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卷第八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导读:六入处;六入处相应 (1/5)]

“六入处”是:

  • 眼:视觉器官。
  • 耳:听觉器官。
  • 鼻:嗅觉器官。
  • 舌:味觉器官。
  • 身:触觉器官。
  • 意:心作为感官。(可能在身体上的投射为大脑的运作。)

这六个感官犹如外境进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称为六入处。又称为“六内入处”、“六根”。

六入处所接收的,是“六境”:

  • 色:影像。
  • 声:声音。
  • 香:香臭。
  • 味:味道。
  • 触:碰触。
  • 法:讯息。

六境又称为“六外入处”。由于六境能沾染身心,也称作“六尘”。

在名词的定义上,六境的“色”是指颜色、形色等影像,和五阴的“色”定义不同。六境的“触”是指粗细冷热湿滑等碰触的触感,和十二因缘的“触”定义完全不同。六境的“味”是指食物的滋味,和“味患离”的“味”定义也不相同,要加以明辨。

六入处接收到六境时,如果有欲贪,就会追逐著外境跑,陷入轮回。如果没有欲贪,就能有智慧地辨明外境,心不随境转。

《杂阿含经》“六入处相应”的内容依次为现今版本的第八、九、四十三、十一、十三卷,当中佛陀对我们开示六入处的性质、作用、为何会染著、如何防护、以及如何藉六入处修行解脱。

若已熟读之前的“阴相应”,就会发现“六入处相应”有许多类似的经文,只是将主题从“五阴”换成“六入处”,因为不论是五阴或是六入处,都是无常、苦、空、非我的。

本卷很多的专有名词在卷一、二已注释过,于本卷即不重复注释,若有需要的话可径行复习卷一、二的相关内容。

[第188经经文导读]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正观察眼无常。如是观者,是名正见。正观故生厌,生厌故离喜、离贪,离喜、贪故,我说心正解脱。

佛陀教导弟子:“应该正确的观察眼(视觉感官)是无常的,照这样的观察,则是正确的见解。依正确的观察而修行,就不会贪得无厌(于视觉感官),而可离于喜爱和贪欲,心就能解脱。”

如是耳、鼻、舌、身、意,离喜、离贪,离喜、贪故。比丘!我说心正解脱,

也要认清耳(听觉感官)、鼻(嗅觉感官)、舌(味觉感官)、身(触觉感官)、意(心作为感官;接收讯息的感官)也都是如此,而能离于贪欲、进而解脱。

例如在禅坐时脑中仍不停的有妄念,就是因为脑袋继续贪得无厌地接收、处理讯息,而无法舍弃这些妄念。观察无常则渐能舍弃这些妄念。

心正解脱者,能自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心已彻底解脱的人,则能够自己作证:“我不会再次出生,清净的修行已经确立,应当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会再受轮回。”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如无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说。

此经文中讲“无常”的观法,皆可以“苦”、“空”、“非我”替代入。举例而言:

  • 当正观察六根是苦:感官是受到逼迫的。
  • 当正观察六根是空:感官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实体的。
  • 当正观察六根非我:感官不是“我”。

修行人应该时常禅定,去观照、运用这些法义。

(一八八)[0049b07]

如是我闻

一时,舍卫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正观察眼无常。如是观者,是名正见。正观故生,生厌故离喜、离贪,离喜、贪故,我说心正解脱。如是耳、鼻、舌、身、意,离喜、离贪,离喜、贪故。比丘!我说心正解脱,心正解脱者,能自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无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如是说。

[校勘]

元、明二本在“如是我闻”前一行有“诵六入处品第二”七字。

宋、元、明三本无“生”字。

[对应经典]

(一八九)[0049b1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于眼当正思惟、观察无常。所以者何?于眼正思惟、观察无常故,于眼欲贪断,欲贪断故,我说心正解脱。耳、鼻、舌、身、意,正思惟、观察故,欲贪断,欲贪断者,我说心正解脱。如是,比丘!心正解脱者,能自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一九〇)[0049b26]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于眼不识、不知、不断、不离欲者,不堪任正尽苦。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诸比丘!于眼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正尽苦。于耳、鼻、舌、身、意,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正尽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正尽苦:彻底地断尽所有的苦。

[对应经典]

(一九一)[0049c04]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于眼若不识、不知、不断、不离欲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耳、鼻、舌、身、意,不识、不知、不断、不离欲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诸比丘!于眼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于耳、鼻、舌、身、意,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堪任越生、老、病、死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眼”,大正藏原为“色”,今依据前后文改作“眼”。

[注解]

堪任越:能够做到超越。

[对应经典]

(一九二)[0049c13]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于眼不离欲,心不解脱者,不堪任正尽苦。于耳、鼻、舌、身、意不离欲,心不解脱者,不堪任正尽苦。诸比丘!若于眼离欲,心解脱者,彼堪任正尽苦。于耳、鼻、舌、身、意离欲,心解脱者,堪任正尽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无“若”字。

大正藏在“眼”字之后有一“色”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对应经典]

(一九三)[0049c2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于眼、色不离欲,心不解脱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于耳、鼻、舌、身、意不离欲,心不解脱者,不堪任越生、老、病、死苦。诸比丘!若于眼、色离欲,心解脱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于耳、鼻、舌、身、意离欲,心解脱者,堪任越生、老、病、死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一九四)[0050a0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于眼生喜者,则于苦生喜,若于苦生喜者,我说彼不解脱于苦。于耳、鼻、舌、身、意生喜者,则于苦生喜,于苦生喜者,我说彼不解脱于苦。

“诸比丘!若于眼不生喜者,则于苦不生喜,于苦不生喜者,我说彼解脱于苦。于耳、鼻、舌、身、意不生喜者,则于苦不生喜,于苦不生喜者,我说彼解脱于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导读:缘眼、色,生眼识]

六入处能接收六境:

  • 眼根接收影像(色)而有视觉(眼识)。
  • 耳根接收声音(声)而有听觉(耳识)。
  • 鼻根接收香臭(香)而有嗅觉(鼻识)。
  • 舌根接收味道(味)而有味觉(舌识)。
  • 身根接收碰触(触)而有触觉(身识)。
  • 意根接收各种讯息(法)而有意识。

“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会有视觉(“眼识”)。眼根、影像、视觉,三者接“触”,而能感“受”影像。

“受”可以举三种例子:

  • 苦受:苦的感受。
  • 乐受:乐的感受。
  • 不苦不乐受:不苦也不乐的感受。

以身根为例,太强的碰触会有苦受,柔和的抚摸会有乐受,没什么特别的触感,则有不苦不乐受。

而这些都随着因缘迁流变化,都是无常、苦、空、非我的。

(一九五)[0050a1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一切无常。云何一切无常?谓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若眼触因缘生受,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彼亦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于眼生厌,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于彼生厌。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彼亦生厌,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无常经,如是苦、空、无我,亦如是说。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根境识和合的过程,如本卷第218经所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缘触受……”。本经表示在这整个过程中,“眼”、“色”、“眼识”、“触”、“受”等等每一项因缘而生的东西,都是无常的。
  • 卷二第41经说受有眼受、耳受、鼻受、舌受、身受、意受,而本卷提到受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这只是分类法的不同,不相抵触:眼受、耳受等六受,可再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进阶辨正]

(一九六)[0050a24]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一切无常。云何一切?谓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于眼解脱,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解脱。如是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解脱,我说彼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说一切无常,如是一切苦、一切空、一切非、一切虚业法、一切破坏法、一切生法、一切老法、一切病法、一切死法、一切愁忧法、一切烦恼法、一切集法、一切灭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一切断法、一切觉法、一切作证、一切、一切魔势、一切魔器、一切然、一切炽然、一切烧,皆如上二经广说

[校勘]

“意”字之后大正藏有一“识”字,今依据前后文删去。

宋、元、明三本无“意触”二字。[*]

宋、元、明三本无“眼触”二字。

大正藏无“解脱”二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恼、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恼”。

[注解]

云何一切:这里可能有经文脱落,原文可能为“云何一切无常”。

作证:亲身体证。

[对应经典]

[进阶辨正]

(一九七)[0050b14]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迦阇尸利沙支提,与千比丘俱,皆是旧萦发婆罗门

尔时,世尊为千比丘作三种示现教化。云何为三?神足变化示现他心示现教诫示现

神足示现者,世尊随其所应,而示现入禅定正受陵虚至东方,作四威仪,行、住、坐、卧,入火三昧,出种种火光,青、黄、赤、白、红、颇梨色,水火俱现、或身下出火,身上出水,身上出火,身下出水,周圆四方亦复如是。尔时,世尊作种种神变已,于众中坐,是名神足示现。

他心示现者,如彼心、如彼意、如彼识,彼应作如是念、不应作如是念、彼应作如是舍、彼应作如是身证住,是名他心示现。

教诫示现者,如世尊说:“诸比丘!一切烧然。云何一切烧然?谓眼烧然,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烧然。如是耳、鼻、舌、身、意烧然,若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烧然,以何烧然,贪火烧然、恚火烧然、痴火烧然,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火烧然。”

尔时,千比丘闻佛所说,不起诸,心得解脱,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迦阇尸利沙”,巴利本作 Gayāsīsa。

[注解]

迦阇尸利沙:是音译,又译为“伽耶山”,义译为“象头山”,因山顶似象头而得名。位于当时的中印度摩竭陀国伽耶城附近,现今为印度教的圣地。

支提:一种塔状的建筑。义译为“灵庙”。

旧萦发婆罗门:曾是将头发盘绕卷在头上这一派的婆罗门。“旧”表示跟随佛陀出家以前。

神足变化示现:展示神足通。神足通是能依意念飞行、前往不论远近的地方、或转变物质的神通。

他心示现:展示他心通。他心通是能知道他人心中在想什么的神通。

教诫示现:开示说法教诲弟子。

正受:字面的意思是“正确地获得”,指正确地到达定境。又译为“等至”,音译为“三摩钵底”。

陵虚:升于空中。

四威仪:行、住、坐、卧,各有仪态而不损威德。

火三昧:以火为专注对象(所缘)所成就的定境,入这种定时,身体能发出火焰。又译为“火光三昧”。

颇梨:玻璃。

身证:亲身得证。即“自证”。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的南传相当经文没有提到“三种示现教化”,而是直接解说“一切烧然”。但在其它南传经文(例如南传《增支部尼柯耶》3集61经,相当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五〈梵志品2〉第143经伤歌逻经)也有讲述三种示现教化,并且表示三种示现教化中,以“教诫示现”为最上。

[进阶辨正]

(一九八)[0050c0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

观无我能令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尔时,尊者罗睺罗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我内识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

尔时,世尊告罗睺罗:“善哉,罗睺罗!能问如来甚深之义。”

佛告罗睺罗:“眼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如实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罗睺罗!作如是知、如是见我此识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罗睺罗!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者。罗睺罗!是名断爱浊见,正无间等究竟苦边。”

佛说此经已,尊者罗睺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内入处,如是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鼻、舌、身、意识,眼触,耳、鼻、舌、身、意触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眼触生想,耳、鼻、舌、身、意触生想眼触生思,耳、鼻、舌、身、意触生思眼触生爱,耳、鼻、舌、身、意触生爱,亦如上说。

[注解]

眼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过去或未来或现在的眼根。

内入处: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感官犹如外境进入身心的管道,因此称为六内入处。也称为六入处、六根。

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因为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内入处)相对,而称为六外入处。又称为六境、六尘。

眼触,耳、鼻、舌、身、意触:即六触。参见卷二第41经。

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即六受。

眼触生想,耳、鼻、舌、身、意触生想:即六想。

眼触生思,耳、鼻、舌、身、意触生思:即六思。

眼触生爱,耳、鼻、舌、身、意触生爱:即六爱。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本经可与卷五第103经的意涵(知无我后,要观五阴生灭,除我慢、我欲、我使)互相参照。
  • 此经最后一段列举六根可有各自相关或缘生的五阴,举例而言:
    • 眼的色:眼根(可能包括视网膜、视神经)。
    • 眼接收的色:光线反映出影像(眼睛见到的通常是物体表面反射的光线)。
    • 眼识:产生视觉,识别到光线。
    • 眼触生受:感受光线。
    • 眼触生想:对光线进行取相(只取人看得到的光线,不会取红外线、紫外线、或是声波等人眼不认得的境)。
    • 眼触生行:意愿要看得更加清楚(由意根接着缘起)。

此时即有视觉。视觉(眼识)只是单纯的“看到”影像,还没有搀杂人的主观意识;主观意识是在此讯息(成为法境)传到意根时,由意识加以识别、意触生想加以取相、意触生行而有意志造作,人脑才识别出画面的意义。

眼根通俗的讲法是眼睛,而根据佛学及生理学,精确的来看可能包括视网膜、视神经等组织;眼接收的色,通俗的来讲是影像,而根据物理学精确的说法是光线。同学们只要了解在修行上身心运作的原理即可,不必拘泥于生理学或物理学的用词,本书中也不特别加以区分。

感官接收的讯号传到最后,由意根作最后的反应,而会起心动念。当意触时如理作意而不生爱,断了十二因缘的锁链,就不会导致后续无常的苦了。生活上如此,禅定也是一样。

(一九九)[0050c2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尔时,世尊告罗睺罗:“云何知、云何见,于此识身及外一切相,无有我、我所、我慢使系着?”

罗睺罗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当为诸比丘广说此义,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

佛告罗睺罗:“善哉,谛听,当为汝说。诸所有眼,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如实正观。罗睺罗!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罗睺罗!如是知、如是见我此识身及外一切相,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罗睺罗!如是比丘于二,离诸相,寂灭解脱。罗睺罗!如是比丘断诸爱欲,转去诸结,究竟苦边。”

佛说此经已,罗睺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内入,如是外入,乃至意触因缘生受,亦如是广说。

[校勘]

“越”,宋、元、明三本作“超越”。

[注解]

越于二:超越根与境;在六根识知六境时,不起执著。

断诸爱欲,转去诸结,究竟苦边:断除各种爱欲,去除各个结使(烦恼),彻底地断尽了苦。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卷第213经:“何等为二?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

如实观“无我”,当“眼耳鼻舌身意”接触到“色声香味触法”时,没有我、我所的执著,才能不起欲贪,也就是“越于二”;这或许也是“不二法门”在《阿含经》的定义。

六根遇六境不染著,六识就不会生长增广。

[导读:十二入处]

眼、耳、鼻、舌、身、意又称为“六内入处”,色、声、香、味、触、法则称为“六外入处”。六内入处加上六外入处,合称“十二入处”,广义的来看,就含括了人的身心乃至宇宙。

咦,人的身心乃至宇宙,不是也可以区分为“五阴”吗?的确,这些可以说是不同的分类法,将人的身心乃至宇宙作不同程度的解析:

  • “五阴”是将物质与精神层面,分类为物质的“色”,以及精神的“受、想、行、识”。在精神的层面作比较细的区分。
  • “六入处”或“十二入处”则是以感官功能来区分。但也可以说对物质层面作比较细的区分,像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都是对物质世界的感官功能的区分。意、法则是偏向精神层面的。

因此观察五阴,可以对精神的层面作较详细的分析,一一觉察到精神的各个部分都是无常、苦、空、非我的。观察六入处或十二入处,则可以对感官的层面及物质的层面作较详细的分析,一一觉察到感官及物质的各个部分也是无常、苦、空、非我的。观察完五阴和六入处后,就可以更加确认物质与精神层面都是无常、苦、空、非我的。

后世还有人想分析得更细,因此更多的分类法就层出不穷,像是论师依识的不同功能细分出了七识、八识,南、北传的论师们也都将身心乃至宇宙进一步的细分出将近一百种的各种法;单就“色”而言,现代科学家则细分出比四大分类精细的元素周期表,并发现了各种的物理及化学定律。佛陀则清楚地指出,所有因缘而生的万事万物,不管怎么分类、不管分类得多细,都是无常、苦、空、非我的。

(二〇〇)[0051a15]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罗睺罗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为我说法,我闻法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已,如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须发,正信非家,出家学道,修持梵行,见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尔时,世尊观察罗睺罗心,解脱慧未熟,未堪任受增上法。问罗睺罗言:“汝以授人五受阴未?”

罗睺罗白佛:“未也,世尊!”

佛告罗睺罗:“汝当为人演说五受阴。”

尔时,罗睺罗受佛教已,于异时为人演说五受阴,说已,还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为人说五受阴,唯愿世尊为我说法,我闻法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后有。”

尔时,世尊复观察罗睺罗心,解脱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问罗睺罗言:“汝为人说六入处未?”

罗睺罗白佛:“未也,世尊!”

佛告罗睺罗:“汝当为人演说六入处。”

尔时,罗睺罗于异时为人演说六入处,说六入处已,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为人演说六入处,唯愿世尊为我说法,我闻法已,当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后有。”

尔时,世尊观察罗睺罗心,解脱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问罗睺罗言:“汝已为人说尼陀那法未?”

罗睺罗白佛言:“未也,世尊!”

佛告罗睺罗:“汝当为人演说尼陀那法。”

尔时,罗睺罗于异时为人广说尼陀那法已,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为我说法,我闻法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后有。”

尔时,世尊复观察罗睺罗心,解脱智未熟……广说乃至告罗睺罗言:“汝当于上所说诸法,独于一静处,专精思惟,观察其义。”

尔时,罗睺罗受佛教敕,如上所闻法、所说法思惟称量,观察其义,作是念:“此诸法一切皆顺趣涅槃、流注涅槃、后住涅槃。”尔时,罗睺罗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于如上所闻法、所说法独一静处,思惟称量,观察其义,知此诸法皆顺趣涅槃、流注涅槃、后住涅槃。”

尔时,世尊观察罗睺罗心,解脱智熟,堪任受增上法。告罗睺罗言:“罗睺罗!一切无常。何等法无常?谓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如上无常广说。

尔时,罗睺罗闻佛所说,欢喜随喜,礼佛而退。

尔时,罗睺罗受佛教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所以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纯修梵行,乃至见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成阿罗汉善解脱

佛说此经已,罗睺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信”,宋、元、明三本作“住”。

“演”,宋、元、明三本作“广”。

“说”,宋、元、明三本作“广说”。

“白”,宋、元、明三本作“而白”。

“心”,宋、元、明三本作“已”。

[注解]

增上法:超越世间的法;解脱法。

五受阴:色、受、想、行、识合称“五阴”,有执著的五阴,又称为“五受阴”。参见卷二第55、58经。又译为“五盛阴”、“五取蕴”。

尼陀那:为音译,义译为缘起、因缘。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从本经可知,为他人讲解佛法,也是一种修行。

《长阿含经》卷八第9经众集经也提到,为他人说佛法,是“五解脱入”(从大师闻法、受持讽诵、为他人说、思惟分别、于法得定)之一,能让修行者分别法义后得法喜,得法喜后得轻安,得轻安后得定、得定后得实知见而解脱。(CBETA, T01, no. 1, p. 51, c3-12)

本经记载佛陀观察到罗睺罗“未堪任受增上法”,而要罗睺罗渐次为人讲解“五受阴”、“六入处”、“尼陀那”等法,这些法都有解说世间的运作。罗睺罗在为人解说的过程中,也加深了自己的修学基础,等到罗睺罗“堪任受增上法”后,佛陀向他深入解说“无常”等出世间解脱法(“增上法”),罗睺罗在闻、思、修后也就证阿罗汉了。对比之下,佛陀的确一向由浅入深地教导弟子,对于刚接触佛法的人,通常先由“施论、戒论、生天之论,欲为秽恶、漏、不净行”等人天善法开始解说,等到弟子心开意解,才教导苦集灭道等出世间法,弟子就得法眼净了。《增壹阿含经》卷十四〈高幢品24〉第2经(CBETA, T02, no. 125, p. 616, a2-9) 等许多经典都有记载佛陀由浅入深的说法次第。

本经相当的南传经文没有提到佛陀要求罗睺罗为人讲解“五受阴”、“六入处”、“尼陀那”,而是直接记录佛陀观罗睺罗解脱智熟后,说“一切无常”。南传经文另外记载佛陀开示后“许多跟在一起的天众们的远尘、离垢之法眼生起:‘凡任何集法都是灭法’”。

[进阶辨正]

(二〇一)[0051c1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次第疾得漏尽?”

尔时,世尊告彼比丘:“当正观无常。何等法无常?谓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当观无常。耳、鼻、舌、身、意当观无常。若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比丘!如是知、如是见,次第尽有漏。”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作礼而去。

如是,比丘所说经。若差别者:“云何知、云何见,次第尽一切结,断一切缚、断一切使、断一切上烦恼、断一切结、断诸流、断诸、断诸取、断诸触、断诸盖、断诸缠、断诸垢、断诸爱、断诸意、断邪见正见、断无明。比丘!如是观眼无常,乃至如是知、如是见,次第无明断,明生。”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欢喜已,作礼而去。

[校勘]

“尽”,宋、元、明三本作“尽尽”。

“轭”,宋本作“厄”,元、明二本作“扼”。

“缠”,宋、元、明三本作“受”。

“观”,宋、元、明三本作“观察”。

[注解]

疾得漏尽:快速地灭尽烦恼,得到解脱。

使:烦恼。烦恼能驱使人,因此又称“使”。

诸流:各种烦恼如同瀑流般源源不绝,因此譬喻为“诸流”。

[对应经典]

(二〇二)[0051c29]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次第我见断,无我见生?”

佛告彼比丘:“于眼正观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如是乃至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见,次第我见断,无我见生。”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欢喜已,作礼而去。

[对应经典]

(二〇三)[0052a10]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有比丘能断一者,则得正智,能自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愿演说,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

佛告诸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诸比丘!云何一法断故,乃至不受后有?所谓无明,离欲明生,得正智,能自记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时,有异比丘从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为佛作礼,右膝着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无明离欲明生?”

佛告比丘:“当正观察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正观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比丘!如是知、如是见,无明离欲明生。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座”,大正藏原为“坐”,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座”。[*]

[对应经典]

[注解]

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耆婆奉献给佛陀的芒果园。耆婆是优婆塞(在家的男性佛教徒)名,以医术闻名。拘摩罗是音译,义译为童子。

离欲:“离欲”的巴利文也有一义是“消逝”。因此“无明离欲明生”也可解为“无明消逝而明生起”。

[读经拾得]

此经中的“一法”即“无明”;“一法断”,断无明,即“明生”。

如何照见“无明”以“明生”?可正观六根、六境、六识,因缘生起的六受,都是无常。

[进阶辨正]

(二〇四)[0052a2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尊者阿难:“于眼当如实知、如实见,若眼、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如实知、如实见。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彼如实知、如实见已,于眼生厌,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生厌。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厌已不乐,不乐已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色”字之前有一“眼”字,今依据前后文删去。

(二〇五)[0052b09]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说一切优陀那偈已,告尊者阿难:“眼无常、苦、变易、异分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苦、变易、异分法。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于眼得解脱,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彼亦解脱。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解脱,我说彼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佛说此经已,尊者阿难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优陀那偈:佛陀不问自说的感性语。

异分:会变异成其他状态的。

(二〇六)[0052b20]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城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勤方便禅思,内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方便禅思,内寂其心,如是如实知显现。于何如实知显现?于眼如实知显现,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如实知显现。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此诸法无常、有为,亦如是如实知显现。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方便禅思:努力于禅修。

有为:有造作的;因缘而生的。“为”是“造作”的意思。

[对应经典]

[进阶辨正]

(二〇七)[0052b29]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修无量三摩提,精勤系念。所以者何?修无量三摩提,精勤系念已,则如实显现。于何如实显现?于眼如实显现……”如是广说,乃至“此诸法无常、有为,此如实显现。”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三摩提:心专注于一境而不散乱。又译为“三昧”、“三摩地”,义译为“等持”。

系念:心念连续不断地系于一处。

如实显现:契合真理地洞察、了知。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止与观

“精勤系念”即“止”、“定”,“如实显现”即“观”、“慧”。

上一经及本经都说明了,要证知佛法深义,得因定发慧,止观俱修,而不只是在概念上了解。

  • 修无量三摩提

本经提到“修无量三摩提”,有二种可能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修各种不同的定,例如四禅及三三昧。

第二种解释是修无量心三昧,也就是基于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之一而修定的方法。

本经相当的南传经文没有“无量”一词。

(二〇八)[0052c0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未来眼无常,况现在眼。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眼,不欣未来眼,于现在眼厌、不乐、离欲、向厌。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无常,苦、空、无我,亦如是说。

如内入处四经,如是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四经,内外入处四经,亦如是说。

[注解]

向厌:疑为“向灭”的讹误。

内外入处:六内入处加上六外入处,合称为十二入处。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杂阿含经》卷八第211经:“汝等诸比丘亦复多逐过去五欲功德,现在、未来亦复微少……眼处灭,色想则离。耳、鼻、舌、身、意入处灭,法想则离。”(CBETA, T02, no. 99, p. 53, b4-c4)
  • 《杂阿含经》卷一第8经:“过去、未来色无常,况现在色。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色,不欣未来色,于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CBETA, T02, no. 99, p. 1, c23-26)
  • 《中阿含经》卷四十三〈根本分别品2〉第166经释中禅室尊经:“若比丘不乐过去色,不欲、不着、不住,不乐过去觉、想、行、识,不欲、不着、不住,如是比丘不念过去……若比丘不乐未来色,不欲、不着、不住,不乐未来觉、想、行、识,不欲、不着、不住,如是比丘不愿未来……若比丘不乐现在色,不欲、不着、不住,不乐现在觉、想、行、识,不欲、不着、不住,如是比丘不受现在法。”(CBETA, T01, no. 26, p. 700, a23-b16)

[进阶辨正]

[导读:六入处无我]

“六入处”都是无我的。举例而言,心作为感官(“意根”)与“我”的真相是:

  • 非我(不是我):心这个感官不是“我”。
  • 非异我(不异我):心这个感官之外也没有“我”。(心这个感官也不是由“我”所拥有的东西。)
  • 不相在:“我”不是心这个感官的一部分;心这个感官不是“我”的一部分。

佛陀则证悟到“六入处”都无我的事实,都是因缘生灭,不管怎么分析感官、内外,都没有“我”。

(二〇九)[0052c1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六触入处。云何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沙门、婆罗门于此六触入处、灭、、离不如实知,当知是沙门、婆罗门去我法、律远,如虚空与地。”

时,有异比丘从座[*]起,整衣服,为佛作礼,合掌白佛言:“我具足如实知此六触入处集、灭、味、患、离。”

佛告比丘:“我今问汝,汝随问答我。比丘!汝见眼触入处是我、异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如实知无我,能心不染著善哉,善哉,于此眼触入处非我、非异我、不相在,如实知见者,不起诸漏、心不染著、心得解脱,是名初触入处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法永不复起,所谓眼识及色。汝见耳、鼻、舌、身、意触入处是我、异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于耳、鼻、舌、身、意触入处非我、非异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实知见者,不起诸漏、心不染著,心得解脱,是名比丘六触入处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欲不复生,谓意识、法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心”,大正藏原为“以”,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心”。

“入”,元本作“八”。

[注解]

六触入处:由“六触”进入身心的管道,常特指六触使人心意动摇、产生贪爱的过程、时空、或情境。六触是“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这里的“触”特指感官、外境、识,三者接触,是十二因缘之一。

初触入处:指眼触入处,因其在六触入处中排第一个。

意识、法:这里指“意识”及“法”。和前二段的“眼识”及“色”对应。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问:六根各自缘生的五阴的“味”,有什么禅修时可应用的例子?

六根犹如外境进入身心的管道,根境触后,常使人心意动摇,产生后续的五阴。六根各自缘生的五阴,如何让人味着,以下为一些例子:

六根 色味 受味 想味 行味 识味
眼(见食物) 影像发生 有没看见 要不要看清 意愿要看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食物
耳(听音乐) 声响发生 有没听见 要不要听清 意愿要听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音乐
鼻(闻香水) 香味发生 有没闻到 要不要闻闻 意愿要闻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香味
舌(吃蛋糕) 滋味发生 吃得出来 要不要尝尝 意愿要尝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好吃
身(摸羊毛) 碰触发生 有没东西 是否可触摸 意愿要摸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柔软
意(想助人) (无色) 乐于助人 开始想助人 意愿要想得更加清楚 确定为好事


在一个事件发生时,六根缘生的色、受、想、行、识不断的交替出现,直到事件终了。

色、受、想、行、识不一定全有,但最后一定会经由“意”,才会有意识的苦或乐。例如眼根接触影像、生眼识,而“看到”后,所看到的讯息由意根加以认知(意识)、执取。

这个过程,《中阿含经》卷五十八〈晡利多品3〉第211经大拘𫄨罗经是说:“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为彼尽受境界,意为彼依。”(CBETA, T01, no. 26, p. 791, b15-17)

也就是说,意根是由六根提供讯息,所谓“缘意、法,生意识”,这个“法”就是六根传来的“讯息”。佛教的论中一般认为前一刹那的意识,成为下一刹那的意根,接收了前一个刹那的法境(受、想、思),如此念念生灭、念念相续。

这是每天无时无刻的起心动念,由意而执取,也能由意而舍弃。若意识能舍、能无我,就是解脱自在。(参见本卷第229经。)

打坐时想要专心,但念头一直不由自主的乱跑,是因为意根染著了哪些味?

[进阶辨正]

(二一〇)[0053a1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莫乐莫苦。所以者何?有六触入处地狱,众生生彼地狱中者,眼所见不可爱色、不见可爱色,见不可念色、不见可念色,见不善色、不见善色,以是因缘故,一向受忧苦。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见不可爱、不见可爱,见不可念、不见可念,见不善法、不见善法,以是因缘故,长受忧苦。

“诸比丘!有六触入处,其有众生生彼处者,眼见可爱、不见不可爱,见可念色、非不可念色,见善色、非不善色,以是因缘故,一向长受喜乐。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所识法,可爱非不可爱、可念非不可念、善非不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善”字之前有一“见”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删去。

[注解]

可念:可爱的。

意识法:这里指意根(名词)识别(动词)法境(名词)。和这段开头的“眼”见不可爱“色”对应。

有六触入处: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有六触入处天”,因此疑似传抄时经文这里脱落“天”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提到有地狱叫做“六触地狱”、有天界叫做“六触天”。另一方面,地狱之苦也是六触之苦,天界之乐也是六触之乐。

佛陀表示“莫乐莫苦”,不要向地狱之苦去,也不要沉迷于天界之乐。

(二一一)[0053a26]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毘舍离耆婆拘摩罗药师菴罗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昔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禅思思惟:‘自心多向何处观察?’自心多逐过去五欲功德,少逐现在五欲功德,逐未来世转复微少;我观多逐过去五欲心已,极生方便,精勤自护,不复令随过去五欲功德。

“我以是精勤自护故,渐渐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汝等诸比丘亦复多逐过去五欲功德,现在、未来亦复微少,汝今亦当以心多逐过去五欲功德故,增加自护,亦当不久得尽诸漏,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所以者何?眼见色因缘生内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因缘生内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是故,比丘!于彼入处当觉知,若眼灭,色想则离;耳、鼻、舌、身、意灭,法想则离。

佛说:“当觉六入处。”言已,入室坐禅。时,有众多比丘,世尊去后,作此论议:“世尊为我等略说法要,不广分别,而入室坐禅。世尊说言:‘当觉六入处,若彼眼灭,色想则离;耳、鼻、舌、身、意灭,法想则离。’我等今日于世尊略说法中犹故不解,今此众中,谁有慧力,能为我等于世尊略说法中广为我等演说其义?”

复作是念:“唯有尊者阿难,常侍世尊,常为大师之所赞叹,聪慧梵行。唯有尊者阿难堪能为我等于世尊略说法中演说其义,我等今日皆共往诣尊者阿难所,问其要义,如阿难所说,悉当奉持。”

尔时,众多比丘往诣尊者阿难所,共相问讯已,于一面坐。白尊者阿难言:“尊者!当知世尊为我等略说法要,如上所说,具问阿难,当为我等广说其义。”

尊者阿难语诸比丘:“谛听,善思,于世尊略说法中,当为汝等广说其义。世尊略说者,即是灭六入处有余之,故言:‘眼处灭,色想则离;耳、鼻、舌、身、意入处灭,法想则离。’世尊略说此法已,入室坐禅,我今已为汝等分别说义。”

尊者阿难说此义已,诸比丘闻其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五”,大正藏原为“正”,今依据前后文改作“五”。

“议”,宋、元、明三本作“义”。

“之”,大正藏原为“当”,宋本作“定”,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之”。

[注解]

成正觉:成佛。其中“正觉”指佛的真正觉悟的智慧。

五欲功德: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这五种欲的功能。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五种欲”。

法:这里指六境中的“法”。“耳、鼻、舌、身……意、法因缘”是“耳声因缘、鼻香因缘、舌味因缘、身触因缘、意法因缘”的简称。

略说法要,不广分别:只有简单说正法的摘要,没有详细解释。

世尊略说者,即是灭六入处有余之说:佛陀简化而讲的,就是灭除六入处余留的执著的说法。“有余”即还有余留的。这里特指还有余留的执著。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问:为什么自心多逐过去五欲功德,少逐现在五欲功德,逐未来世转复微少?

此经中佛陀是描述他未成道前的经验。一般说来,打坐时的妄念是本于过去的经验而来的居多、对于正在用功的当下的妄念较少。若打坐时会思考到未来的计划,可能妄念已太粗重、而完全脱离了打坐所采用的所缘或方法了。因此若非心思散乱,打坐时追逐未来的妄念应该最少。

这些妄想会影响打坐,因此佛陀接着开示,要守护六根,进一步的则在禅定中灭除六根残余的执著或“关掉”六根,就能“色想即离……法想即离”。可注意的是这边的六根是微观的六根、念念生灭的六根,由前一刹那的身心(名色)而缘生的下一刹那的感官(六入处),因此可以灭除。关于念念生灭的六根的深义,有兴趣的同学可研究《杂阿含经》卷十三第335经《第一义空经》(CBETA, T02, no. 99, p. 92, c12)

  • 问:阿难广说的,和佛陀略说的,都是要灭六根,似乎一模一样?

要了解阿难解释了什么,可将整篇经文的脉络贯串起来看,才能知道阿难如何用几个字画龙点精而广说:

佛陀提到了(a)打坐时有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妄想,因此努力守护六根,而能致涅槃。佛陀又进一步解释,(b)灭六入处可离色想乃至法想。

阿难解释说:“世尊略说者,即是灭六入处有余之说”,他的解释其实只多了“灭六入处有余”这几个字。灭除了六入处的有余、执著,断了六入处所缘生十二因缘的锁链,自然就将(a)和(b)串在一起,而能达到涅槃。

[进阶辨正]

(二一二)[0053c0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为一切比丘说不放逸行,亦非不为一切比丘说不放逸行。

“不向何等像类比丘说不放逸行?若比丘得阿罗汉,尽诸有漏,离诸重担,逮得己利,尽诸有结,心正解脱。如是像类比丘!我不为说不放逸行。所以者何?彼诸比丘已作不放逸故,不复堪能作放逸事,我今见彼诸尊得不放逸果,是故不为彼说不放逸行。

“为何等像类比丘说不放逸行?若诸比丘在学地者,未得心意增上安隐,向涅槃住,如是像类比丘!我为其说不放逸行。所以者何?以彼比丘习学诸根,心乐随顺资生之具,亲近善友,不久当得尽诸有漏,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所以者何?彼眼识所可爱乐、染著之色,彼比丘见已,不喜、不赞叹、不、不系着住;以不喜、不赞叹、不染、不着住故,专精胜进,身心止息,心安极住不忘,常定一心,无量法喜,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终不退减随于眼色。于耳、鼻、舌、身、意识法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在“尊”字之后有一“者”字,今依据宋、元、明、永乐北藏四本删去。

“减”,大正藏原为“灭”,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减”。

[注解]

像类:种类。

逮得己利:达到、获得佛法对自己的利益。“逮”是“达到”的意思。

有结:后有(轮回、不得解脱)的束缚。

学地:在修学戒定慧的“有学”阶段。佛弟子中尚未证阿罗汉的圣者,还有法须修学,因此称为“有学”。(阿罗汉则是“无学”,已毕业了。)

资生之具:能资助活命的东西,例如食物、衣服、住处。

心安极住不忘:心念安定,极为稳固而不忘失。

一心:心是统一的。是“定”的别名之一,又译为“心一境性”。

意识法:这里指“意识”(染著或不染著)“法”。和此段先前的“眼识”染著或不染著“色”对应。

[对应经典]

[导读:六入处与十二因缘]

“眼”根接收到影像(“色”),而会有视觉(“眼识”)。眼根、影像、视觉,三者接“触”,而能感“受”光线……。

这个过程,在接下来的经文中描述为“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接着是十二因缘的“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这些即是十二因缘的(6)~(12)支,如下所列:

(6) 触:(感官、识、外境的)接触;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7) 受:(接触后产生)感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8) 爱:(对于感受产生)贪爱;欲爱、色爱、无色爱。
(9) 取:(由于贪爱,因此)执取。有四种: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
(10) 有:(因为执取,所以有)生命的存在;积集的善恶业;有三种:欲有、色有、无色有。
(11) 生:(生命存在而)出生。例如众生的出生、身心的产生等。
(12) 老病死忧悲恼苦:(出生后,自然会有)衰灭及苦果。

在这个过程当中,若六入处不与六境接“触”,或是不贪“爱”、不执“取”,断了十二因缘的锁链,就不会导致忧悲恼苦。如果每个当下都能够洞察(“无间等”)地断除十二因缘锁链,那么即可不受后“有”,解脱了。

(二一三)[0054a0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为汝等演说二法。谛听,善思,何等为二?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

“若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说:‘是非二者,沙门瞿昙所说二法,此非为二。’彼自以意说二法者,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

“所以者何?缘眼、色,眼识生,三事和合缘触,触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若于此受集、受灭、受味、受患、受离不如实知者,贪欲、种瞋恚身触、种戒取身触、种我见身触,亦种植增长诸恶不善法,如是纯大苦聚皆从集生。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广说如上。

“复次,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于此诸受集、灭、味、患、离如知。如是知已,不种贪欲身触、不种瞋恚身触、不种戒取身触、不种我见身触、不种诸恶不善法。如是诸恶不善法灭,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问”,大正藏原为“闻”,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问”。

“植”,大正藏原为“殖”,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植”。

“聚”,大正藏原为“集”,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聚”。

[注解]

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这只是空话,如果去问他,他就回答不出来了,只会越来越迷惑,因为他其实没有相关经验。其中“言说”又译为“言数”。

种:这里以“种植”比喻造业。

身:这里指“种类”。

触:这里的“触”指接触,是一般性的用词,并不是特指十二因缘的“触”支或六境的“触”。“种贪欲身触”即“种下了贪欲这一类的接触(来源)”。

纯大苦聚:全都是大苦的积聚。

是:疑为“实”(寔)的抄写讹误。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表示如实知“受”支,就能灭“爱”(贪欲身触、瞋恚身触)、“取”(戒取身触、我见身触)、“有”(恶不善法)等支,灭掉十二因缘后续的苦果。

能如实知,就从“无明触”变成“明触”,不再受苦,参见卷二第45经

[进阶辨正]

(二一四)[0054a22]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如是广说,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缘生眼识,彼无常、有为、心缘生色若眼、识,无常、有为、心缘生,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诸法无常、有为、心缘生,所谓触、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注解]

心缘生:由心(识)的条件而生起。

色若眼、识:色如同眼、识(都是无常、有为、心缘生)。这里疑为“若色、眼、识”的讹误。

[读经拾得]

本经在文字上写道“受、想、思(行)”是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看似有次序。然而若由其余各经来看,其实是触“俱生”受想思。相当的南传经文则顺序为触已受、触已思、触已想。

(二一五)[0054b02]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尊者富留那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说现法、说灭炽然、说不待时、说正向、说即此见、说缘自觉。世尊!云何为现法,乃至缘自觉?”

佛告富留那:“善哉,富留那!能作此问。富留那!谛听,善思,当为汝说。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富留那!若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者,是名现见法。

“云何灭炽然?云何不待时?云何正向?云何即此见?云何缘自觉?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我有内眼识色贪’,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若,富留那!比丘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是名灭炽然、不待时、正向、即此见、缘自觉。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富留那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富留那”,巴利本作 Puṇṇa。

“说”,宋、元、明三本作“说此”。

“色”,大正藏原为“已”,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色”。

[注解]

富留那:比丘名,以通达经义、长于辩才闻名,被誉为“说法第一”。又译为“富楼那”。

现法:这一生。

灭炽然:灭除如火烧般逼迫身心的烦恼。

不待时:即时。

正向:正确地趣向涅槃。

即此见:就在这里当下看到。南传相当的经典作“请你来亲自看”。

缘自觉:亲自能体证。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 “现法、灭炽然、不待时、正向、即此见、缘自觉”是形容佛法特质的定型句,表示佛法是可当下体证的,详见本经线上“进阶辨正”中的比对。


  • 本经表面上看起来“现见法”是“若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我此内有眼识色贪如实知”,而“灭炽然……缘自觉”是“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好像“现见法”是有色贪、“灭炽然……缘自觉”是不起色贪?其实不是的。这里南传的版本较完整,叙述了:
  1. 眼见色已,觉知色,觉知色贪如实知……这样,法是直接可见的、即时的、请你来见的、能引导的、智者应该自己经验的。
  2. 眼见色已,觉知色,不起色贪觉如实知……这样,法是直接可见的、即时的、请你来见的、能引导的、智者应该自己经验的。

  在六根识知六境时,从有贪到不起贪都如实知,就是当下体证佛法,就是“现法、灭炽然、不待时、正向、即此见、缘自觉”。

[进阶辨正]

(二一六)[0054b22]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言大海者,愚夫所说,非圣所说,此大海小水耳。云何圣所说海?谓眼识色已,爱念、染著,贪乐身、口、意业,是名为海。一切世间阿修罗众,乃至天、人,悉于其中贪乐沉没,如狗肚,如乱草蕴,此世、他世绞结缠锁,亦复如是。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此世、他世绞结缠鏁,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身、口、意业,如是贪、恚、痴,老、病、死,亦如是说。如五根三经,六根三经,亦如是说

[校勘]

“在”,明本作“住”。

大正藏无“海”字,今依据宋、明二本补上。

“染”,大正藏原为“深”,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染”。

“肚”,宋、元、明三本作“壮”。

[注解]

狗肚藏:狗肚中的肠子(般的纠缠)。

乱草蕴:杂乱积聚的水草。

如五根三经,六根三经,亦如是说:本经讲了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识知色、声、香、味、触后,染著身、口、意业,是一经。染著贪、恚、痴,是第二经。染著老、病、死,是第三经。这些经中没提到意根,因此是五根三经。另外有经典则讲了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的染著,而为六根三经。

[对应经典]

  •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六处相应35〉第229经海经第二。

[读经拾得]

后世佛教徒将流转生死的无量身、口、意业称作海,例如《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一〈忉利天宫神通品1〉:“三业恶因之所招感,共号业海”(CBETA, T13, no. 412, p. 779, a7-8),其原始定义可见本经。

如何能渡过“业海”?本经及下一经中,佛陀告诉了我们根本之道。

(二一七)[0054c05]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所谓海者,世间愚夫所说,非圣所说。大海小水耳,眼是人大海,彼色为涛波。若能堪忍色涛波者,得度眼大海,竟于涛波诸水、恶虫、罗刹女鬼。耳、鼻、舌、身、意是人大海,声、香、味、触、法为涛波,若堪忍彼法涛波,得度于意海,竟于涛波回[*]澓、恶虫、罗刹女鬼。”

尔时,世尊以偈颂曰:

“大海巨涛波,  恶虫罗刹怖,
 难度而能度,  集离永无余,
 能断一切苦,  不复受余有,
 永之般涅槃,  不复还放逸。”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大海”,大正藏原为“海大”,今依据元、明二本改作“大海”。

大正藏无“忍”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回”,宋、元、明三本作“洄”。[*]

[注解]

回澓:水来回转动,即漩涡。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以大海比喻六根,海上的涛波比喻六境。

(二一八)[0054c19]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苦集道迹、苦灭道迹。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苦集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缘触,缘受,缘爱,缘取,缘有,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如是。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苦集道迹。

“云何苦灭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是名苦灭道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恼、苦”,宋、元、明三本作“苦、恼”。

[注解]

道迹:途径。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分析要有根、境、识,三事和合,才会有触,引发之后的因缘。

若“触”灭,即可灭掉十二因缘后续的苦果: 触灭 → 受灭 → 爱灭 → 取灭 → 有灭 → 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有同学问:“触要怎么灭?”

最根本的,无明灭,则无明触灭,也就是由十二缘起的根源“无明”灭起。《杂阿含经》卷二第45经:“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触入处,舍离无明而生明,不生有觉、无觉、有无觉、胜觉、等觉、卑觉、我知我见觉。如是知、如是见已,先所起无明触灭,后明触觉起。”(CBETA, T02, no. 99, p. 11, b15-19)

另外,既然触是要三事和合,若没有三事和合,自然也就没有那个当下的触,例如禅定中关掉眼根,详见卷九第241经的经文导读。但暂时没有触不算是解脱,只能暂时不造新业,无间等的断无明才是治本之道。

苦灭道迹,微观的就是灭无明,巨观的就是行八正道。

(二一九)[0055a03]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涅槃道迹。云何为涅槃道迹?谓观察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涅槃道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二二〇)[0055a10]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似趣涅槃道迹。云何为似趣涅槃道迹?观察眼非我,若色、眼识、眼触因缘生受,若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观察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似趣涅槃道迹。”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似趣涅槃道迹:可用以趣向涅槃的道路,相对应的南传经文为“有益于到达涅槃的途径”。此经中的几个“似”字都疑为“以”字的抄写讹误。

[对应经典]

(二二一)[0055a1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趣一切取道迹。云何为趣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所取故。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取所取故,是名趣一切取道迹。

“云何断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如是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趣一切取道迹:趣向一切执取的途径。

(二二二)[0055a27]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知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诸比丘!眼是知法、识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是知法、识法。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注解]

知法:应该知道的法。

识法:应该认识的法。

(二二三)[0055b06]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谓不说于眼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亦复不说,不知不见而得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二二四)[0055b15]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一切欲法应当断。云何一切欲法应当断?谓眼是一切欲法应当断,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欲法应当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注解]

欲法:引人贪欲的事物。

[对应经典]

(二二五)[0055b22]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云何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谓不说眼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不说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应经典]

[导读:计]

许多禅师教导弟子不要有“分别心”。在《阿含经》的用词中,“分别”却通常是正面的词汇,代表解析,有分别才能分辨种种正见及邪见。佛陀一再教导弟子要善分别诸法,若不能善分别,反而是“痴”。

在《阿含经》中,“计”这个词的意义接近后世论师说的“分别心”一词。“计”是计度、思量、分别、认为的意思,尤指根据“我”而有的计度。由于认为有“我”,而有人、我的分别,也产生了种种对立。这正是经中说由于有我、我所,而产生贪、瞋、痴的原理。

第226经中,佛陀教我们如何“断一切计”,也可以说是断除分别心:断除分别心绝非没有知觉、没有智慧、不懂捡择,而是断除“是我、异我、相在”的“我见”,没有了我、我所的错误分别,而能于一切事不执著。

第227经讲“不计住”,不应该思量“是我、异我、相在”的“我见”,才能无所执取、无所染著,才能如卷二第39经等经所说的“攀缘断已,彼识无所住,不复生长增广”(CBETA, T02, no. 99, p. 9, a18-19),也就是由“不计住”而“识无所住”,才能解脱。

卷十四第359经也说:“若不思量、不妄想,无使、无攀缘识住;无攀缘识住故,于未来世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CBETA, T02, no. 99, p. 100, a26-29)

佛弟子必须要能善巧的解析、分别诸法,同时断除我、我所的执著,而能以平等心待人接物,解脱自在的行走世间。

(二二六)[0055c01]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断一切。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不计?谓不计我见色,不计眼我所,不计相属,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不计乐我、我所,不计乐相属 ;不计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如是不计者,于诸世间常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上所说,眼等不计,一切事不计亦如是。

[校勘]

“属”,大正藏原为“乐”,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属”。

[注解]

计:思量分别。

相属:互相从属;互相隶属。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本经中“我见色、眼我所、相属”即“眼是我、异我、相在”:

  • 我见色:认为“眼是我”,因此眼见色就是我见色。
  • 眼我所:认为“眼异我”,而是我所有的,因此眼是我所有的。
  • 相属:我在眼中,或眼在我中,就是“相在”的意思。

[进阶辨正]

(二二七)[0055c13]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计者是病,计者是痈,计者是刺,如来以不计住故,离病、离痈、离刺。

“是故,比丘欲求不计住,离病、离痈、离刺者,彼比丘莫计眼我、我所,莫计眼相属,莫计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莫计是我、我所、相在。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比丘!如是不计者,则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眼等所说,余一一事亦如是。

[校勘]

“则”,大正藏原为“眼”,今依据前后文改作“则”。

[对应经典]

[读经拾得]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CBETA, T08, no. 235, p. 749, c21-22)

(二二八)[0055c26]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增长法、损灭法。云何增长法?谓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是名增长法。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增长法。

“云何损[*]灭法,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损灭法。”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增长、损灭[*],如是起法、处变易法、集法、灭法,亦如上说。

[校勘]

大正藏无“损”字,今依据宋、元、明三本补上。[*]

“触缘”,宋、元、明三本作“缘触”。

“灭”,大正藏原为“减”,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灭”。[*]

(二二九)[0056a08]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有漏、无漏法。云何有漏法?谓眼、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云何无漏法?谓出世间意,若法、若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出世间者,是名无漏法。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校勘]

宋、元、明三本无“若”字。

[注解]

出世间:超出世俗的;出离世间的。

[读经拾得]

眼、耳、鼻、舌、身的运作,若不是在禅定中,一般人不易开关自如,遑论灭除其微观的受想行识。

意的运作,也就是起心动念,则较容易下手。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尝到的、摸到的会传送给意根,这时意根有“明”、灭“无明”,就能解脱(出世间),因此本经说“出世间意”是无漏法。

关于“出世间意”的训练,在此引用南传《小部尼柯耶.优陀那》〈觉品1〉第10经巴希亚经以作参照。佛陀曾教导来求法的外道巴希亚:“巴希亚,你要如此的修习:
每当你看到影像的时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当你听到声音的时候,只听到就好了;
每当你五官感知的时候,只感知就好了……
每当你脑中认知的时候,只认知就好了。
那么,巴希亚,在这当中没有‘我’的存在。这当中没有‘我’的时候,你既不在这里、也不在远处、也不在中间。这就是苦的熄灭。”

《杂阿含经》卷十三第312经也有类似的意涵。

[进阶辨正]

杂阿含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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