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ling: 《中阿含经》第二、三经中的三禅都用到“空”,是否能帮忙说明一下? CBETA经文: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空,得第三禅成就游 庄春江版经文: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David Chiou: 《中阿含经》中三禅的叙述算比较长些。这边要看标点怎么标。如果标为现在CBETA的标法“圣所舍、念、乐住、空”则解为这时的舍、念、乐住、空是圣人所说的。但或许也可标为“圣所舍念、乐住空”一类的。 查《中阿含经》第三禅的定型句在【宋】【元】【明】版有时是“舍念乐住空”,有时是“舍念乐住定”;而纸本【大】版有时是“舍念乐住空”,有时是“舍念乐住室”。也就是说“空、室、定”中有两个字是抄写讹误。正确的是哪一个字呢? Yunling: 找出在The Madhyama Āgama 中无著比丘对《中阿含2经》第三禅定型句的解说注脚如下: Le zhu shi, Pāli sukha-vihāra. In the Chinese textual tradition the final character shi, “room, abode,” is sometimes mistaken as kong, “emptiness.” Another variant is ding, “concentration.” That kong is a scribal error is supported by the lack of a corresponding term in the Pāli version of the formula. 无著比丘说:“乐住室”的巴利词是sukha-vihāra,在汉译经文中“乐住室”的最后“室”字有时被误写为“空”,另一异字是“定”,“空”在巴利版定型句中没有对应的术语,这可佐证“空”是抄写的错误。 Satipatthana Shi: 汉译《中阿含经》学术界大多归为有部所传,若能找出有部阿毘达磨所引用的经文,也可做为评断《中阿含经》第三禅定型句的依据。 在有部《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3:“如世尊说:诸有苾刍,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于初静虑具足安住。……离喜住舍,正念正知身受,乐圣所说,具舍念安乐住,于第三静虑具足安住。”(CBETA, T26, no. 1537, p. 465c12-19) 有部《阿毘达磨法蕴足论》第三禅定型句所引经文与南传《增支部》对应经文一致,只有“舍念安乐住”,可见“空”字是讹误。 另外《中阿含8经》:“修四梵室,舍离于欲。”(CBETA, T01, no. 26, p. 429c7-8)其中“室”的巴利vihāra 梵文vihārāḥ,刚好说明在八经汉译为“室”的梵文vihārāḥ,在二经是译为“住室”,这是汉译一词多译的情形,这可证明“空、定”二字是抄写的讹误,第三禅定型句应是“舍念乐住室”,CBETA经文校勘为“舍、念、乐住、空”是有问题的。 读经班的同学们是行者非学者,以上是我们读经班行者对经文校勘所做的研讨分享。 David Chiou: 感谢大家深入的研讨。根据以上讨论,从巴利本来看“舍念乐住室”较合理。 伤脑筋的是,从中文来看“舍念乐住室”不易解释,加上这句话本身的标点很难搞,难上加难。但确定的是,目前《中阿含经》中有几处“室”字没有校勘(所有版本都是“室”),CBETA可能是依据学者的建议而将“室”一律改为“空”而新增校勘,是有疑义的。 “乐住室”这个意思可以解释成“因为三禅太快乐了所以能够宅在那入定”吗? Philosopher: 刚好今天读中阿含经(一〇二)时,思考其中提到的二禅、三禅、四禅的定义,搭配其他经文初禅的定义及四念住,发现从受念住到四禅到四圣谛关于苦乐的脉络: 受念住:练习观察苦、乐、不苦不乐。 ⇒
初禅:离生喜、乐。 ⇒ 定心清净,知此苦如真,知此苦习、知此苦灭、知此苦灭道如真。 maha: “圣所舍念乐住X”在《中阿含经》出现24笔。其中,一开头的卷一有3笔,大正藏、高丽藏及大正藏所有校本皆作“圣所舍念乐住空”,如下: 《中阿含经》卷1:“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空”(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422b18-19) 《中阿含经》卷1:“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空”(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423b11-12) 《中阿含经》卷1:“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空”(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424a4-5) 其他21笔 CBETA 作 [室>空] 修订,主要是参考卷一这3笔,或者是参考大正藏校勘所提及的【宋】【元】【明】三个校本,如:
《中阿含经》卷51:“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2]空”(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748a8) David提到:“根据以上讨论,从巴利本来看“舍念乐住室”较合理。”你们的讨论可有连结或相关巴利文资料可以给我参考吗?
对于你们的研讨,我大概的推想是,假如“乐住”跟“空”不是独立的两件事,而是一件事,也就是“乐住空”(中间不要有顿号),那么它勉强可以作底下解释: 若是“乐住室”,这个“室”字似乎太狭隘了。 maha: 刚看到这一贴文开头的讨论。当中提到“‘室’的巴利vihāra 梵文vihārāḥ”,这“室”是指佛教僧团的房舍、寺院吗?还是另有别解? “四梵室”在《中阿含》出现10笔,蛮值得注意的。
[阿含辞典(庄春江)] yunling: 蛮有趣的吧🤘 像印顺导师写《空之探究》说到空与住处有关时,用空屋来形容修行者的安住境地;依此回推,如果原先中阿含八利文是“室”,学者后来把“室”改成“空”,除了抄写有误之外,可能就是这种脉络。若能请学者说明[室>空]的理由,那就太棒了 maha: 这一修订有点历史了,我目前找不到相关的讨论信件。这不一定是由学者所提出,可能是一般读者看到前后句型有所差异而提报过来。 如我上面写的,CBETA 的判定有其依据,但不保证一定正确。大家能够对此问题再行探究,如果答案更具说服力,CBETA 肯定照着改。 只不过,我对拿后出的巴利文或梵文版本来改较为古早的汉译佛典,心里总有一种不踏实感。 maha: 我这个查找工刚查了这些: 《显扬圣教论》卷2:“第三静虑者,谓离喜已,舍念正知乐所依止,依于转依,心住一境性”(CBETA 2019.Q3, T31, no. 1602, p. 487b11-13) 《大宝积经》卷111:“三者远离于喜,安住三禅舍念慧乐心一境性”(CBETA 2019.Q3, T11, no. 310, p. 628c11-12)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41:“第三禅有五枝,舍、念、慧、乐、一心”(CBETA 2019.Q3, T28, no. 1546, p. 308c12-13)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8:“第三具五支,舍念慧乐定”(CBETA 2019.Q3, T29, no. 1558, p. 146c6) 《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卷21:“偈曰:第三有五分,舍念慧乐住。释曰:于第三持诃那有五分,一舍、二念、三慧、四乐、五住,住即是善一类。何以故?住是三摩提别名故。”(CBETA 2019.Q3, T29, no. 1559, p. 298a17-20) 以上,“心一境性=一心=定=住”。突然冒出一个等式:住室=住空=住定。会不会《中阿含》这个定型句中所出现的三种样貌,其实都是合理的? 而“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X”这个定型句的标点,如果改作“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X”会不会比较OK呢? Satipatthana Shi: 汉译佛典中《杂阿含869经》:“圣人能说能舍念乐住,第三禅具足住”的定型句,也可以用来说明《中阿含经》的“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X,得第三禅成就游”是“乐住室”而非““乐住空”。 “乐住” = “乐住室”= 梵文sukha-vihāra / 巴利sukha-vihāra 住 (杂阿含译法) = 住室 (中阿含译法) = vihāra (梵巴相同) 在《中阿含经》中vihāra有时译为“住室”如“乐住室”,有时又译为“室”如“四梵室”(=“四梵住”)。 经中“乐住”指入于第三禅的“乐受”深极寂静、最胜微妙,是三界中最殊胜的,毕竟从第四禅起就只有“舍受”了。行者入第三禅住于胜妙乐名“乐住”或“乐住室”。 因此“乐住室”≠“乐住空”,“乐住空”没有入第三禅住于胜妙乐的意思。 个人认为《中阿含经》定型句是“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或“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在义理上才不会有问题,也和《杂阿含869经》的定型句相符合。 “住室=住空=住定。会不会《中阿含》这个定型句中所出现的三种样貌,其实都是合理的?” 《中阿含》这个定型句中所出现的三种样貌,在义理上并非都是合理的,必须拣择校勘。随喜你对经文校勘的严谨,以上研讨提供参考。 maha: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41:“第三禅有五枝,舍、念、慧、乐、一心”(CBETA 2019.Q3, T28, no. 1546, p. 308c12-13)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8:“第三具五支,舍念慧乐定”(CBETA 2019.Q3, T29, no. 1558, p. 146c6) 《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卷21:“偈曰:第三有五分,舍念慧乐住。释曰:于第三持诃那有五分,一舍、二念、三慧、四乐、五住,住即是善一类。何以故?住是三摩提别名故。”(CBETA 2019.Q3, T29, no. 1559, p. 298a17-20) 如上,三禅具五支,“乐”是独立的一支。 假如确定是五支,那么底下杂阿含的定型句要怎么标点才能明确表示五支: 《杂阿含经》卷14:“复问:“云何?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97a11-13) 《杂阿含经》卷17:“云何无食舍?谓彼比丘离喜贪,舍心住正念正知,安乐住彼圣说舍,第三禅具足住,是名无食舍。”(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123b10-13) 《杂阿含经》卷31:“若比丘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离贪喜,舍住正念正智,觉身乐,圣人能说能舍念乐住,第三禅具足住。”(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220a18-21) 又,中阿含这个定型句要怎么标点才能明确表示五支: 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X,得第三禅成就游。 Satipatthana Shi: 《杂阿含347经》卷14:“复问:“云何?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97a11-13) 第三禅有五禅支: “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 + 定 (定是禅亦是禅支) = 五禅支 《杂阿483含经》卷17:“云何无食舍?谓彼比丘离喜贪,舍心住正念正知,安乐住彼圣说舍,第三禅具足住,是名无食舍。” “舍心住、正念、正知、安乐住”+ 定 = 五禅支 《杂阿含869经》卷31:“若比丘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离贪喜,舍住正念正智,觉身乐,圣人能说能舍念乐住,第三禅具足住。”(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220a18-21) “舍住、正念、正智、觉身乐”+ 定 = 五禅支
“又,中阿含这个定型句要怎么标点才能明确表示五支: 中阿含这个定型句之前的那句才是说明五禅支:《中阿含经》:“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空,得第三禅成就游”(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422b17-19) “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 定 = 五禅支 “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X,得第三禅成就游”,这个定型句是说第三禅的殊胜乐受能令众生耽著乐味而不进修四禅,所以是“圣所舍”,也就是说修行人不耽著胜乐受,能舍、正念、正知、安乐住。如下论典所说: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81:“圣应说舍。谓为他说第三静虑。有胜乐受。能令众生染着迷闷。不求上地胜妙功德。汝等应住正念正知。勿为此乐之所留难。”(CBETA 2019.Q3, T27, no. 1545, p. 416c21-25)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7:“圣说应舍者,圣谓诸佛及佛弟子。说谓宣说,分别开示劝修定者应舍此乐,不应耽味,唯应住舍正念正知。第三者,谓此静虑顺次数中居第三故;”(CBETA 2019.Q3, T26, no. 1537, p. 484b29-c4) maha: 我本以为《杂阿含》的“具足第X禅”及《中阿含》的“得第X禅成就游”是总结句,在逻辑上,总结之前理应具备五支。 经 Satipatthana Shi 指点,我依以下论述中初禅到四禅的定义比对《杂阿含》、《中阿含》的定型句: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8: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41:“禅有十八枝:初禅有五枝,觉、观、喜、乐、一心;第二禅有四枝,内信、喜、乐、一心;第三禅有五枝,舍、念、慧、乐、一心;第四禅有四枝,不苦不乐、舍、念、一心。”(CBETA 2019.Q3, T28, no. 1546, p. 308c11-14) 才发现“具足第X禅”及“得第X禅成就游”并不是总结句,而正是第五支(定、一心)。有意思! 若依“禅有十八枝”的定义,我们目前相关的文句标点可能要整个(从初禅到四禅)重新审视一遍。 以三禅的文句来说, 如《杂阿含》的: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可能要改作(供参考):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再如《中阿含》的: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A3]空,得第三禅成就游。 可能要改作(供参考):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ps. 这里不好标,大家帮忙想想。 回到主题,《中阿含》第三禅定型句的“空、室、定”问题,整体来看,大正藏、高丽藏采用“室”字最多,且经由上面的讨论,用“室”字有相当的合理性,所以 CBETA 在《中阿含》会考虑以“室”字来统一叙述。 ps. 犹如“四梵室”另译作“四梵住”,《中阿含》“乐住室”的“住室”二字,我是当作同义复词来看。 Satipatthana Shi: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可能要改作(供参考):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不清楚你为什么会用到“破折号”?破折号是用在语意的转变,或是文中补充说明某词语的地方,这里个人看法是“逗号”就可以了。 “再如《中阿含》的: 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A3]空,得第三禅成就游。 可能要改作(供参考): 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同样“破折号”的地方,若我标点的话,会用“逗号”。因为前后文义依论典的解说来看,是有所不同,后段并不是补充说明。认同你整体的文句标点,清楚又好读。 “犹如“四梵室”另译作“四梵住”,《中阿含》“乐住室”的“住室”二字,我是当作同义复词来看。” 的确,“住室”二字,我也是当作同义复词来看,这是大家的共识! maha: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可能要改作(供参考):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这里我采用破折号正是“补充说明某词语”,也就是基于以下论说: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81:“圣应说舍。谓为他说第三静虑。有胜乐受。能令众生染着迷闷。不求上地胜妙功德。汝等应住正念正知。勿为此乐之所留难。”(CBETA 2019.Q3, T27, no. 1545, p. 416c21-25)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7:“圣说应舍者,圣谓诸佛及佛弟子。说谓宣说,分别开示劝修定者应舍此乐,不应耽味,唯应住舍正念正知。第三者,谓此静虑顺次数中居第三故;”(CBETA 2019.Q3, T26, no. 1537, p. 484b29-c4) “圣说及舍”是补充说明前面的“身心受乐”一句。 若是采用逗号,作: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就无法彰显“圣说及舍”是针对“身心受乐”一句,容易被解读成跟“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都有关系。 Satipatthana Shi: 能够不耽著乐味而进修四禅,是“舍、正念、正知”这三个禅支合力作用才能够不执取三禅的乐味,在《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中这三支是称为对治支,能对治二禅的喜,进而对治三禅的乐,成就第四禅时,转称为舍清净、念清净,这时第四禅的对治禅支就是舍清净、念清净,这二支能对治三禅乐味。 所以《大毘婆沙论》说:“圣应说舍。谓为他说第三静虑。有胜乐受。能令众生染着迷闷。不求上地胜妙功德。汝等应住正念正知。勿为此乐之所留难。”这正是“舍、正念、正知”三个禅支合力对治三禅乐味的解说。 《法蕴足论》说:“圣说应舍者,圣谓诸佛及佛弟子。说谓宣说,分别开示劝修定者应舍此乐,不应耽味,唯应住舍正念正知。”也是显示出“舍、正念、正知”合力对治三禅乐味的解说。 在阿含经中前段是说三禅的禅支,后段主要是说以“舍、正念、正知”来对治三禅的乐味,而能够不耽著的安住于三禅乐。但是因前、后段经文非常相似,后段经文在《杂阿含》中是简译,在《中阿含》的译文才较完整。 所以《杂阿含》的标点是: 尊者离喜,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乐,圣说及舍,具足第三禅 《中阿含》的标点是: 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以上是基于论典的解说,提供阿含的标点参考。 《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9:“第三静虑中舍念正知是对治支,由此三能治喜故。乐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义如前说。第四静虑中舍清净念清净是对治支,由此二能治乐故。不苦不乐受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CBETA 2019.Q3, T31, no. 1606, p. 736b16-20) maha: 这两天略微看了一下《杂阿含》跟《中阿含》从初禅到四禅的相关文句,要改的话,还须深入讨论,是不小的工程,建议从长计议较佳。我个人最近手上事多,暂时无法把心思放在这件事上。 maha: 好吧,先把定义搞清楚。底下是刚整理的:
《阿毘昙毘婆沙论》卷41:
《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卷21:
[4]内【大】,曰【宋】。
《阿毘昙心论》卷3:
[*9-1]枝【大】*,支【宋】【元】【明】【宫】*。 maha: 定义方面,再追加这个:
《显扬圣教论》卷19: maha: 之前讨论《中阿含》三禅定型句时,我用了破折号作: “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当时我以为“圣所说、圣所舍”是补充说明前面的“乐”字,所以用破折号。但,今天针对“舍念乐”查找了以下资料(当中的标点我重新标过): 《佛说宝雨经》卷2:“次厌离喜及观苦已,住舍、正念、正知及乐心安正受,佛说成就住舍、念、乐,入第三静虑”(CBETA 2019.Q3, T16, no. 660, p. 291a18-20)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11:“此众生若根成就,有离喜舍行,念、智、身受乐,如诸圣人说舍、念、乐行,成就第三禅行。”(CBETA 2019.Q3, T28, no. 1548, pp. 601c29-602a2)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12:“复次,若人无慧无明未断,离喜舍行,念、智、身受乐,如诸圣人能舍、念、乐行,成就三禅行”(CBETA 2019.Q3, T28, no. 1548, p. 609c5-7)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12:“复次,若人无慧无明未断,离喜舍行,念、知、身受乐,如诸圣人解舍、念、乐行,成就三禅行”(CBETA 2019.Q3, T28, no. 1548, p. 606c24-26)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13:“复次,比丘离喜乐,舍行、念、正智、身受乐,如诸圣人解舍、念、乐行,成就三禅行。”(CBETA 2019.Q3, T28, no. 1548, p. 619a24-25) 《显扬圣教论》卷2:“由离喜故,住舍、念、正知及乐身正受,圣者宣说成就舍、念、乐住,第三静虑具足住。”(CBETA 2019.Q3, T31, no. 1602, p. 487a24-26)
《长部经典》卷1:“然,汝!此我舍喜,住于舍,正念正智,由身受乐,诸圣者宣示:“舍、念、乐住”之第三禅住时,汝!此我则到达最上现法涅槃。’”
(CBETA 2019.Q3, N06, no. 4, p. 39a2-3 PTS.D.1.37)
《中部经典》卷2:“次不染于喜,舍住,正念正智而以身正受乐,彼圣者之所谓‘舍、念、乐住’,成就第三禅而住。”(CBETA 2019.Q3, N09, no. 5, p. 164a10-11 PTS.M.1.117)
《中部经典》卷12:“比丘离喜故,住于舍,以正念、正智之身正受于乐,住于成就圣者所谓‘舍、念、乐住’之第三禅。”(CBETA 2019.Q3, N11, no. 5, p. 240a13-14 PTS.M.2.226)
《增支部经典》卷2:“远离喜,住于舍,有念,有正知,又身受乐,圣所宣说舍、念、乐住,具足第三静虑而住。”(CBETA 2019.Q3, N19, no. 7, pp. 71a14-72a1 PTS.A.1.53) 《南传长部经典》卷1:“若此我除喜住舍,正念、正智,自知身乐,诸圣所说舍、念、乐住.入第三禅”(CBETA 2019.Q3, B06, no. 3, p. 9b13-14) 《南传长部经典》卷1:“复有比丘,离喜住舍,正念、正智,身受快乐,如诸圣说“舍、念、乐住”,入第三禅。”(CBETA 2019.Q3, B06, no. 3, p. 27b12-13) 《南传中部经典》:“不染着喜,而住于舍,正念、正智,身正受乐,成就圣者所谓“舍、念、乐住”,住第三禅。”(CBETA 2019.Q3, B06, no. 4, p. 91a14) 我发觉先前的判断错误,比较可能的正确说法是:“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当中可能略去“智”)是对前面“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的肯定。 所以《中阿含》三禅定型句,我修订为: “比丘离于喜欲,舍无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觉乐,谓圣所说圣所舍、念、乐住室,得第三禅成就游。” maha: 拿《中阿含经》卷1来讨论初禅至四禅的定型句。 《中阿含经》卷1依序出现以下ABC三组,标点方面并不一致:
A1.圣弟子离欲、离恶不善之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得初禅成就游
B1.谓圣弟子离欲、离恶不善之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逮初禅成就游
C1.圣弟子离欲、离恶不善之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逮初禅成就游
以A组文字为例,我提供两个方案以统一标点。
方案二,精细版: 方案一,读起来较不琐碎。但目前《中阿含》各卷标点现况接近方案二,改起来较方便,跟其他经文可能较有整体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