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隐密法不能开发,于显露法不能广问”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19年08月20日 17:01:12)

杂阿含经(1)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七(一二四九) 对于自己所不明白的法义不能够研究清楚,对于已明白的法义不能够衍伸提问、举一反三。本经的“度处”在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经文中解为“四谛”,相当的《增壹阿含经》经文中解为“贤圣八品道”,相当的南传《中部尼柯耶》经文和本经一样解为经律论的研讨。 (2019年08月20日 16:27:06)
 
agama2/於隱密法不能開發_於顯露法不能廣問.txt · 上一次變更: 2019/08/20 17:01
 
Recent changes RSS fe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owered by PHP Valid XHTML 1.0 Valid CSS
知客處  
帳號:

密碼:

以後自動登入



忘記密碼?

歡迎註冊以享全權!
© 1995-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TIME:0.088326930999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