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什么是“非色、不可见、无对”? guest: 不是物质、见不到、(不占空间而)不具有障碍性。 Anderson Chang: 《杂阿含经》卷十五第377经: 譬如,比丘!画师、画师弟子集种种彩色,欲妆ⓑ画虚空,宁能画不?” 比丘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彼虚空者,非色、无对、不可见。” 本经定义虚空性质为非色、无对、不可见, 与322经意根的定义一样。 所以可以用虚空来想像意根的模样, 解为脑功能确是较近似合理。 建议可将377这段经文补充在322经,帮助同学理解。 周靖山: 在这我们先来理解何谓色、可见、有对: 色:为变碍性,占有一定空间、互相障碍,且会转易变坏者,它也是四大〈地、水、火、风〉所造的称之为色。就像手机和你的手指就各自占有一定空间、互相障碍,且会转易变坏者,它们都是四大〈地、水、火、风〉所成。而我们的意识想法虽然也会变易转变,但就不会占有一定空间、互相障碍,它们都不是四大〈地、水、火、风〉所成。称为非色或“名”。 可见:它是大家可见到的,例如一个人站在那里,一块石头摆在那里,只要有光线大家都看的到为“可见”。而我们的意识想法及如眼入处它形成视像及视神经传导,它是大家不可见到的为“不可见”。 有对:就是有其对应性。〈很抱歉我没采用本网站的解释为:(占空间而)具有障碍性。庄春江的解释为:质碍性的说法〉。 例如眼根相对能接收光的颜色、亮度,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但不能接收声音、味道….信息。耳根能接收声音震动的大小、高低、音色…但不能看到东西及闻到味道…..。〈注:有人作试验说耳朵可识字的特异功能,暂且不谈。〉 鼻、舌、身根亦复如是,不再缀述。 Heawen Chou: 周靖山 师兄, 关于 “有对”, 直接由汉文的意思去推论, 可能会有偏差. 我以北传此句“度色想,灭有对想”为例,庄春江居士的南传版本译为“以一切色想的超越,以有对想的灭没”来比对,庄居士提出解释: “有对”(paṭigha),有两个意思:1.为“障碍;对碍”,指的是“五境”对“五根”的撞击,2.为“激怒(瞋恚),厌恶;嫌恶”。 也就是说,将“有对”以“对碍”去理解,是符合南北传经文的意思。但若用“对应性”来看待,在单一经典中或许也可以说的通,但在其他经文乃至其他非汉文版本,就无法套用了,供您参考。 至于其他,我是认同您的见解的。 Heaven Chou: 刚好看到一段论中的解说,我想这比较能代表这些名相在当时的意义,先贴在底下: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76:“ 周靖山: 但我有点小问题想问一下Heaven师兄,“五境”对“五根”的撞击,是否也会产生欢喜?那么欢喜是否也算“有对”?如果是这也能以“障碍”去理解吗? Heaven Chow:
我的想法是这样,例如手伸出去,摸到柔软温暖的布料,因为布料是物质,有阻碍性,所以手才不能穿透过去。而因为喜欢这种触感,所以会产生欢喜。 反之,若摸到冰凉粗糙的砂纸,有可能不舒服,就产生苦受。 不过欢喜(乐受)与苦受,这是受蕴,并不算“有对”,“有对”好像都是用在“色法”上。 如果用“障碍”去理解,理论上是可以,论中也有如此说,但这可能会让人产生负面的意思,若是单纯想成是物质有阻碍空间的特性,大概就没问题了。 周靖山: Heaven师兄: “度色想,灭有对想”或“以一切色想的超越,以有对想的灭没”,这两句我的理解是针对“想”蕴而讲,在这“想”蕴之下六根对六尘有所谓“受”的“乐受、苦受、舍受”的对应性。因此要度脱这“想”蕴的烦恼,就要舍灭这执“受”的“乐受、苦受、舍受”有对的“想”蕴。在行心念处禅观应可理解。 Heaven Chow: “度色想灭有对想”这句经文是出现在八解脱。 《长阿含经》卷12:“有八解脱,云何为八?色观色,初解脱。内无色想,外观色,二解脱。净解脱,三解脱。度色想灭有对想,住空处,四解脱。舍空处,住识处,五解脱。舍识处,住不用处,六解脱。舍不用处,住有想无想处,七解脱。灭尽定,八解脱。”(CBETA, T01, no. 1, p. 76, b12-17) 由经文来看,我认为这是在谈修空无边处定。禅定是心一境性,前四禅是色禅,是以色法为所缘。要修空无边处定,是以“色法的不存在”为所缘,所以才说度色想、灭有对想,不再以色法为所缘,我的理解是这样子。 周靖山: 在《阿毘达磨俱舍论》也说“对”是“碍”义。障碍有对,指的是十色界,也就是五根(眼、耳、鼻、舌、身根)、五境〈色、声、香、味、触〉皆为“有对”。 而意根、法及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皆为“无对”。 “障碍”之义:就是本身在一空间中会被他物被障碍,例如:手障碍手、或石头障碍石头等,或是视线被遮即看不到,摀住耳朵便听不到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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