,若比丘樂彼捨、著彼捨、住彼捨者,阿難,比丘行如是,必不得般涅槃。」

原來只要有執著,縱使只是執著於色離,就沒辦法般涅槃。這不是在字面上瞭解就可以,而是要實證的了。

(一五)~(一七)

[讀經拾得]

本經從反面列舉,什麼是「非汝所應」:「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

卷十第259經則有從正面列舉,什麼「是所應處」:「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

(一八)~(二一)

[讀經拾得]

若真能不被色受想行識所動搖,自然不受魔擾。《雜阿含經》卷三十九有許多實例,佛陀教導弟子面對魔擾的終極方法,就是觀五陰無常,而不動搖、不繫著。

(二二)~(二四)

[讀經拾得]

眾生對「我」的執著,不僅限於婆羅門教說的「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真我」,更是日常生活自以為的那個「我」,例如把身體當作我(色是我)的那個「我」、把身心當作我(五陰是我)的那個「我」、愛面子的那個「我」、自我保護的那個「我」、天人合一把大自然當作我的那個「我」,眾生都執著「有我」而輪迴生死,聖者則體證到這些都只是因緣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自然就沒有了因「我」而起的種種煩惱乃至輪迴。

另一方面,「無我」也不是說「我等於無」,那是斷滅見,在卷二會說明那是另一種錯誤的見解。

(二五)~(三〇)

[讀經拾得]

修行人一定是謙虛的,不過「無我」並不僅僅是「謙虛」,此經中提到的「我勝、我等、我劣」都是基於「我見」而有的比較。

(三一)~(三二)

[讀經拾得]

五受陰與苦、集、滅、道的關係,進一步解說可參見《雜阿含經》卷二第41經。

雜阿含經卷第一

雜阿含經卷第二

(三三)~(三七)

[讀經拾得]

《華嚴經》卷四十〈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恒順眾生……隨順而轉。」(CBETA, T10, no. 293, p. 845, c24-p. 846, a5)

佛陀不與世間諍,而隨順眾生;但佛陀有智慧,因此隨順而轉,將眾生轉向智慧、導向解脫。本經中,佛陀即隨緣應和世間智者合乎佛法的部分,而不應和其不合乎佛法的部分。

(三八)

[讀經拾得]

同一個東西,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名稱,佛陀就隨順著不同地方的稱呼而名之,而不會堅持如何稱呼才對的。

但不論世間的東西如何稱呼,佛陀更進一步的了知,它是無常、苦、變易法。

(三九)

[讀經拾得]

  • 本經的譬喻怎麼講?

種子只要有土壤、有水分,就能開始生長。

此經中則譬喻如下:

  • 種子    = 執取四陰同在的識(取陰俱識)
  • 土壤(地界)= 色、受、想、行(四識住)
  • 水分(水界)= 貪喜四識住

識(種子)生長在色、受、想、行(土)中間,只要有貪喜(水),就會愈長愈大。

本經所說的解脫的次第為:

於色受想行界離「貪」、意生縛斷、攀緣斷 → 「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 → 不作「行」 → 住、知足、解脫、無所取、無所著、自覺涅槃。

  • 本經所說,有什麼生活上的例子?

一個學生在沒看過金庸小說之前,不會對金庸小說有特別的感覺。但看了一部金庸小說,上癮了,就想要看更多的金庸小說,對小說的偏好和讀小說的行為像滾雪球般,最後成為金庸小說迷。在這個例子中,讀小說的身心運作增長了對於小說的喜愛及覺知,對小說的喜愛及覺知又促成更多讀小說的身心運作。對金庸小說的識(覺知)在讀小說的色、受、想、行當中,由於有貪喜,就會生長增廣。

看電影也是如此,本來沒有特別想看電影的人,可能在看了一部特定類型的片子後有了喜好,就想看更多該類型的片子,終於培養出對於該類電影的嗜好。這也是由於有貪喜,因此對該類電影的識在色、受、想、行中生長增廣。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喜愛享受,如果執著,會更強化對享受的覺知,也是貪喜潤澤,生長增廣的結果。

(四〇)~(四一)

[讀經拾得]

此經對五受陰的定義,列表如下:

五受陰 定義
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
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
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
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
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

此經所舉的五受陰的「集」,列表如下:

因緣
喜愛
名色

喜愛能緣生五受陰,因此不只能緣生色,也能緣生受、想、行、識。此經中只以「色」為舉例。

六根接收到六境,而會有六識。六識、六根、六境接「觸」,就會有感「受」、心中映「想」、而有造作(「行」)。因此觸集是受、想、行集。

就六根來看,因為應對了六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會產生。從人身來看,因為有身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能增長。因此名色集是識集。這也呼應了本卷前面第39經所說:「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CBETA, T02, no. 99, p. 9, a8-10)

(四二)

[讀經拾得]

  • 本經所說五陰的集,在不同的微觀、巨觀上,有什麼例子呢?

就當下的緣起而言,可舉例如下:

  • 愛喜 → 色: 有貪愛,因此心中有了美女。
  • 觸 → 受/想/行: 眼根、影像、視覺三者接「觸」,而對於美女的形象有感「受」、映「想」、造作。
  • 名色 → 識: 有眼根、又有影像,而產生視覺;識別美女的形象。

就三世輪迴而言,可舉例如下:

  • 愛喜 → 色: 投胎前的眾生,貪愛任何事物或男女交合的景象,受業力牽引而入胎,而有卵子受精,開始形成胎兒。
  • 觸 → 受/想/行: 感官接觸了外境,因此胎兒開始有受、想、行的精神作用。
  • 名色 → 識: 身心的運作越多,六識就越能生長增廣。

在卷八會分別就六根來看,舉出更為詳細的例子。

  • 七處善

此經中說的七處善,相當於卷一說五陰的「陰、集、滅、道」的定義的經文(第31、32經),加上卷一說五陰的「味、患、離」的經文(第13、14經),並取卷二的「因緣」相關經文(第45經開始)其中跟「五陰」直接相關的部分整理而成。

「陰、集、滅、道」與「味、患、離」是二組主題。「陰、集、滅、道」或許著重在四聖諦的真理,而「味、患、離」或許著重在生活上的觀察。

另一方面,以「色陰」為例,色的「陰、集、滅、道」是分析色本身的生起和滅去,而色的「味、患、離」是分析色會導致的後續。

例如「色集」是「愛喜集」,而「色味」是「色因緣生喜樂」,有何不同?

「色集」是指色的起因、如何產生色的;「色味」則是指色的滋味、色的吸引力,若執著的話就會引致後續的因緣。前者是說色的「起因」,後者則會牽引到「後續」的因緣。

佛弟子如實知「陰、集、滅、道、味、患、離」這七處,而瞭解身心的本質並解脫於後續的因緣。

本卷第41經及58經都解釋了五陰及五陰的集、味、患、離,卷三第59經也定義了五陰及五陰的集與滅。若對本經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加以比對參考。

  • 三觀

此經中說的三觀,可解為陰、界、入,是佛經中常用的對於一切事物的三種不同的分類法、或三種不同的觀察切入角度。舉例來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空五陰);無眼、耳、鼻、舌、身、意(空內六入處);無色、聲、香、味、觸、法(空外六入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空十八界)」(CBETA, T08, no. 251, p. 848, c11-13)

(四三)

[讀經拾得]

見五陰無我,不取著,就能「心不隨境轉」。

(四四)

[讀經拾得]

本經說「若生則繫著」,是指生了什麼?

可見前一經(第43經)所說「取故生著」,可以指有「取」,也就是「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愛喜、讚歎、取著,於色是我、我所而取」,所以生繫著。

(四五)

[讀經拾得]

有同學問:「本經中的『無覺』解為『我是無』或『我不存在』,那不是佛法說的『無我』嗎?」

凡夫主張「我不存在」,是睜眼說瞎話而講「我等於無」,這是斷滅見,不是正觀因緣生滅而得知無我。卷六第133經的「讀經拾得」對此有較詳細的說明。

(四六)

[讀經拾得]

此經對五受陰的定義,列表如下:

五受陰 定義 例子
可閡可分 指所閡,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虫、風、雨觸,是名觸閡。
諸覺相 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
諸想 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
為作相 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
別知相 識色,識聲、香、味、觸、法。

[讀經拾得]

(四七)~(五三)

[讀經拾得]

在十二因緣中,本經舉例的為其中的第八支至十二支:
愛 → 取 → 有 → 生 → 老病死憂悲惱苦

也就是說,貪「愛」,而執「取」,執取而「有」了善惡業,而產「生」後續的身心變化。以下舉幾個例子:

  • 花瓶打破了

家中一個精美的花瓶打破了!由於對這個花瓶的喜「愛」,執「取」(我語取)認為這花瓶是「我所有」的卻毀壞了,因為「有」這業力而產「生」憂悲惱苦的感覺。

如果有智慧,就知道花瓶是身外之物,設法解決問題,而不會心痛。

  • 執著於美味

對於喜愛美味的人而言,由於對美味貪「愛」,因此執「取」(欲取)想要保留或持續美味,由於執著在美味上,就「有」了必須要美食的纏縛,產「生」的心已變成美味的奴隸,擔憂沒有美味、吃到難吃的食物則會苦惱。

每天的生活中都充斥了十二因緣,這些因緣也造就了人的一生,以及無盡的輪迴。

(五四)

[讀經拾得]

此經中佛陀以五陰的無常,對比宿命論的「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而讓鐵口直斷的婆羅門自覺宿命論的不足。

「有種」,例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就是因為他們「有種」。古時印度的種姓制度,就是「有種」,子女世襲父母的階級。至於「將相本無種」,就是指將相是要靠科舉成績或汗馬功勞,而不是繼承父母的階級。

經文中五陰「無種」是指五陰沒有固定的生起根源或源頭,而是由因緣而生滅。若五陰「有種」,就有不會變的主體。但因為五陰「無種」,不同的因緣有不同的結果,預言就無法「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這麼地完全正確,何況成了的事遲早也是會衰敗的。婆羅門在瞭解這一點之後,就同意佛陀的見解比較高明。

(五五)

[讀經拾得]

如同先前提過的,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

(五六)~(五七)

[讀經拾得]

在解說苦是如何生起的十二因緣中,本經舉其中的第五支至八支為例:
六入處 → 觸 → 受 → 愛

此經中將愛的結果,以行(身口意的造作)一語蔽之,並強調這些造作都是因為有「我見」等無明而產生的:
六入處 → 觸 → 受 → 愛 → 無明 → 行

然而「無明」、「行」也是十二因緣的開始,因此繼續生成十二因緣的各支、在十二因緣最後又生出新的無明、行,成為無盡的輪迴。

六根、六境、六識接觸,而有感受,因此而貪愛,就會造作各種行為、造各種業。

在「明」(智慧)的狀況下,感官與外境接觸雖然有感受,但是可以依據智慧來抉擇(明觸),不會貪愛,就不會造成苦果。進一步的分析,可發現六入處以及任何因緣生起的身心都是無我的,而得以解脫。

另外,此經中提到的五受陰、三十七道品、十二因緣、漏盡,皆可納入四聖諦的體系下,互為呼應:

  • 苦:五受陰。
  • 集:十二因緣。
  • 滅:漏盡。
  • 道:三十七道品。

(五八)

[讀經拾得]

本經的「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一段,在《中阿含經》中也有一則內涵相似的問答,本經中的「受陰」在《中阿含經》中譯為「盛陰」:

《中阿含經》卷五十八〈晡利多品3〉第210經:「復問曰:「賢聖!陰說陰,盛陰說盛陰,陰即是盛陰,盛陰即是陰耶?為陰異、盛陰異耶?」

法樂比丘尼答曰:「或陰即是盛陰,或陰非盛陰。云何陰即是盛陰?若色有漏有受,覺、想、行、識有漏有受,是謂陰即是盛陰。云何陰非盛陰?色無漏無受,覺、想、行、識無漏無受,是謂陰非盛陰。」」(CBETA, T01, no. 26, p. 788, b17-23)

雜阿含經卷第二

雜阿含經卷第三

(五九)

[讀經拾得]

如同第41經,此經所舉的因果例子可列表如下:

因緣
愛喜
名色

「愛喜」其實不只能緣生色,也能緣生受、想、行、識,此經中只是以色為舉例。參見卷二第58經:「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CBETA, T02, no. 99, p. 14, b21-22))。

六根接收到六境,而會有六識。六根、六境、六識三者接「觸」,而能生起感「受」、心中映「想」、反應及造作(「行」)。因此觸集是受想行集。這個過程,在卷三第68經、卷八第218~229經、卷十一第273經、及卷三,都有進一步的分析:「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另一方面,「名色」可緣生「識」、「識」也可緣生「名色」,識與名色是輾轉相依的,可見卷十二第288經:「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CBETA, T02, no. 99, p. 81, b8)

重點還是在如法的體會及實修上,瞭解五受陰是因緣所生、因緣所滅,而不執著。照此經所說,則可舉例:沒有貪愛 → 沒有色 → 沒有識 → 沒有觸 → 沒有受、想、行。五受陰不生,而不落輪迴。

以後讀到「十二因緣」時,還可見到佛陀對相關因緣的運作更詳細的解說。

(六〇)~(六一)

[讀經拾得]

五陰,又稱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因為感官的功能是一系列的累積作用而來。初學者常無法將五陰銜接得很好,例如認為色(有個蛋糕)受(眼根看見蛋糕)想(意根浮現蛋糕好吃)行(動手拿來吃)識(舌識的確好吃),但這樣子的五陰解法對於實修比較沒有直接的幫助,也沒有把握住「積聚」的根本意涵。因為在這種解法下,看見蛋糕和其它的動作反應分屬不同的感官、分屬不同的時間點,而不是同個感官的五陰積聚。

佛陀教導我們分析的五陰,則是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色」是指四大(地、水、火、風)所構成的一切事物,以「識別到熱」為例,當環境的溫度升高時,是四大中的火大增加,這時人的身心反應可對應到五陰:

  • 身根(皮膚)接收的色:溫度上升。
  • 身識:產生觸覺,識別是熱。
  • 身觸生受:感受熱能(若過熱,會不適而有苦受)。
  • 身觸生想:對熱取相(只量熱能,不量光線、聲音等境界)。
  • 身觸生行:產生反應。

這一系列的累積就是五陰,因此而能識別到熱。

身識只是單純的覺知溫度,還沒有攙雜人的主觀意識;主觀意識是在此訊息傳到意根時,由意識加以識別、意觸生想加以取相溫度的高低、意觸生行而有意志造作,因此意根緣生的五陰也在一剎那間即積聚完成。如果此時對於溫度不執著,就不會因溫度上升這個現象而有後續的身心造作。

(六二)~(六三)

[讀經拾得]

凡夫所經歷的十二因緣,通常每一支都帶有無明的成分。佛陀則教導我們,若離開了無明,「無明觸」就變成「明觸」,也就不是心意動搖、產生貪愛的「六觸入處」,而不會起煩惱。

(六四)

[讀經拾得]

本經前半段講如何「斷五下分結」,也就是證三果。本經後半段講如何進一步證得四果阿羅漢,徹底斷除三毒,尤其是愚癡(無明),而得解脫。

本經中所說的「四識住」,可參見卷二第39經的說明。有同學問說:「五陰既然是積聚起來的,為何說『四識住』,看似『識』和『色受想行』是不同組?」其實五陰在因緣中本來就有不同的次序,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在因緣中因為有「色」,而有「識」,再有「受、想、行(思是最主要的行)」,剎那間積聚完成。

(六五)

[讀經拾得]

本經及以下各經皆講明要能如實觀察,得先「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有禪定的基礎。禪定的原理,可參考卷十四第347經的導讀

(六六)~(六七)

[讀經拾得]

此經舉例斷「愛」,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藉由止觀如實知五陰、不執著五陰 → 愛滅 → 取滅 → 有滅 →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六八)

[讀經拾得]

本經指出,若「觸」滅,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觸滅 → 受滅 → 愛滅 → 取滅 → 有滅 →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既然觸是要三事和合才會生起,抽掉其中一事也就可不生觸。例如若在禪定中「關掉」六入處,就能暫時不生觸。

另外,有同學曾問:「有『眼』、『色』,就有『眼識』了,為什麼佛經中在分析這個流程時,又要多一個『觸』?」

這是因為佛經中以此「觸」的提出,強調「眼」、「色」、「眼識」三者都要有,後續的因緣才會產生。

(六九)~(七一)

[讀經拾得]

本文中約略提到的比喻:「斷關、度塹,超越境界,脫諸防邏,建聖法幢」,以及「斷五枝,成六枝,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在卷十五第387經第388經的「讀經拾得」有較為詳細的比對。

(七二)

[讀經拾得]

為什麼阿羅漢「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

不能說阿羅漢死後有來世(非有他世死),這很容易理解。

但是為什麼不能說阿羅漢死後沒有來世(非無他世死)?你認為呢?

這議題在經中多次出現,例如卷五第104經、106經,卷三十二第905經,有較詳細的討論。

(七三)~(七五)

[讀經拾得]

此經前半表明了佛與阿羅漢的解脫沒有差別,與《中阿含經》卷三十六〈梵志品2〉第145經瞿默目揵連經呼應:「梵志瞿默目揵連即問曰:『阿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有何差別?有何勝如?』 尊者阿難答曰:『目揵連,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三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CBETA, T01, no. 26, p. 655, c27-p. 656, a3)

此經後半則表明了佛陀與阿羅漢的差別,在於佛陀是這個世界、這個時期,第一位無師自悟佛法並教導給眾生的覺者,而所有的聲聞眾乃至阿羅漢,則是聽聞佛陀講說佛法後,照著修行而得以解脫。在卷二十六第684經,則進一步闡述有「如來十力」,是佛陀超越聲聞眾的能力。

(七六)~(七九)

[讀經拾得]

本經的南傳譯本,以及和本經意義雷同的《雜阿含經》卷一第8經、《中阿含經》「跋地羅帝偈」,都沒有提到三世「色」的「有」或「無」。

(八〇)

[讀經拾得]

本經的對應經典有《佛說法印經》及《佛說聖法印經》,這兩部經有較為詳細的說明,值得對三三昧有興趣的同學深入研究。

綜合這幾部對應經典的內容,聖法印的幾個重點整理如下:

三三昧 觀法重心 解脫五陰的次第 三法印
空三昧 觀五陰無常、本空 〔色、受〕 諸行無常
無相三昧 觀六境(色聲香味觸法)滅盡,離諸有想〔,無我相、無我所相〕 諸法無我
無作(無願)三昧 觀無所有、貪瞋癡斷〔,觀因緣生滅、無我、無我所〕 行、識〔,五蘊皆空,證法寂滅〕 涅槃寂滅

(本表為綜合第80經及其對應經典而整理,細部的次第,例如上表內中括弧〔〕的部分,不同的經論略有出入,請以實修印證為依歸。)

這裡所講的「聖法印」,也可以對應到用以判別是否為佛陀正法的「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如其餘經律中所說:

  • 《雜阿含經》卷十第262經:「諸比丘語闡陀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CBETA, T02, no. 99, p. 66, b12-14)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九:「諸行皆無常,諸法悉無我,寂靜即涅槃,是名三法印。」(CBETA, T23, no. 1442, p. 670, c2-3)

(八一)

[讀經拾得]

佛法中所說的眾生「清淨」,在於心的解脫。

(八二)~(八七)

雜阿含經卷第三

雜阿含經卷第四

(八八)~(九一)

[讀經拾得]

本經中佛陀教導在家眾,如何在現世、未來世,都能安樂:

  • 在家四法得現法安樂:
    1. 方便具足:努力工作。
    2. 守護具足:保護財產。
    3. 善知識具足:親近善友。
    4. 正命具足:量入為出。
  • 在家四法得後世安樂:
    1. 信具足:淨信三寶。
    2. 戒具足:持守五戒。
    3. 施具足:清淨布施。
    4. 慧具足:解脫智慧。

關於「正命具足」一段所說的「等入等出」,有的同學會質疑那是不是就不儲蓄了?其實不是的,這段是指量入為出、量力而為,避免花的錢比賺的多(出多入少),或是吝嗇、捨不得花錢(入多出少)。佛陀在其餘經中有更詳細的說明,例如在《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第1283經、《中阿含經》〈善生經〉、《長阿含經》〈善生經〉中,都有列舉在家人可將收入做飲食維生、置產營生、投資求利、儲蓄備用的配置。

(九二)~(九三)

[讀經拾得]

長生婆羅門準備殺生進行祭祀大會,佛陀告訴他殺生這些身、口、意的惡業反而會有惡報。婆羅門教有事火(投供物入火中祭天)的修法,佛陀也因勢利導以「火」為喻,告訴長生婆羅門應該要供養父母、家庭、修行人這三把火。同時還要滅了貪、瞋、癡三把火。

長身婆羅門領悟到殺生是錯的,而放生時,希望他們:「隨意自在,山澤曠野,食不斷草,飲淨流水,四方風中,受諸快樂。」不是為了自己而放生,而是為了讓他們解脫繫縛、生活快樂而放生。

(九四)~(九五)

[讀經拾得]

佛陀並沒有說施佛教才能得福,但有說施持戒的人得福較多。

在《中阿含經》卷四十七〈心品3〉第180經瞿曇彌經 (CBETA, T01, no. 26, p. 722, a19-c21),佛陀則有進一步說明「七施眾」(供養聖眾得大福)、「十四私施」(供養聖人得大福,尤其是解脫者)、及「三淨施」(施者或受者是清淨的,因此布施清淨),有興趣深究的同學可參照該經。

(九六)

[讀經拾得]

本經中的婆羅門溺愛兒子,給他所有的財物、娶妻成家後,自己離家靠乞食維生,兒子卻沒想到要照顧年事已高的父親。經中「曲杖為最勝……峙立不墮落」一段,是描述這位老婆羅門可以依賴拐杖,暗指他的兒子連拐杖都不如。兒子聽了,趕快把父親接回家了。

本經的對應經典中,則都描述是兒子娶妻時把財物拿走、趕走父親,較本經所述更為不孝。偈誦的意義則與本經相同,結局也一樣。

在印度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下,婆羅門五十歲後要將家業交給兒子,自己離家修行苦行,乞食維生。這個家庭也算是照著習俗做,但這位老婆羅門卻不見得適合修行,只是受苦,他兒子也不關心父親。佛陀則不受限於婆羅門教習俗,將他們導向「應孝順父母」的世間正見上,點醒了老婆羅門的兒子。

(九七)~(九八)

[讀經拾得]

《雜阿含經》中有幾則記載,佛陀若因說偈而得到原本不信佛的人的供養,則不接受這個供養,以表示佛陀不是為了求取供養而說偈的。

而見到食瑞應相(食著無蟲水後煙起涌沸)的婆羅門們,各人反應不同:有些直接生起信心,要求出家;也有些嚇到,趕緊回去拜拜收驚。

從這一經中我們也可以瞭解佛陀接受供養的原則:不以說法來換取供養。

不過,這個原則並不是說法之後就不能接受供養;佛陀也曾在說法之後,默然接受食物供養。例如《雜阿含經》第1030經記載:有一次給孤獨長者生病,佛陀前去探病,並且為長者說三受及四不壞淨等法。說法後,長者請佛陀留下來接受食物供養,佛陀默然接受長者的邀請。

若細心去體會,會發現這兩者情況大不相同:在第1030經中,給孤獨長者平時就信仰佛法並供養三寶;而在本經中情況是,邀請者原本不信佛法,也不想供養三寶。但在佛陀說法之後,才相信佛法而發心供養。由這兩個情況的差異,可以體會在什麼情況下接受供養是「因偈得食」。

另外,在《別譯雜阿含經》卷五第99經中,則記載了佛陀「因偈得食,則不受」的原則:
「先無惠施情, 說法而後與,
 如斯之飲食, 不應為受取。
 常法封如是, 故我不應食,
 所以不受者, 為說法偈故。」(CBETA, T02, no. 100, p. 409, a25-28)

相關記載可參考本經、本卷第102經、卷四十二第1157經、卷四十四第1184經,以及《別譯雜阿含經》卷五第99經。

(九九)~(一〇二)

雜阿含經卷第四

雜阿含經卷第五

(一〇三)

[讀經拾得]

  • 病中修行

在《阿含經》中,有許多佛弟子在生病痛得死去活來時,進修於佛法的例子,有的人可以因為對於佛法的體悟,減輕甚至滅除病苦。以本經為例,差摩比丘在痛苦中,觀察五受陰是無我的,因此雖然身痛,終於心得解脫,病也康復了。

《雜阿含經》卷二十還有幾個類似的例子,佛弟子們在生病時修習四念處,或是依四不壞淨(對佛、法、僧、戒的堅固信心)修習六念,而能減緩痛苦。

也有尊者在生病時,思惟苦集,觀察苦的集與滅,觀空,而能除斷苦。例如《增壹阿含經》卷六〈利養品13〉第7經記載須菩提尊者觀空滅病苦的經過。

也有尊者誦習七覺支,病竟然就好了,例如《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39〉第6經記錄均頭尊者如何從重病好轉。

若是絕症或身體已完全毀壞的,也能好走,證得涅槃。在《雜阿含經》卷三十七第1025經就有記載一位剛出家的落魄比丘,生了重病,因為佛陀的一番教誡,他雖然仍過世了,但證得了阿羅漢,解脫輪迴。

《雜阿含經》卷四十七第1265~1266經和卷三十七第1023~1038經是「病相應」的內容,也有記錄佛陀和弟子在探病時的說法。

  • 斷身見,但還沒解脫

初果聖者斷身見、戒取、疑,其中「斷身見」即斷除「五陰是我」等見解。本經中差摩比丘已破除了「五陰是我」的見解,但還有我慢、我欲、我使的習氣。就佛學的角度來看,差摩比丘當時應該最少已證初果,甚至可能斷了五下分結而證三果,但尚未斷盡煩惱,還不是阿羅漢。在經過和上座比丘們的佛法論辨後,於五受陰「增進思惟」四聖諦,差摩比丘才斷盡煩惱,證得解脫。

  • 本經中花香譬喻什麼?

本經中「花香」或許譬喻「我慢、我欲、我使」,「根莖葉鬚精麤」則譬喻「五受陰」。

差陀比丘不認為五陰是我,但還有「我慢、我欲、我使」的殘餘習氣,猶如人們不認為花香等於花的某一部分構造,但就是聞得到花香。

科學上來看,花香源於花瓣中一種油細胞不斷分泌帶有香味的芳香油,芳香油隨水分一起揮發,這就是人們聞到的花香。因此花香的確不是花的某一部分構造,而是分泌物揮發的味道。修行人縱使沒有「我見」了,還可能有「我慢、我欲、我使」的殘餘習氣繼續散發。

另一方面,花香是因緣生滅的,我慢、我欲、我使也是因緣生滅的,可增進思惟四聖諦而滅之。

  • 為何上座在聽差摩比丘說法後才證果?

「上座比丘」是出家年數較多的比丘,但不一定出家年數較多就已證果。本經中有很多位上座比丘,其中也有原先尚未證果的,在聽聞差摩比丘說法後證果。

  • 瞻視病人

佛陀教導弟子要探望、關懷生病的弟子,佛陀本人也常探視病人,甚至說探望病人的功德和探視佛陀的功德一樣,如《增壹阿含經》卷五〈壹入道品12〉第4經:「其有瞻視病者,則為瞻視我已;有看病者,則為看我已。」(CBETA, T02, no. 125, p. 569, c1-2)

本經正是佛弟子們彼此互相關心、探病,進而對法義有更進一步的體會的例子。

(一〇四)

[讀經拾得]

此經指出「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是邪見。為什麼這是邪見?

如果阿羅漢仍自認是一個輪迴的主體,是「我見」,若說命終後什麼都沒有了,則是「斷見」。本卷第106經也講說「如來死後是有、是無」是「無記」(不予回答)。這些問題是根基於「有一個生死輪迴的主體」來問的,而在究竟的角度來看,阿羅漢已經徹底解脫於五陰了,只有因緣的生滅,而沒有「我」的主體。

有這樣的認知,般若經典的許多內容才能正確地理解,例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CBETA, T08, no. 235, p. 749, c7-10)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CBETA, T08, no. 235, p. 749, a21-25)

(一〇五)

[讀經拾得]

  • 從此經可見佛陀有記說輪迴。不過輪迴是未解脫者的現象,解脫者則不輪迴。

(一〇六)

[讀經拾得]

本經的南傳相當經文,最後還有一句:「從以前到現在,我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 也有人翻譯為「從以前到現在,我只教導苦以及苦的止息」。

這句為北傳經文所無,相當的《瑜伽師地論》段落也沒有提到這概念。這句話另外在南傳的《中部尼柯耶》第22經出現,該經記載外道毀謗說佛教的解脫是斷見,佛陀在澄清這毀謗時也提到:「從以前到現在,我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也沒有這句話。

也就是說,此句話只零星見於南傳巴利藏,有可能是古代南傳部派論師的註釋在傳抄過程混入經文中。

雖然這句話可能非原經文,但其意義是說得通的。南傳經文中說佛陀「只安立苦以及苦之滅」時,都是當外道基於常見、斷見提出問題,若陷在其錯誤的框架中則難以正確的回應。因此佛陀跳出其錯誤框架,以佛法的「四聖諦」框架來回答,也可說是以「苦以及苦之滅」來回應。

另一方面,根據佛教的看法,佛陀並不只知道字面上的「苦以及苦之滅」,而是「正遍知」的,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212經中所探討。

(一〇七)~(一〇九)

[讀經拾得]

  • 身見

本經列舉了在禪定中一一觀四大乃至五陰時,由於所見的境界,可能會臆測出五陰是我、異我、相在等邪見。例如得「地一切入處正受」時,感覺到身體內外的「地大」(堅固性)都統一了,沒有邊界,超越「小我」而有「大我」的體驗,但佛陀告訴我們這「大我」也是無常、無我的。

同理,以水、火、風、青、黃、赤、白為所緣而入定,會感覺到身體內外的水、火、風、青、黃、赤、白遍及一切,例如身心乃至宇宙都融入無邊無際、寧靜安祥的白光之中,就是「白一切入處正受」。這是不錯的定境,但一些人因此以為寧靜安祥的白光就是「真我」,則是錯誤的臆測。《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215經有對這些定境更多的說明。

有了佛法的正見,才能超越這些片面的見解,得證無我的智慧,獲得解脫。從此經也可得知觀五陰的無常、苦、空、非我,不只是要在概念上的瞭解,更重要的是在禪定中的諦觀體驗。

「我思故我在」,是將五陰的哪一陰當作了「我」?

  • 是我、異我、相在

本經中對於外道所認知的「五陰是我、五陰異我、我中五陰、五陰中我」有詳細的定義。

凡夫執著認為在五陰中有「我」,例如就色(身體)與「我」的關係而言,凡夫可能誤認:

  1. 色是我:身體就是「我」,至於受、想、行、識都是由這個「我」所擁有的東西。
  2. 色異我:身體之外有「我」。例如以為識(覺知)甚至所謂的「靈魂」是「我」,而身體是由這個「我」所擁有的東西。
  3. 我中色:身體處於「我」之中。例如以為有全知全能的造物主是永生的「大我」,造物主心中變現出宇宙的一切乃至人的身體。
  4. 色中我:「我」處於身體之中。例如以為識(覺知)是「我」,遍布於身體內的腦部及腦神經中。

其中「我中色」、「色中我」合稱為色與我「相在」。

就邏輯來看,「色異我」、「我中色」、「色中我」都是認為色是我所(擁有的),其中「色異我」特指「色」和「我」各自獨立,「我中色」特指「色」包含於「我」之中,而「色中我」特指「我」被包含、遍布於「色」之中。以糖和水來比喻,「色異我」就像分離的糖和水,「相在」就像糖溶在水中。糖雖然在水中,也與水無法區別,但糖畢竟不是水,就如「我」與「色」相在。

這些可以引申而含括外道的各種我見,例如一些外道認為大地之母(Earth Mother、Gaia、大我)是一種永恆的覺知(識),遍於一切物質(也包括身體)之中,一切物質都有大地之母在其中,這也屬於「色中我」。

本經中所述各種身見的邏輯關係,可參見如下示意圖:

上述二十種身見只是列舉,邏輯上可有各種不同的排列組合,例如外道以為 「全部五陰為我」、「我在五陰之外」,甚至只有色受想是我,或是色受想異我等等。

佛陀則發現五陰都是因緣生滅的,一切的身心運作中沒有不變的自我。

(一一〇)

[讀經拾得]

本經記載佛世時的知識分子、聰明而高傲的薩遮尼犍子聽說佛陀講無我,就去拆台說五陰是我,結果反被拆台,可見有聰明不見得有智慧。

而此經中佛陀以國王對於國土應該要能自在,來破斥五陰是我的說法,可與卷二第33、34經的前半部對讀:「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CBETA, T02, no. 99, p. 7, b23-25)

本經最後一段,比丘問佛:「離車族的人幫薩遮尼犍子辦桌供佛,從哪邊獲得福報呢?薩遮尼犍子辦桌供佛,從哪邊獲得福報呢?」佛陀回答:「這些離車族的人是為了薩遮尼犍子而準備飲食,所以將由薩遮尼犍子的因緣而得福,薩遮尼犍子則獲得了供佛的福報。離車族的人布施所獲得的是還有貪、瞋、癡的因緣果報,而薩遮尼犍子布施所獲得的是無貪、瞋、癡的因緣果報。」可見布施所獲得的福報,會因發心的不同而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