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部《阿含经》中的“受”》 (十六)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当于尔时唯生一受,所谓身受,不生心受。(16) 如是,苦受的经验导向内观,系于受的束缚便因而削减了。 上述经文描述只承担身受与加受第二箭心受的差异,这个意像教导人们如何处理苦受;此外也关系到身受与心受的区别。乍看之下,“身受”的概念似乎有点令人困惑,因为受是心理层面的一部分。 因此谈及“身受”时,必然指的是该受的起源处,也就是身,而非受的本质,按定义来讲受必然是心理的现象。从上述经文的解说中,应该得到这样的理解,经文的目的是澄清除了身体引起的苦受之外,第二箭的显现是源自遭遇“身苦”时,由于瞋恨与忧虑的心理反应所引生的受。 因此,身受与心受的区别,就是一种分析的方式,它专注于产生受的根门。同样的分析模式也可以转过来考量所有的根门,并进一步依著透过眼,耳,鼻,舌,身,意而生的触,将受区分为六种。 然而,这是否意味感受纯然是心理的,与身体毫无关系呢?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一般的经验显示,感受到喜悦或痛苦牵涉到身,也牵涉到心。喜悦可能呈显为毛发直竖或起鸡皮疙瘩;不悦则显现在身体紧绷与面部表情上,得到或失掉所爱的东西可能影响到心跳与血液循环,激烈的感受可能导致呼吸急促等等。 在五蕴的排序中,受蕴紧排在与身相关的色蕴之后,并在其他与精神面相关的三蕴之前。此一位置的安排充分地显示在主观经验中受扮演着中介的角色。不论是任何一个根门,都可能生起乐受或苦受,在实质感受它的时候,将影响到身与心。 因此,受可视为是身与心之间的媒介,可借由受而从身影响到心或从心影响到身。这媒介角色的某一面是,不论身体发生什么事,透过受的媒介,心都能感受到。另一面是,心理过程中的感性成分会经由受的媒介而影响身体。因此,受的实际经验往往牵涉身与心。无色界则例外,在那儿“受”的身体层面完全消失。得无色界定或投生于相应的界时,随着身受的消失,各类感性的受也同样地消失,唯一感受到的是舍受。不过,在一般人的正常生活里,感觉受的时候牵涉到身与心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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