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杂阿含经》卷二十八第753经:“甘露者,界名说,然我为有漏尽者,现说此名。” 什么意思? David Chiou: ① 甘露:印度传说中的不死药,譬喻佛所教授的解脱法门,因为解脱的圣者不生,不生因而不死。 ② 界名说:(涅槃)境界的名称。 ③ 我为有漏尽者,现说此名:我因为有断尽烦恼的人,提出这个名称(作比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能断尽烦恼,佛陀就不会说有甘露了。 Heaven Chow:
若改成【我是为了有断尽烦恼的人,提出这个名称(作比喻)。】会不会比较顺? 或【我为了有断尽烦恼的人.....】 或【我为有断尽烦恼的人....】 我只是觉得【我因为....】 不太顺,虽然可以懂。 David Chiou:
这边我的解读如下: 佛陀用“甘露”(不死药)这个词,不算是为了让人断尽烦恼。要人断尽烦恼,就“不生”即可,而不是说“不死”。 相反地,甘露这个印度传统的词汇(不死药)算是不切实际的,但因为刚好佛教中也有断尽烦恼的人,断尽烦恼的人“不生”,因此才可“不死”。 也就是说,因为有这种“不生”的人,所以佛教才沿用“不死”(甘露)这个词。 所以这边注解中是用“因为”而不是“为了”。 这是当初这样写的背景,不过的确这句不好懂。请问Heaven觉得这样合理吗? Heaven:
其实我用 “为了” 和你用 “因为” 意思差不多, 我想主要的意思是 会不会顺一点? 长一点比较啰索的写法就是 我是因为现实上有“断尽烦恼”的这种人,提出这个名称(作比喻)。 但这也太长了.... David Chiou: 好,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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