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当法施,勿习食施”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22:53:02)

增壹阿含经(1)
增壹阿含经惭愧品第十八(三) 应当用心于法施,不该用心于饮食、施物。相当的《中阿含经》经文作“汝等当行求法,莫行求饮食。”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你们要成为我的法之继承人,不要成为财物之继承人。” (2018年11月10日 11:46:17)
 
agama/常當法施_勿習食施.txt · 上一次變更: 2018/11/2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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