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杂阿含经》卷二十七第738经: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如上说。差别者:“此七觉分修习多修习,当得二果,得现法智有余涅槃及阿那含果。” “有余涅槃”是什么? David Chiou:
“有余涅槃”通常形容入灭前的阿罗汉,因为还在人间行走的阿罗汉已断绝一切烦恼及未来生死的起因,只余有今生果报的身体。 有趣的是,在《阿含经》翻译的年代“有余涅槃”可能不是专有名词,也形容阿那含果,指阿那含果圣人已不再生于人间,只有余留天界剩余生命,迟早会在天界证得涅槃,。 guest2: 请问哪一部经“有余涅槃”也形容阿那含果?“有余涅槃”通常是指四果阿罗汉。 David Chiou: 的确我以前读到的佛教书籍也一律是说有余涅槃指阿罗汉未入灭前,不过因为读到: 《杂阿含经》卷45第1221经: 时,尊者婆耆舍作是念:“我和上为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我今当求其相。”(CBETA, T02, no. 99, p. 333, a7-8) 读这些经时,发现阿含经中有将“有余涅槃”这个词(不一定是专有名词)视为三果。以第1221经为例,和上已经圆寂了,所以婆耆舍尊者所谓的“为有余涅槃”不可能是指未入灭的阿罗汉,得有其它的解释。 明确将“有余涅槃界”定义为三果的是以下经文: 《增壹阿含经》卷7〈火灭品 16〉:“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此二法涅槃界。云何为二?有余涅槃界、无余涅槃界。彼云何名为有余涅槃界?于是,比丘灭五下分结,即彼般涅槃,不还来此世,是谓名为有余涅槃界。彼云何名为无余涅槃界?于是,比丘尽有漏成无漏,意解脱、智慧解脱,自身作证而自游戏: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实知之,是谓为无余涅槃界。”(CBETA, T02, no. 125, p. 579, a13-21) 另外,第738经“得现法智有余涅槃及阿那含果”的对应南传经文是“当生完全智,或当存在有余依时,为阿那含位”,显然南传译者和中译者的断句逻辑不同:
相应部48相应65经/果经第一(根相应/大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这毕竟只是名词的定义问题,不影响修行的法义本身,看来阿含经中只是将“有余”作形容词,不见得是专有名词,在不同时代对于专有名词的定义还是有点不同。我个人觉得在阿含经翻译的年代,“有余涅槃”尚未成为一个专有名词,“有余”(有剩的)、“涅槃”(灭)似乎都有他们在俗话中的用法: 《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38经:“佛言:“云何?阿难!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涅槃耶?”” 而且搜寻阿含藏中的“有余涅槃”一词,只出现三次,其中两次的意义不同于标准的定义,或许不能说只是增壹阿含的问题,而是那个年代或许翻译时不是把“有余涅槃”当作专有名词在用? 我猜或许是从部派佛教各论师开始,中国则或许也是在后来(玄奘统一译词后?),有余涅槃成为一个专有名词。而后来有的自命大乘论师甚至另外形容号称“小乘”涅槃是有余的 XD 如果有人发现上面提到的这些经文可能是我错误的解读,也请不吝指正。谢谢! David Chiou: 以下是以前所写《增壹阿含经》卷7〈火灭品 16〉第2经的读经拾得,比较白话,提供给大家参考: “涅槃”是音译,义译是灭、寂灭、灭度。“有余涅槃”是有残余东西的寂灭,“无余涅槃”是没有残余东西的寂灭。 本经中说的“断五下分结”是三果圣者的定义,是断了:
断除五下分结,即为第三果阿那含圣者,因为断尽了任何跟欲界的牵连,永不还生于人世间,所以又称“不还果”,原则上是往生于净居天(又称为不还天)然后于净居天证阿罗汉果。因为所有来人间的业报已寂灭,但还有残余在净居天的天身,在本经中形容为“有余涅槃”。 至于证得阿罗汉的圣者,证得彻底的解脱,完全没有烦恼了,因此是“什么都没有残余的涅槃”,即“无余涅槃”。 可注意的是,“有余涅槃”通常是作另一种用法,指阿罗汉圣者还没有灭度前在人间行走:由于还有“身体”,因此称灭度前的阿罗汉圣者是“有余涅槃”,是证涅槃,能解脱而且也有解脱智慧了,但还有身体即“有残余东西”的涅槃。 因此“有余涅槃”在本经中不算专有名词,而是用“有余”(有残余东西)作形容词。后来佛经的翻译名词统一后,则会以“有余依”形容阿那含圣者,“有余涅槃”形容入灭前的阿罗汉。 Satipatthana Shi: 阿那含非称有余涅槃而是称有余依,“有余”涅槃的有余和“有余”依的有余,二者巴利用字一样,翻译时很容易出现讹误,从对应经典比较来看,是北传经典有问题。 北传:增壹阿含16品2经 南传:小部/如是语44经
EĀ 16:2 Bhikkhu Analayo: The description in EA is strange and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assage in the Itivuttaka on these two elements as well as my understanding. I think we need to be careful with EA, some things there are strange and I suspect that some of it has been messed around with.
Iti 44《如是语经》:“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二涅槃。何之为二?为有余依涅槃界及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有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于此处应供之比丘已尽漏,住于〔梵行〕,辨应作之事,舍负重担,证得自义,以尽有结,依正智而解脱。彼五根安立,无伤彼事,故经验喜与不喜,能感乐与苦。彼为灭贪、灭瞋、灭痴者,诸比丘!说彼为有余依涅槃界。然,诸比丘!无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于此应供之比丘已尽漏,住于〔梵行〕,应作已办,舍负重担,证得自义,以尽有结,依正智而解脱。诸比丘!然于此生所觉知者已为无喜悦而清凉,诸比丘!说彼为无余依涅槃。诸比丘!此为二涅槃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阿毘达磨发智论》卷2:“如契经说:“有二涅槃界,谓:有余依涅槃界,及无余依涅槃界。” 北传:杂阿含1221经, 别译杂阿含255经 南传:小部/经集2品12经
《杂阿含1221经》卷45:“时,尊者婆耆舍作是念:“我和上为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我今当求其相。””(CBETA, T02, no. 99, p. 333a7-8)
经集2品12经
如希求行梵行,尊敬的葛波是否非空虚的,他到达涅槃或者有余依,令[我们]听闻他如何成为解脱者。 经集2品12经:有余依 = 阿那含烦恼依 ≠ 阿罗汉生身依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32:“有余依故者。依有二种。一烦恼依。二生身依。此阿罗汉虽无烦恼依而有生身依。复次依有二种。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此阿罗汉虽无染污依而有不染污依故。所得诸结永尽名有余依涅槃界。得获触证。文字虽别同显一义。”(CBETA, T27, no. 1545, p. 168a1-6) 《杂阿含734经》:“尔时,世尊告彼比丘,如上。差别者:“若比丘如是修习七觉分已,当得二种果,现法得漏尽无余涅槃,或得阿那含果。””(CBETA, T02, no. 99, p. 196c1-3) 《杂阿含738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如上说。差别者:“此七觉分修习多修习,当得二果,得现法智有余涅槃及阿那含果。”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CBETA, T02, no. 99, p. 197a11-14)
相应部48相应65经/果经第一(根相应/大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第738经“得现法智有余涅槃”= 对应南传经文是“当生完全智”= 阿罗汉
→有余依有二种:阿那含烦恼依 + 阿罗汉生身依
Saupādisesa (sa-upādisesa) sa-upādisesa(a.) 有余的, 有余依的 upādi:m. 生命燃料(依). upādisesa(a.) 有余依, 有生命燃料剩余的. “有余(SA/MA)”,南传作“有余依;有残余”(upādisese, sa-upādisesaṃ,另译为“有余的”),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有执著的残渣”(there is a residue of clinging, SN),并解说这里所译的“执著”(clinging),只为了表示上的清晰,而不是要以“取;执取”(upādāna)来取代“生命的燃料”(upādi)的意思,而此原惯用语的意思,只是单纯“(未被指定的)残渣”(an (unspecified) residue)。按:《显扬真义》以“持续存在的持有残余、执取(燃料)残余”(gahaṇasese upādānasese vijjamānamhi, SN.46.57),《破斥犹豫》等以“执取(燃料)残余、未被遍灭尽的(aparikkhīṇe, MN.10/DN.22)”解说。 AN 5.122 《增支部经典》:“ “诸比丘!纵然是如何之比丘或比丘尼,修如是等五法或所作五法时,则彼可期待二果之随一果。即于现法已知,或若有余取,是为不还性。何等为五? (CBETA, N21, no. 7, p. 171a4-9 // PTS.A.3.143)
增支部5集122经/念的善现起者经(庄春江译) 《中阿含98经》:“若有比丘、比丘尼七年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必得二果,或现法得究竟智,或有余得阿那含,置七年,六五四三二一年。若有比丘、比丘尼七月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必得二果,或现法得究竟智,或有余得阿那含,置七月,六五四三二一月。若有比丘、比丘尼七日七夜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必得二果,或现法得究竟智,或有余得阿那含,置七日七夜,六五四三二,置一日一夜。若有比丘、比丘尼少少须臾顷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朝行如是,暮必得昇进,暮行如是,朝必得昇进。””(CBETA, T01, no. 26, p. 584b16-27) 《瑜伽师地论》卷12:“若有余取而命终者。由此因缘。便入净居。由软中上品修诸静虑有差别故。于一切处受三地果。”(CBETA, T30, no. 1579, p. 336a28-b1) 《瑜伽论记》卷4:“若有余取者。取支有残业润生。而命终者。便生净居。”(CBETA, T42, no. 1828, p. 389a28-29)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5:“若有余取者。取谓取支。有残业润生取生。便生净居 ”(CBETA, T43, no. 1829, p. 75b24-25) 《成实论》卷14:“乃至能断身见、戒取、疑,则能断贪、恚、痴,度老病死。是中度老病死谓无余涅槃,断贪恚痴谓阿罗汉果有余涅槃,断身见、戒取、疑,谓三沙门果。断邪念、邪行、没心,谓在煖等达分善根。断妄忆念、不安慧、乱心,谓修四忆念处。” 玄奘法师翻译的《本事经》即巴利《如是语经》的对应经典,同样定义佛说二种涅槃界都是阿罗汉境界,有余依涅槃是专指阿罗汉非阿那含,《舍利弗阿毘昙论》、《阿毘达磨发智论》也是专指阿罗汉。 《本事经》卷3:“吾从世尊闻如是语:“苾刍当知!其涅槃界略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有余依涅槃界;二者无余依涅槃界。云何名为有余依涅槃界?谓诸苾刍得阿罗汉,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已舍重担、已证自义、已尽有结、已正解了,心善解脱、已得遍知。宿行为缘,所感诸根犹相续住,虽成诸根,现触种种好丑境界而能厌舍,无所执著,不为爱恚缠绕其心,爱恚等结皆永断故。”(CBETA, T17, no. 765, p. 677a29-b8)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7:“云何有余涅槃界?如世尊说:云何彼是二涅槃界?何等二?有余涅槃界、无余涅槃界。云何有余涅槃界?谓此比丘阿罗汉,诸漏尽、所作竟、舍于重担、逮得己利。是尽有烦恼正智,得解诸阴界入,以宿业缘住故,以心受诸苦乐,有适意不适意,是名有余涅槃界。云何无余涅槃界?谓比丘五阴灭,未来五阴不复续生,是名无余涅槃界。”(CBETA, T28, no. 1548, p. 576c16-23) 菩提比丘在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A Translation of the Samyutta Nikaya 中亦有对次二种涅槃界的清楚解说: p.50 The suttas distinguish between two elements of Nibbana: the Nibbana element with residue (sa-upadisesa-nibbiinadlultu) and the Nibbana element without residue (anupadisesa-nibbiinadlultu)-the residue (upadisesa) being the compound of the five aggregates produced by prior craving and kamma (It 38-39). The former is the extinction of lust, hatred, and delusion attained by the arahant while alive; the latter is the remainderless cessation of all conditioned existence that occurs with the arahant’s death.
Buddhist Dictionary: Manual of Buddhist Terms and Doctrines by Nyanatiloka Mahathera
The 2 aspects of Nibbāna 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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