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顺夫”共有 1 个注解 (更新时间 2021年02月06日 22:01:40)

中阿含经(1)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三(一三五)中阿含大品善生经第十九(第三念诵) 妻子应该以这十三件事恭敬顺从丈夫。按:本经经文区别地较细,相当的《长阿含经》经文为五项:“妻复以五事恭敬于夫,云何为五?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相当的南传经文为五项:“以这五处怜愍丈夫:她是善整备工作者、摄持从仆者、不通奸者,她守护已得的,她对一切应该作的事是善巧者与不懒惰者。”一种可能性为本经的十三事包括传抄者的注解混入经文,例如“对一切应该作的事是善巧者与不懒惰者”可区分为其它小项。 (2021年02月06日 21:58:47)
 
agama3/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順夫.txt · 上一次變更: 2021/02/06 22:01
 
Recent changes RSS fe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owered by PHP Valid XHTML 1.0 Valid CSS
知客處  
帳號:

密碼:

以後自動登入



忘記密碼?

歡迎註冊以享全權!
© 1995-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TIME:0.1520829200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